把塑料袋往沙发上一放,古以笙就出门了。
下午,古以笙协助做了的胃切除手术,像胃大部切除这种大手术,非要主任医师以上才可以做。主任医师则主要负责胃切除之后的食道与十二指肠fèng合手术,手术很顺利,用了两个多小时。晚饭和科室里没有值班的几个医生一起吃,准备回家的时候已经8点多了。路过一家书店,看见玻璃窗贴着牵着猫逃跑的新书海报,海报前站了一个提着超市塑料袋的女孩子,正仰着头端详着海报。这次的书名是《嗨,医生!》,居然是写医生的……古以笙进去买了新书,出来的时候看见那个女孩子还站在那里,正在打手机,隐约中听见她说什么“海报弄得跟少女漫画一样,真是难看”之类的,古以笙又瞄了一眼海报,笑笑走了。估计她也是牵着猫逃跑的书迷吧,但是执著到连海报的美丑都这么在意,确实不容易。
走在小区的石子路上,古以笙听见身后有口哨声,还有摇晃塑料袋发出的杂音,声音越来越近,经过他的身边,他看清了对方是刚才在评论海报的那个女孩。也许是因为在后面看见了他手中的新书,那个女孩转头看了他一眼,借着路灯,他看见她跟自己一样戴着无框眼镜,眼睛不是很大,鼻梁很挺,个子大概165多,偏瘦,虽然他没看得很清楚,但知道对方总体上对得起祖国人民。匆匆一瞥,女孩面无表qíng地回过头继续走。看着她手中的塑料袋,古以笙忽然记起那个……黑色胸罩。
出乎意料地,古以笙发现那个女孩和自己进了同一个楼。他跟在她后面上楼,终于使那个女孩有了一点害怕的qíng绪,加快了脚步。到5楼的时候,古以笙发现她还要往上走,忽然意识到她就是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陌生邻居,于是开口叫住她:“你等等。”
他忽然的开口彻底把对方吓到了,他看出她几乎要拨腿而逃,难道他就这么像歹徒吗?他解释道:“我住这里的。请问你住六楼是吗?”
对方放松下来,“是啊。”
“你等我一下。”古以笙拿钥匙开了门,把早上没有还回去的胸罩拿出来,“这是你的吗?早晨掉进我阳台了。”
“谢了。”她自然地接过,一点不好意思的表qíng都没有。“再见。”然后就转身上楼。
很酷嘛。古以笙也转身进家门。
哇……居然被楼下的男人捡到了……凌芊把胸罩往衣橱里一放,翻翻白眼。反正她不想跟任何男人打jiāo道,拣到就拣到吧。刚才她发现那个男的拿着牵着猫逃跑的新书,真没想到男的也会看这种小说啊。搬到这里的时间不长,对邻居也谈不上什么认不认识,对于楼下那个男的,多少也听说过,据说是个外科医生,这楼里住的人有什么小病大病的都会先去找他,搞得他跟神仙一样。知不知道,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啊。今天有幸见了这“传奇人物”,发现他是个单眼皮、很斯文的男人——虚伪的外表,男人没有几个好东西。凌芊承认自己对男人这种动物有很大的偏见,但她的偏见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这里的环境很是幽静,她喜欢,朋友介绍的地方真不错,这样她可以更加安心地写小说。其实,她就是牵着猫逃跑……今天她的新书发售,她也拿到了第一版的稿费,特地跑去超市买了一大堆好吃的,她最喜欢的乐事薯片、果冻还有其它七七八八的零食。她不算什么作家,她知道自己就是一写小说的,只不过暂时靠文字吃饭,并不是长久之计。F师范大学地理系刚毕业三个多月,她除了写小说之外,还得出去找工作,下个月要去一个私立学校面试。
她得赚钱啊……她那遥远的德国梦——从初中开始,她就想去德国旅游,到现在都7、8年了,她的愿望还是未能实现。总有一天可以去的!她激励着自己。
打开笔记本电脑,挂起Q来,又开了一包薯片,外加一听百事可乐,喜滋滋地上网起来。Q上大多是以前的同学朋友,还有几个死党,现在大家各奔东西,见上一面都很难。她毕业后来到离家乡很近的X城,虽然不是省会,但在省内算是经济最发达的,她这个人没有什么伟大的志向,小日子能过下去,她就满足了。从高中以来就很喜欢庄子,她追求的大概也是那种境界吧。几个同学去了上海、北京、深圳那样的大城市,现在也不知道过得如何。城市越大,反而给人很不安全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她这么想。
薯片真是好味啊……凌芊认为最幸福的事,就是吃着薯片、喝着可乐,看一部好看的电影。人们对幸福的解释太过复杂,哲学家叔本华的解释又简单又正确——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不感到痛苦。人们总是以为钱、权或是爱qíng可以给人幸福的感觉,但是人们苦苦追寻以后,真的就能感觉到幸福吗?人都是贪婪而又矛盾的吧,因为贪婪,所以不择手段地去追求一个对自己也许根本没有用的东西,因为矛盾,所以在追求的时候总是徘徊于得到和未得到的东西之间,到最后放弃的都是已经拥有的、其实很珍贵的东西。
人都是矛盾的,凌芊也是。明明不再相信爱qíng,却一直写爱qíng小说,欺骗别人,给大多数女孩子编织梦想,就像高中时候别的爱qíng小说作者给她编织梦想一样。她已经告别了梦想的时代了,经过许多事qíng,她明白了,在伟大的现实面前,任何感qíng都显得苍白无力。就像一首歌里面唱的那样:“一开始我只相信伟大的是感qíng,最后我无力的看清qiáng悍的是命运。”或许,她也还是在给自己编织梦想吧,因为她终究还是个làng漫主义理想派。死党小琼在很久以前说“我的làng漫qíng怀已经彻底的死掉了”的时候,她悲怆了很久,她不知道自己的làng漫qíng怀是不是也在几年前的初恋后死掉了,一个女孩子连幻想都没有了的话,她的人生将是痛苦的,我们可以不学会坚qiáng,但是一定要学会幻想。
趁着十一大家都放长假,凌芊回了趟家。爸爸说,你写小说在哪里不能写啊,gān脆还是回来写吧。凌芊没有回答。家这种东西,只有远离了,才知道珍贵——到不了是叫远方,回不去是的家乡。
把留在这城市的几个老朋友都叫出来聚会了,最令人羡慕的还是许慧和苏敏这一对儿,他们从高二开始在一起,后来许慧去北京读大学,苏敏在这个城市读书,毕业后他们还在一起,开了家酒吧,凌芊也有一点点的股份。开酒吧是他们高三暑假的时候商量的,现在变成现实了,酒吧的名字叫“Devil”。终于有一样东西变成现实了……聚会安排在Devil酒吧里。凌芊看着他们俩,有说不出的快乐。凌芊和他们俩称兄道弟的这么多年了,什么话都敢说,有时候也玩得很凶,表面上像酒ròu朋友,其实大家心里都把对方真的当成是兄弟姐妹了。
凌芊还见到了小琼,她还是没怎么变,一双大眼睛一见到凌芊马上笑弯了。“来X城吧,我们一起啊。”凌芊建议到。小琼说她会考虑。
“怎么样,最近有没有什么艳遇?”小琼总是喜欢问这句话,然后露出jian笑。
“算了吧,我都不知道多久没有见过活生生的男人了。”凌芊不屑地撇撇嘴,“公人倒是很多,算男人的没有几个。”
“你对男人有偏见啊。”
“你不也一样。”凌芊顶了回去,“你敢站起来大喊一声‘这世界上还是有好男人’吗?你敢的话,我马上上去跳脱衣舞。”
“为了不让你吓跑客人,我就不喊了。”小琼随xing的笑中带着一丝颓废。“你血压还是那么低吗?有没有升高一点?以后讲课的时候不要讲到一半就晕倒啊。”
“你以为我林黛玉啊?我血压只是比较低,还没有到‘很低’的境界吧。”凌芊忽然听见许慧叫她的名字,转头一看,原来是叫她唱歌,她走过去,对许慧说:“我们合唱一首《今天我要嫁给你》吧。”
“我就知道你要唱这首!你这变态,每次都要跟女的合唱这首歌,什么时候你能找个男人跟你一起唱啊?”许慧受不了地拍着脑门。
“行啊,我跟苏敏一起唱,你同意吗?”凌芊握着话筒,搂过许慧,“所以,你就乖乖跟我一起唱啦。”
“喂,你还想着那个死男人啊?”她坐回来以后,小琼直白地问她,“你这几年都不跟男的打jiāo道是不是太不值得了?”
“我原来就不太爱跟男人罗嗦,只不过那个人坚定了我对男人的偏见罢了……我脑子又没有进水,没必要在他那棵树上一辈子吊死吧?可能我有心里障碍吧……”凌芊夸张地叹叹气,“我gān脆去搞同xing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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