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玉志_苏渌【完结】(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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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姑的模样早已在他的心里刻下烙印,他开始憎恨厌磬,他在他极幼小的心中暗暗发了誓,一定要将柳姑救出来。

  他是一个极聪明的孩子,父王从未与他提过柳姑,他也从未问过父王。

  他觉得这样可以让父王放下防备,他可以为以后有一天救出柳姑而埋下基础。

  说到好吃的,她才有些馋。

  那些侍女对她太不好了,厌磬知道他们送饭的时间,所以从没见过她吃的都是什么。

  “侍卫大人,你真的好帅哦。”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夸他,依偎在他的身旁,他一点又一点地喂她肉,她忍不住想逗他,说道:“你会来娶我吗?”

  此前,御医说看她如今的表现,与十六岁上下的女孩子没什么两样。

  他一惊,把一层食盒给打翻在地,外面的侍女听见了声响,打开锁走了进来,厌磬已经藏好了自己,但没有来得及将那些东西收走。

  “是不是哪里来了野男人,在偷偷给你送食物呢?”凶恶的侍女一脚踢翻了食盒,用鞋子,狠狠地踩在她的手上。

  她被这句话激怒了,站起来扑向她,这是她第一次与看管她的侍女作斗争。

  “他不是野男人!他不是!”

  “不是野男人又是谁?我们王宫里的所谓男人,不都是太监么,不是野男人又是谁?”

  “他不是!”

  她哭喊着,仿佛要把这些年的压抑一并发泄出来:“我好爱他,他说会来娶我的。”

  两个人扭打在地,

  厌磬惊讶地看着这一切,他却不能出面,

  又来了一个侍女,两个人左右开弓,狠狠地抽她。

  “你怎么今日如此不听话起来?你还真以为你野男人听到你被打,会来救你?”

  “我告诉你,其实我们俩都知道你没病,但是你哭都哭不出来了,”

  厌磬渐渐感到有些无力。

  她为什么要装疯来逃离他?

  只是他无法再面对正常的她,他的演技一到她面前便全土崩瓦解。

  厌磬不懂她为什么要装疯来逃离他

  他准备第二日去玉磬殿问个清楚明白。

  一夜没睡,心里突突的,总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他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于是走出柳霜阁。

  侍从冲了进来:“柳姑,死了。”

  他疯了。

  厌磬疯了。

  他什么都没有做甚至没有确认,听到这四个字,他便疯掉了。

  他狂奔来到玉磬殿,柳如烟的身上脸上,全是被侍女抽打虐待的痕迹,她的指甲已全被人拔掉了,还在淌着血,

  他惨痛地哭着,他捧起她的脸,他死死地抱着她的身子,

  他想起她曾有一次问他,你到底是叫磬,还是厌磬?

  他说,有什么区别吗。

  她用异乎固执的语气说,你若是叫厌磬,我就喜爱磬,你若是叫磬,我就憎恶磬。

  他哈哈大笑起来,问她本来喜不喜欢磬。

  她说喜欢,她挺擅长敲打那个的。

  他说,那我便叫厌磬好了。

  ☆、绍兴散记

  鲁迅故里

  去绍兴时,天上下着雨,但雨不大,像极了南方盛产的蚕丝线,细密且轻。

  我们订的客栈叫“云杉驿”,打车去到那儿,发现名字取的极佳。

  客栈在绍兴的古镇中,绍兴的古镇区域不算大,也不算小,都在住人,正是小桥流水人家。

  小小的桥,小小的路,小小的河,劲瘦挺拔的古树,黑白分明的房子,若隐若现遍处可见的青苔,都是好看的。

  我去过很多地方的古镇,要么这一个在郊区的古镇全变成了旅游景点,游客分分钟爆满,走路时连下脚都得犹豫一下;要么一个在城市里的古镇,规模极小,破落不堪,与周围林立的大厦格格不入,早已没了人住。

  绍兴的古镇在绍兴城里,规模不大不小,重点是,每户人家都有人住,他们也不穷,不是没有房子才住在这里,而且每户房子都不破落呢,是好看的。

  有些冷的天气,仍有人在小河里洗衣服,河水是清澈的,天上一直在飘着那像极了蚕丝线的雨。你能想到吗,空气温润极了,周遭儿安静极了,小河缓缓流淌的声音,小鸟叫的声音,风景似一幅似动又不动水墨画,一切都好极了。

  古镇周围没有什么高楼大厦,即便是在绍兴城里,

  从云杉驿走出这条古镇街道,走到大路上去,不消五百米,便能看见鲁迅故居了。鲁迅先生是我的偶像,这个后面再说。

  放下行李,去楼下酒店的餐厅吃午饭。

  在小城几乎很少吃竹笋,即便是吃,也是配菜而不是新鲜的竹笋,这儿做的竹笋是好吃的,鲜嫩多汁,和在北方家乡吃的简直不似同一品种。

  正是吃蟹的好时节,这儿的螃蟹二十五块钱一斤,在北方家乡那边要卖到一百多,而且跟买彩票一样,“不小心买到比较好的螃蟹”的这个中奖概率很小。

  才知道蟹黄原来是这么肥厚浓纯的。餐厅中的螃蟹三十一个,不算太贵,钳子里的肉很多,质地松软,比蟹身的肉好吃,挑出来蘸着店家的米醋吃了,是鲜美有余的。

  客栈旁边就有个农贸市场。那里全是极新鲜的食材。一大清早,就有许多步伐稳健的老人出来买菜买鱼,一会儿工夫,这家市场就结束了交易。

  我和我娘从市场里买来六个螃蟹,在酒店房间内煮了吃了,滋味同样美矣。

  第二天,我娘又在这个农贸市场买了茭白和菱角。店家告诉我娘,茭白可以生吃的。

  这可是我第一次吃茭白,也是第一次见茭白。茭白菜如其名,模样很是可爱,有点儿像竹笋,但是浑身雪白的,比笋胖多了,咬下去是一股甜甜的清香,我竟没想到它会如此好吃。

  煮了菱角,肉质醇厚;再有咸鸭蛋,才八角一个,但好吃的程度,是绝对可以与蟹黄相提并论的。

  下午就去了鲁迅故居。这细密的雨,打伞不是,不打伞也不是。不是的是,我带着相机,而相机没有带相机套。自己怕它受潮,还是打了伞。

  鲁迅故居的大石碑牌子(可以这样说吗)很显眼,因为非常大,又黑白分明(大约是版画)。好多人在前面与鲁迅先生合影留念,自己也不例外。触碰到先生握着烟的左手,觉得自己十分渺小。

  走过石碑牌,进入景区大门,第一个景区是三味书屋。

  自己是真心热爱先生的人,并没故意将他的书从头到尾扫描一遍,但恰好因为各种原因(课本,课外读物,老师要求买的书,家里的书)差不多都看了。

  而且是很小时候看的。小时候看的东西大约过目不忘,而且先生写得太深刻。自己最喜欢先生写的小说,虽然知道并了解先生写什么都信手拈来极为擅长。他刻画的人物入木三分,他写的杂文也很好看,因为实在太有意思了。他写出的金句实在太多。

  汗,一夸起先生来就没完没了,我想他应该不用我夸赞的。

  但我实在是太崇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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