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夏拾起了地上的盘子和刀,“殿下,奴才把这些物件送进去!”
“好!”我轻声答道。
南行之不喜欢别人忤逆他,忘忧很明显还没有学会这一点,爱他,应该要懂得他的脾性才对,不然这样明显的忤逆他,讨不到任何好处。
艳笑脸带笑意,上前低语道:“娘娘,忘忧大人这些年来对王上倒是忠心耿耿呢!”
我眸子清冷,“她这是喜欢王上,不过到底是流水无情,落花有意罢了!”
“是!”艳笑恭敬道:“忘忧大人眼中只有王上,其他的都进不了她的心,这一点奴婢觉得诧异!”
我的目光落在艳笑身上,“情爱之事,大多数是讲不明道不清的,艳笑……哀家不日离开南疆,你想出宫吗?”
艳笑一下子跪在我的面前:“奴婢要永远跟随娘娘,请娘娘不要赶奴婢走,奴婢一辈子只认娘娘一个人!”
“皇宫并非最好的去处。”天空的晚霞,永远是那么红,永远是那么的好看,变的是我们,它不会变。
艳笑磕着头:“奴婢已经没有亲人了,皇宫……娘娘,就是奴婢最好的去处!”
“起来吧!”我淡淡的说道,皇宫……从来不是最好的去处,皇宫永远吃人不吐骨头,皇宫永远有千奇百怪的死法,到头来,只不过是技不如人。
艳笑刚起身,忘忧便从殿内哭着跑了出来,对我匆匆忙忙行了礼,捂着嘴,哭得好不伤心。
她出来了,那就说明事情处理好了,我便抬脚踏进御书房,御书房一应摆设和八年前一模一样,跟八年我住在这里的时候一模一样。
南行之见我进来,抬起冷漠的琉璃色的眸子,平波无奇道:“太后,此次前来何事?”
他的案桌上,盘子里,果然躺着一个大蜈蚣,蜈蚣分成了八段,黑色腥臭味的血溢满整个盘子。
南行之翻阅奏折,对案桌上的蜈蚣段,也没有任何波澜。
我拿着茶包,缓缓的走了过去,放在他的案桌上,浅夏忙让人把那装有蜈蚣的盘子拿走。
“听宫人们说,王上近日有些上火,哀家的荷叶是来不及了,这些是去年收的菊花,哀家做了茶包,拿来给王上!”
我从来没有为他做过什么事情,这些年了,南疆的一切事情,可以说都是他一个人在做,我所做的甚少,我所做的不过是陪着文武百官的家眷们,赏花吃茶。
南行之停下手中的动作,望着我:“太后……这是要离开南疆给孤做的最后一件事情吗?”
我沉默了片刻,开口道:“是的,哀家离开便不会回来了,这里从来不是我的家,我一点也不喜欢这里!”
南行之半眯起了琉璃色的眸子,慢慢的半垂……
“嘣!”一声清脆的响,他握着手中的狼毫断了,他却一把握住了断裂之处。
那不平的尖锐的口子,扎进他的手掌中。
他垂着眼眸,声音越发淡漠:“这南疆是父皇留给你的,孤也是父王留下护着你的,无论你回不回来,这南疆永远是你的!”
我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这些年对血腥味道是敏感了些许,也许八年来,不曾流血吧!
我慢慢的伸手,拉过南行之的手。他绷着一张精致的脸,就像小时候一样,从来不笑,从来不情绪外漏。
“你父王不是一个好人,他是一个自私的人,你不需要听你父王的话,你可以为你自己活着,不用事事为了我!”
我低着眼眸,抽出他手中断裂的狼毫,白日里喝茶,我听到杯子破裂的声音,就知道他的手已经伤了,现在伤上加伤,细小的口子在往外冒血。
拿起帕子沾了沾在他旁边的茶水,轻擦在他手上,他的目光落在他的手上,声音带了一分冷,带着执意:“孤是父王留下来护着你,不管他是不是好人,他是孤的父王!”
一点一滴慢慢地擦着他的手,几不可察的叹息道:“真是个傻孩子,这样执着做什么呢,要学会忘记!”哪怕我自己没有忘记。我也要学会忘记。
南行之把头一抬,琉璃色的眸子,停在我的脸颊之上,我把他的手上血迹擦干净,拿着手帕把他的手裹住,他把手收回去,放在腿上,道:“你让孤学会忘记,你自己却忘不了父王对吗?”
我眼眶有些微湿,叹息声绵长,“哀家已经忘了他,你若不提哀家就不会想起这么个人来,忘了,八年前就忘了!”
“你没有忘!”南行之声音又冷了一分,琉璃色的眸子,带着一丝煞气,“姜了,你没有忘记父王,你说忘记了……只不过在自欺欺人!你从来没有忘记过他…”
我轻轻的笑了起来,带着无限的无奈:“没忘记又怎样,他再也回不来了,所以只能忘记,远离。有些人有些事情。命中注定没有,所以必须要拼命的把他给忘了,徒增伤感,对任何人都不好!”
南行之看着我嘴角的笑,望了许久,沉下眼眸道:“孤会安排一切事宜,姜国大皇子现在仍然是大皇子……”
“我知道!我知道!”我嘴角的笑意加深了些许:“不管他现在是什么样的身份,姜国大皇子,太子,皇上,甚至如果他变成了一个寻常百姓,有他的地方,就是我的家,在这世界上,我只有他一个亲人,只有他一个期许了!”
南行之张了张嘴,这是什么话也没说,我笑说道:“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满是虫子的地方,真的!”我一点都不喜欢这充满南霁云的地方,我已经把他忘了,我最思念的人,已经来接我了,哪怕是死。死在他身边,我相信他不会像南霁云一样,不愿意让我死在他身边。
“孤知道了!”南行之又变成了言语淡漠的人。
我像一个将要垂死的老者一样,像交代后事一般,交代着南行之,“五爪现在在巫族,它不喜欢忘忧,待它回来,我若不在了,你就把它带在身边,没事给它挠挠脖子,它是一个好相处的怪物!室脖子上的金色鳞片,都长了五片了。”
五爪……一提到它,我想到我身上的情蛊,这么多年了,没有任何反应,我都错觉的以为身上没有这东西了。
错觉永远是错觉,这东西依然存在着,先前忘忧口中所说的以蛊养蛊,是指在养一只雌虫在我身体内,两只虫子在一起了,我也就会没事儿了。
可是……养一只本来不属于原先一对的雌虫,最坏的结果,它们俩会在我的心上厮杀,一起来撕裂着我的心。
情蛊本来就是霸道的东西,我体内这个,只要我不动情,巫族的护法说了,只要我不动情,这个虫子会潜伏在我体内,什么事情也不会有……
南霁云真是个混蛋……一点都没错,他死了,我要一辈子记着他,我要一辈子守着他,不动则无事,一动便心如刀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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