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笑呵呵的瞅他一眼,麻利的下馄饨回话,“好嘞,客人您稍等啊。”
没一会,老板就把馄饨端上来了,人也顺便坐在了空位上。
“小兄弟又来了。”老板许是不喜欢温家,见温宿也在诚心膈应他,“呦这不温三公子嘛?星竹君您也来了,不是吃不惯人肉馅的馄饨嘛。”
温宿不理他,一手筷子,一手汤匙,默默的吃着碗里的馄饨。
老板也不恼,看向林棠,一双眼睛精光顿现,“你来,有事吧?”
见他如此,林棠也就直接坦白了,“我想问老板一事,不知可否作答?”
“说说看。”老板起身回灶台端过来一碟花生米,又拎了坛酒。
拍来封口,倒了两碗,给自己和林棠,至于温宿,直接被忽略了。
老板闻闻就像,给林棠个眼色,“尝尝看,陵西特产落桃仙,一般人我可不给他喝,你小子有口福喽。”
闻言,林棠嬉笑,尝口酒,咂咂嘴,“不错不错,的确是好酒,入口绵柔后劲十足,辛辣却也够爽。”
“我可以说我得问题了吗?”林棠和他客套一下就直奔主题,“兴冲是兴缘庙的神兽又为何会下山?”
“按理来说,他作为一方庙宇守护兽,无需去任何地方,山下有什么让他每天那时要去一次?兴冲和夜雨在一起后一直都是平淡的,这座庙不是他们所居住那座吧。”
老板依旧笑眯眯的,嚼这花生米,喝着落桃仙,笑得越来越冷,“知道吗?兴冲血脉始于麒麟一族,麒麟啊,那是上古神兽统领陆地的一方霸主,就算混的在差也不可能变成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破庙神兽啊。”
他叹口气,“兴冲活了多久没人知道,他和夜雨,每一次,每一世,都会因为这座庙宇相识相知相爱,却也会每一世都不得善终。”
“自从第一次的夜雨离开他后,他就变了,疯狂执拗,兴冲可是神兽自然不会死,他便把自己元神撕开,一半放在兽身,一半放在捏造出来的人类躯体,等待着夜雨每一次的转生,每一次的相遇,每一次的相守,再每一次的离开。”
林棠接话,“那么,夜雨,也就是艳鬼?若我所想没错,兴冲应该没入轮回吧?夜雨怕是被他骗了?”
老板笑,“想听故事吗?”
林棠挑眉,“从头到尾?”
“那个是个很长的故事啊。”老板叹气。
林棠笑,抿口酒,“没关系,长话短说,我们有时间。”
老板笑笑,“好哇,给你们讲讲,不和你们说说,也没人可说,我都怕我给忘了,毕竟时间太长了。”
兴冲本是麒麟一族的散人,顾名思义,他能力非凡,不受拘束,天地畅游,再三界享有非常待遇,无论何人均要避让三分,可谓史无前例的第一只麒麟啊。
一日,他于人间游荡,隐藏了身份,却还是有灵气泄出,杯徘徊人间到处吸修仙之人灵气为食得艳鬼看出。
艳鬼自恃姿色绝伦,手段老辣,便打定主意要他的灵气,几次三番的勾引都没有得手,这不禁让艳鬼有些不甘心。
后来她想了个办法,最通俗的办法,下药!
在人间,用人间的药,兴冲自然不会有什么事,可是看着来回折腾这么久的艳鬼,他却突然想顺从她一次,一点灵气而已,他又不缺。
因为兴冲的刻章纵容加艳鬼的不知死活,两人算是第一次,云雨巫山了,此后艳鬼依旧缠着他。
也不为何,就是觉得这人灵气舒服,而且人也特别好看,艳鬼很喜欢和他一起,不论是品茶下棋还是抚琴作画,哪怕是发呆都好。
兴冲也不拒绝,他权当养个宠物一样都弄艳鬼,因为觉得艳鬼的眼睛很好看,亮晶晶的,眨巴着看着他时,像只摇尾巴小狗,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时间过瞬,二人就这样彼此相伴,本以为可以一直这样,却不想,艳鬼遇到了另一个人,仇人。
艳鬼生前是大家闺秀,知书达理,心思单纯,仇人则是对着父亲去的,仇人不仅杀她全家,更是将她卖入青楼任人□□,最后被人折磨致死。
因为最后死在风尘之地,死后便化了艳鬼,本想报仇,却不料道行太浅,无奈只好勤奋修炼。
又因遇到兴冲,故而暂时忘记了报仇的事,今日仇人狭路相逢,她自然不会放过。
兴冲懒得管凡尘俗事便由艳鬼去闹,也就是这样,一晚上,艳鬼都没回来,兴冲有些焦急,去寻人,方知,艳鬼魂死?
这于他而言,仿佛没什么,日子继续过,走走玩玩,却少了什么,让他很不自在。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在这,遇到了艳鬼的转生。
魂死本无法投胎,艳鬼之所以可以转生则是因为,他的灵台还在,转生不过痴傻之人,兴冲却不管那么多,先是睡了转生又开始和她一起生活,只不过痴傻的转生很怕他,兴冲无奈,开始琢磨给转生槊魂。
说做就做,是兴冲的形式风格。又因为他地位独一无二,多么难寻的东西,只要需要他都能找到,槊魂的东西不多,凭他找到了,却难了一点。
槊魂最需要的是九百九十九颗不满三岁婴孩的童心。
麒麟是和平使者,除非侵犯否则不会主动下杀手,兴冲犯难却又因转生逐渐虚弱而不得不铤而走险。
他屠了九百九十九个婴孩取心,槊魂,一切都很顺利。
也是太过顺利了,事发后,转生已经带着新的魂体入了下一世的轮回,麒麟一族不能容忍兴冲这般残忍,随将其驱逐,各界都与他划清关系,天帝震怒,各界开始通缉他。
兴冲也不在意,专心窝在这等她的下一世,期间多次从各界手中逃脱。
许是这样也不是个办法,他索性撕开元神,封锁兽身,捏造人类躯体,用这样的办法躲过几次追杀。
也不知是不是他屠杀那九百九十九个婴孩惹的天怒人怨,每一世,他与夜雨都不得善终,他们的孩子也从未活过三岁,每一次都死的无比凄惨。
林棠听完,不解,“他真的爱夜雨?你还没说和这个庙有什么关系呢?”
老板笑,“爱不爱的谁知道呢,这间庙藏着他的兽身,仅此而已。”
“小兄弟怕是已经知道了,不过,为时已晚啊。”老板做叹息状,一脸惋惜的摇摇头。
林棠试着起来,却怎么也起不来,几番挣扎,无奈,“温三儿?”
温宿早已晕倒,也是指望不上的。
“老板想要什么?引我回来,总得有所图吧?”林棠索性不在挣扎。
老板笑笑,“没什么所图啊。”
抬下巴示意身后,林棠侧首,见到了兴冲。
正确来说,是作为麒麟的兴冲。
一身白衣温润入画,瞳仁灿金似星,熠熠生辉,俊郎不凡。
“又见面了。”兴冲踱步而来,坐在他们一起,“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回来?按理来说,你不是多事的人,不该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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