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他们这般势单力弱,却也钉下了几处暗桩。
可喜的是,桩子钉的似乎都还扎实,第一桩,支走了苏龙胆和数万大军;第二桩,用几句天象谶纬,困住了项杰和夏无殇;第三桩,苍琴这边倾力相助,女人啊,为了感情还真是不管不顾;第四桩,已经收到阿九的消息,他成功脱逃,与葛洪会面。
而最后一桩,也是网子的收口,就在今夜了。
计划失败,是死。
身份穿帮,也是。
他坐直了身子,看宫人为他绾上一支百鸟朝凰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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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时。
正宴还没开始,项毅已经喝下一坛百里绵了,满脸通红。
看过去,夏无殇的差事似乎办得不错,合欢宫前铺了红毯,一直从宫门口延伸到正阳门,此时冬日,两旁的道树枯着不好看,就都缠上了红罗,此日出现的所有宫女太监都披上了红褂,成百上千号人,每人手上提着风灯,形制大小一模一样,上头绣着大红双喜。
连项毅审美这么世俗的人物,都觉得红天红地,红得有点恶心。
罢了,项杰那家伙,还不就喜欢排场。
不过,他又想到,登基之后,他跟苍琴大约也要来这么一场,不由得有点烦。
女人嘛,睡了就是睡了,还非要搞这么大仪式,昭告天下:我要跟她睡了!
正想着,有人上来,一把按下他的酒碗:“陛下,少喝点!”
他看去,正是苍琴,眼波流转,娇嗔看着他。她今日穿了正装朝服,比平时妖娆妩媚,又别有一番风情。
“怎么?你担心我明日大典?”他笑问道。
“谁担心那个,”苍琴小嘴一撅,“我是担心,今日新排好的乐舞,陛下喝多了,就没法陪我去看了。”
项毅大笑,这就是为什么他重用苏龙胆秦隐珠,却只愿意跟苍琴睡觉的原因。
“放心,宫里这娘们儿酒,还醉得倒朕?当年朕在北地,喝两坛烧刀子都没事,”还没登基,项毅已经把称呼都用上了。
说话间,迎亲的队伍前头已经进来,头一排四个开道,然后八个紫衣的宫女吹竽,然后一排轿子,不是抬人,却是无数三牲酒礼、金银赏赐。绵延半晌,新娘的花轿都还没见着。
项毅看着,又仰天灌下一口酒,大笑道:“‘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馥郁芳香的酒液从他嘴角流下,滴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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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时。
长乐京外,暮色低垂。土地冻实了,马蹄踏上去渣渣作响。偶有一些枯草,紧紧抓伏在地面,被无数双黑色军靴践踏而过。
苏龙胆身着重甲,抓着马缰,头发油腻得快滴下来了,索性散开,被风一吹还清爽些。
“已过天赐关,还有五十里到京,”亲兵策马过来,报道。
“京城里可有什么异动?”
“并没听说,前方斥候跟路上百姓打听,说今天二将军大婚,送亲的队伍排到城门外头,连一般皇子的婚礼,都没有那么大排场呢。”
顿了顿,亲兵又道:“但是他们刚才抓了一个人,鬼鬼祟祟的,见了我军掉头就绕道,属下把他带来了,将军要不要看看?”
“带上来吧,边走边审,”龙胆道。
人被带上来,看着倒是一个窝窝囊囊,寻常百姓的样子,口中乱喊:“草民不是什么探子,就是一个饼店的老板啊!”
“饼店老板不在京城呆着,这夜黑风高的,出城做什么?”
“草民就是去进货呀,有些原料,在草民老家才买得到……”
“胡说!那你看见我军,掉头就跑,是怎么回事?”亲兵喝道。
那人还要辩解,龙胆只一挥手:“搜身!”
寒风凛凛中,那人很快被扒个精光,杀猪一样叫起来。
“找到了这个,”亲兵向龙胆递上一个信封。
苏龙胆摸出火折子,大冬天的,手冻得不听使唤,打了几下才打着,然而开了信封,才读两行,额头上竟有豆大的汗珠浮起,可同时,手臂又有些发抖,铠甲上冰霜扑簌簌剥落。
“你可知道,在为何人传递书信?”她将眼抬起,厉色盯着那人。
“知道……啊,不,不知道……”
“把他挂在马镫子上,拖五十里到京城,”龙胆也不多话,转身道。
“将军饶命!”饼店老板立刻在马上磕头如捣蒜,“小的说,小的都说,小的知道,那是前、前朝的九皇子,让小的把字条封在某一盒九转糕里,单等一位穿苍青色衣裳的丫鬟来买……可那买的人是谁,小的真的不知道了!字条写什么,小的也真的没看过!”
“大胆!既然知道是前朝皇子,你还敢为他通风报信?”
“将军饶命,他出了好大一笔银子,小的一时贪财……求将军饶命,饶命啊!”
苏龙胆长叹一声,不再理会这小人物,这会儿杀不杀他,又有什么用。
可她知道,他做这事,并不仅仅是因为钱——现在随便找一个大烨的百姓,在不伤害他本人的利益的情况下,让他帮前朝皇子做事,只怕都会相帮,还可能觉得受了重托大任,升起一股英雄情怀呢。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大家都劝项毅徐缓图之的原因,他这一着棋,走得太急太硬了啊。
“怎么,将军,信封里面写的什么?”亲兵看她神色,也惶恐问道。
龙胆没有回答他的话,只一咬牙,再发一道军令:“再紧一程,军士推诿怠慢,天明前不能入城者,皆斩!”
☆、第三十八章 大喜之日(下)
亥时,合欢宫。
屋内放了四个火盆,噼啪作响,才抵抗住外头的寒意。
叶莺坐在床上,指甲掐进肉里,耳中是窗外呼呼的风声。
等了许久,有人进来,从喜帕下方的空隙,他瞥见大红的袍服和踉跄的脚步。
叶莺深吸了一口气。
“郡主小美人儿,到最后,你不还是我的?”来人醉醺醺地调笑,就来掀他盖头。
说时迟,那时快,喜帕掀开的一刹,叶莺扑出去,从后头一胳膊勒住了来人脖子。
这婚礼确实荒唐,他开始百般推拒,但后来他与阿九仔细一想,这却也几乎是唯一的、最好的机会。
项杰平时大摇大摆,随从众多。
可谁在洞房花烛夜,会让第三个人进房?
项杰酒吓醒了大半,一个柔弱女子怎会有如此力气,而那手臂上暴涨的肌肉,分明是男子的线条。
但他毕竟是军人出身,立刻用肘猛击叶莺肋骨,趁其负痛手上稍松,立刻一个背摔,将叶莺甩到前面,同样也卡住叶莺脖子。
这是一场货真价实的男人间的斗殴,互相扼住对方的咽喉,拼尽死力,肌肉勃发,直到对方青筋满头,眼球突起。
两人缠斗,撞在桌沿、床脚、金炉等一切能撞到的物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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