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宛和泡在药浴里,体内不断渗出黑色的杂质,整桶水都是黏黏糊糊的半固体。
她始终神魂不稳,昏迷不醒,宛和在昏迷中,也疼的紧皱着眉头。
如此泡了五天后,杂质减半,第二个五天后,渐渐不再有杂质,等到第三个五天,已经不再有任何杂质。
当天午时,宛和泡足药浴,终是醒了过来。
红参在第一时间通知方阔,方阔明明是如释重负,还要口不对心地说一句,“哼,一个天雷劫就泡到如今,有什么好高兴的。”
背着手,回了房间。
红参还在嘲笑方阔的孩子气呢,宛和就成功地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红姐,红姐,不得了了,我不是我了。”
宛和一句话,说的有头没尾的,红参不明就里,以为她还有哪里不舒服。
结果进门一看,宛和坐在浴桶里,临水自照,摸着自己的脸,到处捏捏,像是在确认什么。
红参噗呲一笑,原来如此,红参还以为发生什么大事呢。
“你成功历劫,寿与天齐,列入仙籍,脱凡胎,换仙骨,泡了药浴养了魂魄,自然是出水的芙蓉,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的模样。”
宛和看着水中的倒影,当真是仙风道骨,由暗喜变成哈哈大笑。
她再运气一个周天,发现体内的灵气,转化为真气,后又一点点凝结成真元,充实着自己。
不论是从外貌上,还是从内部修为上,宛和都有了质的变化。
这之后,宛和的兴奋无处安放,不是欺负刚修成形的小精怪,就是到处给红参捣乱。
红参把宛和当女儿一样看待,只当她是活泼调皮了些,也从不责备。
可一个人的戏,又哪里有什么好玩的劲儿,没两天,宛和就是霜打过的茄子。
自己大小也算是一个仙人,暗自筹划着,是不是该拐带着红参和方阔,出去闯荡闯荡江湖。
还没等着她去拐带呢,从昆仑山传来一封信,是紫缘写的。
大约意思就是,众多天兵被魔气所伤,战争焦灼,毫无进展,丹药够不上需求,紫缘传来王鼎的信物,唤方阔带赤阳王鼎前去昆仑。
从收到紫缘的信开始,宛和的心情就一直在谷底。
这下好了,也不用她想着法子,要拐带着他们去玩了,都要走了。
她赌气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也不见。
红参能明白宛和的想法,免不了还得去劝说一番。
“宛和,你开开门。”红参敲着门,却半天不见反应,又敲了几下,“宛和,是我,红姐。我跟方阔,明日就要启程起昆仑,你开开门,陪我说说话。”
红参都这么说了,宛和也不好再装作听不见,开了门,请了红参进屋。
让了座,倒了茶,这才说道:“我用命换来的师父,才当了几天,就不见影了,这一有了消息,还要把你们也带走,也不见问我一句两句的。”
紫缘仙君于红参有知遇之恩,红参不敢妄言,拿出一件薄如蝉翼的纱衣给宛和。
“你在后山炼制的软甲很好,我都看到了,如今你是散仙,那些与你,不适用。这件软甲,是织女采集彩云缝制的,坚不可摧,凡间兵器根本伤你不着。来,你穿上试试。”
红参给的软件乍一看,还真像彩云,触感像水,薄如蝉翼。
光是外观,就比宛和自己炼制的,好上百倍千倍,当真欢喜,接过来软甲穿上。
“咦!不合身,是不是太大了些。”宛和话刚说完,软甲自动收起,刚刚贴合着宛和的身,彩云之色逐渐变淡,最后消失不见,完全看不出来穿了软甲。
“这?”是她白宛和太孤陋寡闻,还是这软甲太神奇。
“这就是彩霓衣了,你眼中的便宜师父,去岁的时候,央着织女织的。”
宛和的一脸的质疑,红参也不再解释,又说道,“你想去凡间玩,现在不是正好么,再也没有人管着你了。只一条,不可伤凡人性命,不然有你好受的。”
随后,红参又拿出一个储物手镯,“这个给你用正好,足足有两里地的储备量,又美观大方。你附上一丝神思炼化它,就是你的了。”
里面还有方阔送的各类玉符、书籍,红参给宛和备了些丹药,还有一把仙剑。
“你也是散仙了,可以修行御剑之术,之后便可御剑飞行,这把剑,你用正好。”
仙魔之战也不知何时有个结论,三人也不知何时能再相见,分别在即,宛和再多的不愉快,都化为了不舍。
当晚,红参备了一桌酒菜,三人权当是最多的安慰。
第二天一早,方阔收了赤阳王鼎,奔昆仑而去。
一夜之间,洞府寂静无声。
☆、中卷:那个阎君不太冷
齐国永县,有一家茶铺子,名为盛和茶铺,茶不贵,也不是什么名品,二十钱点一壶,能坐上一天,生意不算好,也还能养活一家老小。
但不久,这茶铺子里,来了个厉害的说书先生,专讲些妖魔鬼怪的小故事,倒也新鲜,引来不少的茶客。
久而久之,一传十,十传百,就连永县的达官贵人们,也爱来这茶铺坐坐。是以,永县除了青楼之外,就属这盛和茶铺最热闹。
茶铺的掌柜,也是个机灵的,立时三刻,就寻了那说书的先生,谈了合作。
又扩建了茶铺,改了几间雅间,托了朋友从京城里买了名茶,盛和茶铺也改名叫做盛和茶楼。
至此,盛和茶楼算是荣盛一时。
这永县的人,现下里有一爱好。在家里歇过午觉后,发了帖子,却不为邀请朋友,女客前来赏花,只为相携,前去盛和茶楼听故事。
这日午后,盛和茶楼刚开始下午的营生,楼里已是座无虚席。大家点了茶,就等着那先生前来。
半盏茶的光景,一位先生,穿着灰色长袍,蓄着山羊胡子的,撩了门帘走出来,楼里一阵欢呼声。
先生走到台中间的桌前坐下,左手端了放在桌角的茶,吹去茶梗,喝了一口又放回桌角。这才执了醒木,“啪”一拍,讲的是抑扬顿挫。
“上回,我们说到这书生爱上了一个花娘,为给花娘赎身,典当了自己的玉佩。
话说这个玉佩啊,还有点来历。具体是怎么回事,听我细细道来。
当年大王微服南巡,遭遇盗贼,书生的祖父救驾有功,大王将此枚玉佩赠送于他,还留下一句话,日后执这枚玉佩进京,能允此人一个承诺。
书生的祖父是个朴实之人,直至离世,才将这个秘密告诉了子孙。正当家道中落,家里的老母亲才拿出了这枚玉佩,让书生进京赶考,望大王还记得承诺,给他儿谋得一官半职。
哪知,这书生到了京城,误入歧途。科考之日,却进了花楼,爱上了花娘。未谋得官职,还典当了作为信物的玉佩,赎了花娘出来。
书生怕家里老母亲责备,也不敢回家,用余下的盘缠,在城郊置办了一处房产,和这花娘过上了小日子。前后也就十来天,书生越见的憔悴,那花娘却越见的年轻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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