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_尧尧【完结】(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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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像,却不是她,她的名字不叫苻苹。

  他失神的想着,有些怅然。

  陡亮的灯光唤回他的思绪,原来秀结束了。

  “风邑,你怎么心不在焉啊?”姝铃发觉了他的反常,有点不高兴。

  “美女如云,让我头昏脑胀。”

  他用打哈哈来掩饰自己的失态,一转头发现会场的人都快走光了。

  “你说的美女也包括我吗?”她张大了眼,期待的问。

  “当然。”

  他一边昧着良心丢下这句话,一边站起身来,大步往会场的出口走去。

  “真的?啊!风邑,你等等我呀!”

  正因得到心上人的赞美而心花怒放的她,本想乘势倚入他的怀中撒娇,没想到他站起来的动作太快,害她扑了空,差点跌了个狗吃屎!

  风邑在台北市区绕着。

  这是他昨天才拿到的车,他需要重新认识台北的街道,也适应台北的路况。

  睽违了八年,一样的天空,一样的土地,只是房子变高、车子变多了。

  其实出国前他就对台北不熟,那时的他每天走同一条路、做同一件事,生活乏善可陈。

  而他竟也认命的以为人生原本就是那样,若非那次他阴错阳差的离轨出走……

  车轮嘎然煞住,他突然想去看看那个地方。

  他记得是在中华路上,却没有概念要怎么走。他摇下车窗问路,然后按照指示转了几个弯。

  路边出现一排大楼,大楼后面是另一排大楼,后面接着又一排……每一排大楼都长得一模一样。

  记忆中的那片废墟不见了。

  他下车到马路边的便利商店买瓶饮料,结帐的时候顺便和店老板聊了起来。

  “理教新村?”

  老板皱着眉思考了好一会儿才说:

  “你说的是不是人称‘闹区里的贫民窟’的地方?”

  “人家怎么称它我不晓得,我只知道它是一个违建的眷村。”

  “那就是了。它在八年多前被一场大火烧光了,后来政府就在原地盖了一批国宅。”

  老板手指着那一整片大楼。他要找的地方果然就是那里。

  赴美之前,他曾到这里看了它最后一眼。眷村被毁得十分彻底,连一片屋瓦都没留下来,放眼望去仅是一片萧索的废墟。

  那个影像纠缠了他好长一段时间:他想要知道那场无名火从何而来,他想要知道所有的人去了哪里。

  他想要一个合理的交代,他想要找到“她”。

  “后来有查出失火的原因吗?”

  “谁给你查啊,相关单位早就想要整顿那个眷村了,一把火烧得精光还省了他们的麻烦咧。”

  “那原来住在里面的荣民都搬到哪去了?”

  “听说火灾现场没有找到任何一具尸体,那些住户也都突然消声匿迹了。这件事就像无头公案一样,时间一久,也就没人理了。”

  是啊,昔日破败的眷村已化为繁华的都市一隅,如今还有谁会吃饱没事干的再去追究?

  只有他——那个当年不惜舍弃似锦前程、选择出走到遗世角落的初生之犊。

  高中毕业之前,母亲强迫他去中华路的一家补习班补托福。

  补习班旁边有一个槟榔摊,摊子前面无时无刻的长龙令他好奇。后来他发现了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卖槟榔的是个穿着清凉、身材惹火的美少女。

  有几次下课后,他看那个美少女实在忙不过来,便自告奋勇的挽起袖子帮忙,就这样和她熟了起来。他一直不知道她姓什么,只知道她的名字叫做幸福。

  幸福带他回她住的地方,就是那个原本残破倾圮的老眷村。他见到了和她相依为命、眼盲耳聋的士官长爷爷,也逐渐认识了住在那里头的老人和小孩。

  他于是开始跷课,只为了每天到那里报到。

  幸福去槟榔摊的时候,他就陪着老人闲话家常,偶尔帮忙写封信、搬个柜子什么的;他也不忘从家里带些进口糖果来分送给小孩子们,慢慢的,他成了最受欢迎的人物。

  在那里,他忘了他的垣赫家世,也忘了他的托福考试,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自我肯定与真挚友谊。

  他还记得那时候,幸福老是抱怨她住的是个连猪圈狗屋都不如的鬼地方,可是他却觉得它就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隐蔽在都市丛林的褊狭角落,不是有缘人还不得其门而入呢。

  人称闹区里的贫民窟,却是他眼中的世外桃源啊。

  奈何一场无名火毁掉了他的世外桃源,也硬将他脱轨的轮辙给逼回了正轨。

  八年过去,感情早就随着时间逝去而淡然了吧,他想。

  该走了。

  他谢过老板,正要踏出自动门,眼睛却被书架上一本杂志的封面人物给吸引住了。

  是那个八卦模特儿——苻苹。

  一时冲动,他打算买下那本杂志。

  在他弯腰想拿时,另瞥见几本封面上也印有她名字的杂志,还有她的写真集,于是他一古脑儿的统统买了下来。

  老板眉开眼笑。

  “你很欣赏她吗?”

  “欣赏谈不上,只是好奇罢了。”

  “这年头流行野性美,好多人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的,你看封面上的她简直就像只小野猫。”

  看着她在杂志封面上的近照,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涌了上来。

  她,真的不是她吗?

  另一场服装发表会。

  “风邑,谢谢你拨空陪我来。”殊铃柔声的说,她认为他们之问的关系已经渐入佳境。

  “小事一桩。”

  他在心里暗暗偷笑,其实是他利用了她。

  那天在车上看完了从便利商店买来的杂志之后,他认为有必要与这位八卦女王面对面,好好的确认一下。

  当下,他便打了手机给姝铃。

  除了感谢她上次的邀请,他也“不经意”的表达了对服装秀的兴趣,然后“随口”说他不排斥陪她看另外一场。

  这,就是那个另外一场,在与她通话之后的第五天。

  他知道利用姝铃有失厚道,但这却是达到目的最快速的方法。

  他大可托人打听,然后居中安排见面,但那样势必会耗掉较多的时间。

  他不是个很有耐性的人,八年已经是他的极限。

  “这场是国内的晚礼服联合发表会,格局不大。对了,记得苻苹吗?”姝铃转头问他。

  “浮萍,是花的名字吗?”

  不是他故意装蒜,而是他太清楚有时候说实话反而会坏了大事。

  “难道我没告诉你今天走秀的也有苻苹吗?”

  “我忘了。”她当然告诉过他,否则他怎么会来呢,他对晚礼服可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哎呀,就是上次在Chanel发表会上看到的那个模特儿嘛。”

  “就是?说的那个八卦女王?”他佯装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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