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皿人他再找便是,全国各地总能被他寻到, 不缺大越市这几个。
只是当他回到老窝,看到那个已经等他很久的人后, 开始不淡定了。
·
“糟糕”
“怎么了?”听到首惊呼, 众人皆问道。
“我的头发忽然察觉不到子修的存在,也就是说子修他已经发现我在监视他了。”
本来众人正顺着首的指引,驱车前往子修的据点, 却不想中途竟失去了子修的消息。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子修就像是暗处的蛇, 谁也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伸出头来咬人一口。要对付子修, 只有提前下手才能掌控局面。
“首,你记不记得他大概往哪个方向去了?”荀期问道。
“他去的地方像是在山区。可山区树木茂盛, 要找到他踪迹很难,而且他既然发现我在监视他,那就保不准他会不会逃匿到其他地方。”首紧缩住眉头。对子修, 她比谁都想杀了他。可如今就是在她的手上失去了子修的消息,这让首的心里并不好过。
“他爷·爷的,难不成就这么让他跑了!这口气我是真咽不下去。”刘大汉狠狠啐了一口,手上有手臂那么粗的萝卜参被他残暴捏碎成渣渣。
“子修的性格我大致有个了解,他一计不成便会生第二计。只是我看他如今的身体情况,恐怕是快要不行了,所以才急着要我们的心脏续命。”
“如果他是想要我们的心脏,那可真得让他失望了,我们的心脏可不长在自己身上。”初中生指了指自己的心脏部位,忽然想到了什么,“既然他要我们的心脏,也就是说他会主动找上门来了。所以我们干嘛怕他会消失不见啊,守株待兔就好啦。”
金莲闻言,点了点头,“你这话很有道理的样子。荀期,你怎么看?”
“我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而且你们的心脏虽然在我身上,可如今晶体球已碎,也就不再有能够隐匿你们心脏的容器,所以我一旦出事,子修就很容易通过我找到你们的心脏,这比直接杀你们夺心脏还要来的容易得多。
所以我想,把心脏都还给你们,自己保存,但在没彻底除掉子修前,千万不要单独行动。
而且子修的目标是我,你们可要记得护好我。”荀期自觉开了个玩笑,可这玩笑听在众人耳里一点也不好笑。
他们知道,荀期这是打算只身引诱子修出来了。
想到荀期的身体情况,众人心下皆是一紧。
初中生踮起脚尖费力拍了拍荀期的肩膀,“放心吧兄弟,我们可不是好惹的。”
☆、第55章 新搬邻居
看到初中生费力踮脚才能拍到自己肩膀的样子,荀期略微有些担心, 这小人小个的, 虽说已活了近五百岁,可心性尚未张全, 犹如孩童,若是自己走了, 也不知道能不能扛起担子来。
不过壮士不轻言别离, 荀期哪怕心中再是有再多顾虑,也不会轻言写在脸上。最后, 他只用他惯用的语调说了句,“嗯, 那就那这定下了。”
但在场众人皆是家里独一个,一身无牵挂的, 可何壤却是不同, 她有家人,且一日一夜不归家,家人已经急疯。
要是她继续不归家, 或者归家后莫名跟老妈还有张叔说她要去外头住几天, 二老肯定以为她被什么乱七八糟的某销组织给骗上了, 说不准还会报警呢。
但何壤已经暴露在子修眼皮底下,且她又是子修急需的全身器皿人, 放任她一人,实在危险。
最后还是当中最有钱的金莲拍了版。“那还不简单,搬到小姑娘家附近住着好嘞。等着, 我现在就通知我秘术替我买下小姑娘家周围全部的房子,我们一起搬过去住着。”
这种只有有钱人才能做出来的土豪之举,令何壤再次仰天长叹了一下有钱人的世界,穷人家不懂之后,还要回家面对老妈的盘问。
你为什么不回家?是不是有男朋友了?男朋友是谁,可不可靠?
最后还是何壤苦哈着脸,拉出首做挡箭牌之后,何妈妈才罢休。
只是张叔越看首,越是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毛病了。
这姑娘他几十年前见过,当时也是这般年轻,因为长得好看,又有识别度,便记住了。难不成是那人的闺女?要真是这样,母女两可真像。
留下首吃过晚饭之后,何妈妈聊起了新邻居入住的事情来。
“你说怪不怪,咱家附近的几套出租屋一夜之间全部换了新租客。有些人家更是把房子也卖了。难不成咱家附近要有大动作了?老张,你快去打听打听,可不要错失良机。”
张叔闻言,大觉有理,“要真有大动作,我可得好好把握才行。老李那事害我损失好几个大客户。最后我好说歹说才保住了这桩工程,可到底丢了名声。”
“哼,我早说了那老李不是个好东西,偏偏就你重情义,觉得是老乡,要照应。现在好了吧,留下一堆烂摊子跑路了。”说起老李的事情,何妈妈开始喋喋不休起来。
何壤觉得让客人听这些有些不太好意思,特别是她美丽温婉的红姐。
便同二老说了句:“我们出去消消食。”后,便拉着首出了门。
在关上自家大门之后,何壤压低声音问首道:“我妈说的那几个邻居该不会就是大伙们吧。要真是这样,金莲姐的速度可真快啊。”
“是啊,你猜对了,就是大家。”首的情绪恢复地很快,此刻已无半点异样情绪出现在她脸上。
对她而言,若躯的死是心中永远抹不去的痛,可这痛在没替他报仇前,只能埋在心里,提醒自己,不能淡忘。
“那我们现在就去找大家吧。我还想多学学如何将搓出驱鬼器皿来呢,毕竟现在形势这么紧张,我可不能拖后腿啊。”
“好啊,我正想带你去呢。”
☆、第56章 不服出去
首带着何壤来到众人暂时聚会的房间里。
在何壤家房子的楼下,是金莲从一孤寡老人手里买下的, 面积起码比何壤家多出两倍。
门没锁, 首开门进去后,何壤这才跟着首一同入内。只是刚进屋, 便看到众人皆用一种极为饥渴的目光盯着场中的一个陌生面孔的红衣小姑娘。
那小姑娘看起来十来岁,小圆脸, 齐刘海, 细细的一根马尾辫,红衣还是冬天才穿的呢大衣, 皮肤苍白,双目只有白色的眼仁, 这是一只鬼。
这会场中这么多人,何壤倒也不怕, 便站在众人身后, 想看看他们要对这只红衣小姑凉做什么。
听了半天,何壤才大致明白他们在争这只小菇凉。毕竟谁都想把它吞下肚子当美容滋补品用,可小菇凉就一只, 那要怎么分?于是众人便因此出了分歧。
小姑凉显然被这阵仗吓坏了。它死了几十年了, 从来只有它吓人的, 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一群来克它的,还为怎么分它吵了起来, 这让它的面子有些挂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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