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才知道,他叫加缪,是天杨最喜欢的男人之一。
于是一个已经死了很多年的法国佬倒霉地成了一个中国小学五年级学生的情敌。
是的,我喜欢天杨。要不是江东那个婊子养的半路杀出来,天杨一定是我的。要知道我已经快成功了,就差一点点。我已经变成她最好的朋友了,她和我无话不说;我甚至已经拿到她的初吻——那是初二的时候,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她突然问我:“周雷,接吻到底是什么滋味你知道吗?”我说要不咱们试试,她说行那就试试,于是我们就试了。
她的嘴唇是甜的,有股新鲜水果的味道。
可是高一那年的某一天,她对我说:“周雷,跟你说件事,别跟别人说。”
我做梦也没想到这件事居然是:“我喜欢咱们班那个叫江东的……”她的脸红了。
就像是日本漫画一样,我听见我的心像张纸似的被撕开的声音。
第一次吻她的那天,我满脸通红,放开她掉头就跑。身后传来她清脆的喊声:“胆小鬼,又没人看见,跑什么呀。”我不回头,跑到僻静处,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嘴唇上麻酥酥的,像过了一串细小的电流。我不知道这是唯一的一次。就像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考了第一名,拿奖品,被老爸夸,被那时还活着的奶奶叫“小状元”,美得忘了自己姓什么。可是那时我不知道,我这辈子只能考这一回第一名。
后来她就跟江东出双入对了。有时甜蜜有时拌嘴还他妈挺像那么回事,老师三番五次在班会上强调早恋问题她只当是说别人。她变了。虽然还是两条搭在胸前的麻花辫,还是一件白色短袖衫加藏蓝色背带裙,可是她的气质,她的表情都不再是我的天杨——那个傻乎乎吵着要嫁给个死了的诗人的天杨不见了。她现在是江东的天杨。她脸上经常洋溢一种让我恨得牙痒的宁静,在这宁静中她像个小妇人那样微笑。天杀的江东。
体育馆的木地板散发着清香,篮球一下一下寂寞地敲击着它。天杨坐在一排排橙黄色的椅子中间,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孤独的篮球架。我很装蛋地摆着pose,投进去一个三分球,体育老师都说我好样的,可那时她却只冲着江东微笑。因为我投进去的三分球很廉价地砸了下来,被他抢了去。那时我真想掐死这个小婊子——没错,你就是小婊子,可你这个小婊子依然是我的梦想。
我的手机就在这时候响了,是天杨。
“你的《金瓶梅》告一段落了吧?明儿星期天,能出来吗?”她问我。
“干吗?”
“不干吗。别紧张,我知道你没钱请我吃饭,咱们出来喝杯咖啡,各付各的账,行吗?”
“怎么今天这么善良,想我了?”
“对,”她笑着,“想你了,满意了吧?这个周末我好容易有两天不用上班,我可不想在家里闷着,全浪费了。”
我坐到她对面的时候,她说:“怎么我们像是在谈恋爱一样?”
正说着,窗外又是一阵长长的呼啸,这间咖啡馆变成了一个船舱,窗外混沌一片。
“好久没听见沙尘暴的声音了,你别说,还真有点想。”我说。
“我也是,我那个时候在上海上大学,春天就老是觉得少了点什么。”
“我一直想问你,”我看着她的眼睛,“你毕业以后为什么回来了?”
“也没什么为什么,没可能留在上海还不就回来了?”
“你知道咱们班当初的同学现在大部分都在外边工作,有的读研,还有出国的。我真没听说多少回来的。”
“咱们学校的人,”她笑笑,“眼睛都长在天灵盖上。”
“你怎么不去法国找你爸?”
“找他去做什么?给他当保姆照顾那个小家伙?又没薪水拿。”她皱皱眉头,“怎么这间店的摩卡味道一点儿不正。”
“也真怪了。你就不嫌烦?这么多年就在这么个地方圈着。”
“搞不好还要圈一辈子呢。”她打断我,“照你这么说,这个城市两百万人全跳河去算了。”
“两百万人怎么样我不管,反正要是有人跟我说我一辈子就只能在这儿待着的话,我保证去跳河——或者向张国荣同学学习,跳楼也行。”
她大笑,“少东施效颦了,还是跳河吧!”
损我永远是这小蹄子的乐趣,这点上她和江东一样缺德。
第2章 爱情万岁(8)
“问你个问题行吗?”我正色。
“问。”
“你和江东这么多年,就真的一直没联络过?”
“就知道你狗嘴吐不出象牙。”她笑着,“都多久以前的事儿了,联络不联络又有什么区别。”
“那到底是联络了没有呢?”
“没有。他不是已经结婚了?我也是听说。”
“是。”我冷笑,“‘嫁’到加拿大了。”
“别这么说。”
“不然怎么说,明摆着的,大家都说他和那个女孩才认识几天就结婚,不是为了移民又是什么?”
“也许人家是真的一见钟情呢。”
“把他天真的,”我往我的冰咖啡里加了块方糖,“你信一见钟情这回事儿?”
“不信,可我相信有例外。”
“那也‘例外’不到他头上。”我恶狠狠地下了结论,“再说,他怎么偏偏就跟一个华裔加拿大籍的‘一见钟情’,太巧了吧?哄谁呢,又不是罗马假日。”
“周雷——”她叹口气,“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同学,你怎么老是这么恨他。”
“你还好意思问我?”我直直地盯着她。
她不看我,眼光转到了窗外,一天一地的黄沙。她咬了咬嘴唇,说:“周雷。”
“别当真,说着玩的。”
该死。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总是关键时刻斯文扫地。要是让冯湘兰知道了今天这个场面又不知道该怎么取笑我了。为了弥补这个尴尬,我主动转移了话题,我们聊了很久,很尽兴。我时不时地幽她一默,逗她笑笑。不知不觉,沙尘暴就过去了,外面天色渐渐暗下来。
“走吧,”她说,“要不然你妈又该说你就知道疯,不知道用功。”
我苦笑,“又活回去了。”
我们一起走在步行街上,我送她去公车站,一路上很多人。空气里带着些刚才的尘土气,我们走到了步行街的尽头。
这儿有棵唐槐,在步行街和马路的交接处。一千多岁了,老成了精,树干粗得像个原始部落的图腾。马路上汽车悠长地划过路面,几个浓妆的三陪小姐说笑着从我们身边经过,她们的目的地一定是街对面的红玫瑰歌城。路灯打在唐槐四围的栏杆上,隐约看见一个久远的还是三位数的年份。那时候这个城市还年轻,还美丽,像三陪小姐一样用热辣辣的眼神打量着李世民起兵的西域宝马。宝马性感地仰天长啸,轻蔑着隋炀帝绮丽又脆弱的江山。我真希望我也能对这个城市“跩”上一句:“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可惜我的这故乡一点不争气,堕落得连性别都没了——我也就没了跟它调情的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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