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夜问米_touchinghk【完结】(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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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9章 【蝙蝠】江湖人称…蝙蝠侠

  宋书明几乎以为自己那一瞬间看错, 使劲眨了眨眼睛。

  他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半点不敢松懈, 紧紧的跟在许言和苗榛榛的后面。

  江安花园是上了年纪的老小区, 总共只有三栋楼,苗榛榛租住在一号楼,紧靠小区大门口。

  果然如苗榛榛所说, 许言走到小区前面,就不肯再往前。

  苗榛榛拖着他的手撒娇,他却一直摇头,只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发。

  榛榛无奈,只能挥手告别, 他静静地站在原地,目视着榛榛走远, 进了小区又上楼。直到榛榛家客厅灯亮起, 他才转身,一直挺立的肩背瞬间松懈下来,垂下头来,深深叹一口气。

  宋书明猜测许言要去坐地铁回家, 自己便也准备跟上。可下一秒钟,一直忽明忽暗的那盏路灯突然毫无征兆, 彻底的灭了。

  宋书明震惊地瞪大了眼睛, 几乎再次以为,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你是说,他消失了?”林愫紧锁眉头, 难以置信的问道。

  宋书明仍未缓过气来,默默点头。

  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路灯熄灭的那一瞬间,许言竟然消失不见了!

  许言与榛榛热吻的时候,路灯也曾忽闪,由明转暗的那一瞬间,许言的身影竟像是与夜色融为一体,彻底隐匿在这黑暗之中。

  可再下一秒路灯亮起,许言却又好端端的站在那里,连摆在榛榛腰窝的手,都没有变过位置。

  宋书明张口结舌,还以为自己精神恍惚,看错了眼。

  可是当许言与榛榛道别之后,他这次确实真真切切的消失在宋书明的眼前。

  “是不是榛榛也被抹上了水牛泪,像我一样见到了人皮罗刹?”宋书明问林愫。

  林愫默默摇头,说:“哪里有这么多水牛泪?苗榛榛一穷二白,人皮罗刹跟她出去吃饭,还都得自己掏腰包买单,也忒不划算了。”

  “会不会是鬼魂?”宋书明怀疑道。

  “除了榛榛和你,还有别人见过许言吗?”林愫问。

  宋书明想想,说:“有的,榛榛的同事也曾见过许言接她下班,还打趣过二人。”

  “没有了排他性,那就不是魂不是灵。”林愫说,“我估摸着,要么就是你老眼昏花看错了人。”

  听这一句,宋书明对她摩拳擦掌怒目而视,林愫冲他眨眨眼睛,笑着说:“要么,就是榛榛遇到的,十有八九是个妖怪。”

  “许言第一次与榛榛相遇,是在晚上,地铁站旁边。”

  “第二次,是一样的时间,一样的地点。”

  “苗榛榛是个宅女,平时不喜欢出门。许言假造了一个借口,说自己在投行工作,平时非常忙碌,只能匀出每周五的晚上,和她约会。”

  “两人约会的行程和节奏,几乎从未变过。每次都是等到天黑之后,许言接苗榛榛下班,先去奥都商场吃饭,再送苗榛榛回家。”

  “就连今天晚上,苗榛榛明明约许言六点见面,可是六点的时候天还未黑,许言硬生生拖到了天黑,才肯露面。”

  林愫深吸一口气,问宋书明:“许言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天黑呢?”

  “他又为什么,一定要尽力保持同样的约会行程和路线呢?”

  宋书明被她问的满头雾水,喃喃接了句:“因为,他喜欢晚上出门?”

  他原本只是顺着林愫的话随口接了一句,哪知林愫面露微笑,说:“不对,他确实是喜欢晚间出门。”

  “他喜欢晚间出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掩饰他的与众不同。”

  “他尽力保持同样的约会安排和路线,雷打不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路上的一切都很熟悉,都在他掌握之中。”

  “他,是个瞎子。”林愫沉声道。

  不,这太荒谬了。宋书明震惊之后再一细想,却觉得林愫的推论处处都是漏洞。许言就算再会演戏,盲人与正常人差别还是太大,更何况,一个盲人,要怎么和苗榛榛看电影?

  林愫见宋书明面露疑惑,微微一笑,说:“我话还没说完。”

  “他是个瞎子,但却不是我们所认为的瞎。他陪榛榛看电影,不是真的为了看,而是,他很喜欢黑暗。”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不是人。”

  “他不是人,那他会是什么?”宋书明问出了声。林愫却不着急,拿过一支笔,一边在纸上画着图线,一边循循善诱问他:“是什么东西,昼伏夜出,专门在夜间出没?”

  “是什么东西,擅隐蔽,通体遍乌,天黑之后便与夜色融为一体?”

  “是什么东西,擅夜行,却视力不佳?”

  林愫面有得色,举起她画成的那幅画,对着宋书明招摇。

  宋书明明明觉得自己已经知道正确答案,此时一看她画上的图案,两扇波浪形的翅膀,中间细细的虫子身体,额上带须翼尖有毛,像一只招摇的花蝴蝶,却又有些摸不准了,犹犹豫豫开口

  说:“蛾子?”

  林愫只觉得自己脑门上青筋跳了两跳,压抑住给宋书明一拳的冲动说:“是蝙蝠!”

  宋书明心中腹诽,本来已经猜到正确答案,却被林愫的画给误导了。

  他瞥了眼林愫面上表情,紧紧闭上嘴巴,一个字儿也不敢吐。

  林愫深吸一口气,继续说:“昼伏夜出,极擅夜行,视力不佳,靠声波辨位。”

  “苗榛榛这次遇到的,是一只得了道又很多情的蝙蝠精。”

  “江湖人称…蝙蝠侠。”

  蝙蝠精,多情又很爱穿风衣,跟这个许言听起来,真是十分相像。

  林愫刚上初中的时候,不知被老林吓唬过多少次不许谈恋爱,那些个生的漂亮又有型的男孩子,在老林口中便个个都是蝙蝠精所化,专门勾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老林将蝙蝠精说得十分可怖,专门趁林愫在床头贴F4的海报的时候,敲着烟袋在林愫身后摇头晃脑嘀咕,专说那蝙蝠精,样貌清秀俊俏,身材瘦削有型,一袭黑风衣,如玉的皮囊底下却是一副彻头彻尾的黑心肝。

  蝙蝠精生的那样好,就是为了勾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少女元阴未散,精血大补。蝙蝠精费一番手段将女孩子骗上了床,云雨之后吸尽精血。

  不过一夜之间,豆蔻少女便如耄耋老妪,华发尽染银霜,满面皱纹遍布。

  林愫被唬了一跳,赶紧伸手捂住光滑细嫩的脸皮,心有余悸。

  再有那长得俊俏的男孩与她说话,她也只板了面孔,一双亮晶晶丹凤眼朝着人上下打量,直看得人男孩七上八下,心里打了退堂鼓。

  老林专门将蝙蝠精昼伏夜出,不能见阳光那一节隐去不提,此时瞅着林愫活成了一只小尼姑,眼角含笑,心中十分满意。

  哪知再恐怖的故事,也敌不过人类追求异性的生物本能。

  不过再一年,林愫便晃着黄纸符,挥着桃木剑,大喝一声:“精怪若来,我便端了它的老巢。”言毕,便毫无心理负担的,喜欢那长得好的,篮球打得好的,俊俏同桌小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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