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丽怎么办?”她问,“吉姆好像不在家里。”有时我们离家几天的时候,会托邻居替我们照顾罗丽。
“送去宠物旅馆啊。”
“临时送去可能没有空位,你忘了吗?去年感恩节我们不得不把它带去你姐姐家。宠物旅馆都得提前几星期预订。”
“话是没错,不过那时是他们特别忙碌的旺季。不然我打个电话问问如何?谁也料不到他们会不会还有空位。”
她仔细看着我的脸,好一会儿后才露出微笑。“你早就打过电话了,对吧?你可能早在一个月前就打了。”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说。撒谎我并不是很在行,但我还是尽力维持表情不变。
“那么,如果我现在去翻你的书桌,也绝对不会找到任何机票罗?也不会找到打印出的旅馆资料?”
“当然不会,”我说,“我两分钟前才想到这个点子。”
“所以你没有去买旅游手册,也没预订出租车,也还没列印出新奥尔良最佳餐厅的名单?”
是她提到的餐厅名单让我露出马脚。这个想法太棒了——毕竟,既然找到一家好餐厅这么容易,为什么要冒着不小心闯进破烂店的风险呢?结果,我因自己的个性完全被她摸透而笑了出来。
“好了,好了,”我说,“被你识破了,我的确早就安排好了。但那又如何?重要的是想法,不是吗?”
“是啊,我敢打赌你一定放了好多想法在里面。”
“是是是,”我说,“反正,明天早上我会坐在飞往新奥尔良的飞机上,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当然要去。”她说,吻了我一下。
“准备玩个痛快吧。”我说。
“哎,可是我不知道该带什么去?”
“我知道。你的行李箱我已经收拾好了。”
我唯一留给露西自己收拾的东西,是我们到时会在化装游行中用到的两个面具。
“你爱挑哪个都行,”我说,“你想让我们扮成什么都可以。”
“真希望你能早点告诉我,”她说,“这样我才有时间为这次活动特别设计。”
“可是这样就不会那么不经意,也不那么浪漫了。”
她笑了。“好吧,浪漫优先,”她说,“算了,反正我有一大堆面具可以挑。我会选出两个最适合的。”
她把挑出来的面具用另一个行李箱装起来,不让我看她的选择,要我耐心等待,到时再揭晓。
到了新奥尔良,我们住进一家据说闹鬼的旅馆。这里的鬼魂主角是位年轻的女士,因为她总是穿一袭蓝色礼服而被人称为“蓝玛丽”。蓝玛丽曾有个情人,但在一场决斗中被枪杀了。旅馆的柜台放有供客人取阅的小册子,上头写道:你可以在气候宜人的夜晚到院子里寻找鬼魂,寻找一个身穿蓝色礼服、黑色卷发高高盘起的女人。根据小册子的记载,这个女人后来死于心脏病,如今她会不时在旅馆外面现身游走,呼喊她爱人的名字。已经有不少人宣称看见过她,也有很多人表示曾经目击她情人的鬼魂——当他出现在旅馆的庭院时,手里仍然拿着决斗时用的手枪。这两个鬼魂从未在同一个时间出现在同一个地方,他们就这么注定永远错过彼此。
如果你遇见蓝玛丽,这本小册子说,万一你在某个没有月光的晚上遇见她,可别害怕地跑开。你可以坐下来,和她聊聊天,告诉她你知道他们的故事,试着抚慰她的心灵。万一你遇见蓝玛丽,就握握她的手。放大胆一试,鬼魂的实体会让你惊讶,因为她的手摸起来可能有点冰。告诉她别急着走,留下来多陪你一会儿。当她问你有没有看见她的爱人时,你一定要说有,说他托你捎来口信,要她早点安歇,要她别再寻觅下去。那本小册子还建议,你可以送她一朵玫瑰,告诉她这是他托你送来的。她可能会说她觉得冷,这时你可以把夹克脱下,轻轻披在她的肩上。不过,她最后还是会消失的。当她消失时,为她祈祷吧,毕竟,鬼魂一点也不可怕。他们的故事都是悲伤,所有鬼魂都是。这位身穿蓝衣的女子就这么永无止境地漫游,只等待他的吻。如果你愿意的话,还可以去看看她的坟墓。据说她的坟墓就在这附近,注意墓碑上面有天使雕像的那个。去吧,摸摸那个石碑。
露西完全被这个故事迷住了,但我压根儿不信。虽然柜台服务员很认真地跟我们解释这个故事,我还是怀疑这根本就是旅馆编造出来的。这个故事太工整了。简直就是六十年代一些悲伤的流行歌曲的翻版。它和那些无稽可考的鬼故事并没有什么不同:坐上你的车却莫名其妙消失的搭便车者。来开门的老婆婆以悲伤的笑容说:“她在十年前的这个晚上去世了。”这些故事我们都听过不知道多少遍了。
无论如何,我认为,这都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所有关于鬼魂的谣言都是。如果已经去世的人还在我们之中游荡,他们的灵魂仍存在于地球上,那么我们又何必悲伤呢?
但是,当我想要提出质疑时,却被露西白了一眼。
“这是个很美的故事,”她说,“你有什么资格说它不是真的?难道你就不能让自己委屈一下,就这么一次也好,接受某件看似不那么合乎逻辑的事?”
不能,我心想,我的确没办法。但此时我们是来度假的,而且我一心只希望露西快乐,所以我把批评的话语全忍住不说。
第一天晚上我们去的是法国区,那里的实际情况和我的想象完全不一样:那里根本没有任何神秘,没有我期待看到的“黑色魔法”。这一区的街上全是嘈杂的音乐,喝醉酒的少年对人展露阳具,女孩则撩起裙子或露出胸部以换来珠子。这种寻欢作乐的方式完全和我不搭调,我已经过了这样的年纪了。
“我们回旅馆吧。”我说。
“不要嘛。”露西说。她手中还拿着街边买来的鸡尾酒,塑胶制的杯子做成手榴弹的形状。“这里很好玩呀,而且我们刚来,应该好好享受一下。我们去找个地方跳舞吧。”
“我觉得一点儿也不好玩,”我说,“这里和我的口味不合。”
“你当然和这里合不来,但这正是重点,我们应该做一点不合我们本性的事。这不就是你带我来这里的目的?”
我已经不那么确定带她来这里的原因了。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只想快点上床睡觉。每次碰到这种情况,我便不由得记起露西比我年轻八岁的事实。话说回来,也许这根本与年纪无关。我年轻的时候怎会像这群人这般疯狂?
“别生气,”她说,“我请你喝饮料好了。你喜欢装在猴头里的那种,还是装在假椰子里的?”
“都不要,”我做了个鬼脸说,“晚餐时我喝过红酒了,不想喝混酒。”
“可是这里一定找不到红酒。”
“那我们就回去啊。”我说。我们站在街心,人们从各个方向推挤着,从我们旁边经过。我抓住露西的手,拉着她走到街边。“明天还要看游行,必须早点起床才能占到好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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