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个金龟婿_假面的盛宴【完结】(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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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纨纨忙去了窗子边往下看。

  夏天黑的晚,正是弄堂里最热闹的时候,出来纳凉的人特别多。

  一辆黑亮的奔驰车停在下面,杜甄西装笔挺地站在车前,正在和周奶奶说话。

  第27章

  似乎听见窗户打开的响声, 杜甄往上看来,正好两人眼神对了个正着。

  他穿着浅灰色细亚麻的休闲西装, 里面是白色小竖领的衬衫,夏款西装的样式,一点都不显沉闷,优雅、大气、从容。

  其身后黑亮、坚固, 一看就和普通杂牌车不同的轿车,那低调内敛的人字形的标志,流畅华丽又不失低调的车身, 相得益彰。

  好马配好鞍,再帅的男人,有了物质来衬托, 都会徒然拔高很多。

  余纨纨一直知道杜甄的帅, 而这次的帅却和以往完全不同,就好像驾着华美的马车前来迎接公主的王子。

  她不自觉摸了摸头发, 心里浮现的第一个念头是,她今天的打扮可是与他相配?

  “谁来了呀?是小杜!”

  穿着酒红色裙装、体态微胖的林芬突然出现,将女儿挤了开。她满脸都是笑, 笑得见牙不见眼:“你这孩子也是,就是去吃个饭, 还专门过来接我们。我们马上就下来。”

  说着,她就从窗子边消失了,大声喊着丈夫:“建国,你收拾好了没, 小杜来接我们了。”

  就她这嗓门,楼里楼外都能听见,二楼的王美琴自然不会错过。

  其实王美琴早就来到窗子边了,只是没伸出头。看着下面杜甄,和那辆明显比杜凯的奥迪,更要贵的的奔驰,王美琴羡慕得眼睛都要掉出来了。

  今天周末,不光王美琴在,刘安慧也在。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长得十分英俊的余纨纨的男朋友。

  这个‘英俊’是弄堂里一众三姑六婆公认的,哪怕杜凯也来了一次,也没夺走他的桂冠。

  刘安慧曾还暗暗想,大家肯定是为了给余家那个泼妇面子,才会这么说。

  杜凯有车有房有身份,个子高,长相也帅气,还不够吗?而对方也就只有个‘英俊’可以衬托。

  现在来看,她不得不承认,余纨纨的男朋友比杜凯帅。

  何止比他帅,见到这样一个男人,任何女人都要失神,刘安慧也不例外。

  每个中国女孩心目中都有一个白马王子,什么是白马王子?大概这就是了。

  “这下林芬的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有什么好显摆的!”王美琴酸酸的声音,叫醒了刘安慧。她忘了自己不久前,也是这么人前人后显摆的,除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当然也是为了故意气死对头。

  楼梯嘎吱嘎吱响着,给人一种顷刻就要垮掉的错觉。

  换成以前王美琴肯定要出去说,可这一次她忍下了。她知道死对头就等着她出面,就等着好好寒碜她,她才不会如她的意。

  林芬下楼比余纨纨还要快,看着杜甄的脸笑成了花。

  “等急了吧,女孩子就是事多,明明准备好了,还要再照照镜子。”

  确实照了镜子,但绝没有林芬说得那么夸张的余纨纨,正在下楼梯,听到她妈这话心里有点怄。

  这是不是亲妈,这么埋汰女儿,她有那么的没出息?

  那个男人,亲也亲过了,抱也抱过了,有什么好期待的,真是!

  可事实——她还真是没出息呀。

  当余纨纨走出门洞,杜甄迎上来的那一刻,她真感觉自己像个公主。

  “弄堂里堵,你怎么开过来的?”她抿了抿头发说。

  “慢慢开。”

  ……

  果然是慢慢开,之后都上了车,又经历了一遍车子跑得像龟爬。

  幸亏林芬打开车窗,伸出头和邻居们打招呼,这辆车才得以用比来时节约了一半的时间驶出去。

  至于到底是为了车子走快点,还是为了虚荣心,当女儿的更倾向后者。

  黑色的轿车驶入车流中。

  有些热,杜甄的西装已经脱掉了,衬衫的袖子往上挽了一些,露出筋骨有力的手腕。

  领口微敞,手随意地搭在方向盘上,余纨纨感觉这样的他多了一种性感。

  她没敢正眼去看他,只是用眼角余光。后座上还有她爸妈,她不想表现得太过格。

  一路上林芬都笑着,有几次想说什么,都被余建国拉住了。

  每到吃饭的点,海市各大主干道上都会塞车,这种情况慢慢开,是感觉不出来的。等上了高架以后,车速还是很慢,余纨纨忍不住想,他这个慢慢开是不是真就是慢慢开。

  后来不停有人超车过去,她终于知道可能他开车就是很慢。

  一个人一个习惯,慢总比太快了好。

  但是不是太慢了?

  最后连林芬和余建国都意识到车速太慢了,林芬不停地拿手机来看,余纨纨欲言又止。

  “小杜,你是不是刚学会开车呀?”林芬没忍住,问了。

  “是的阿姨,我刚学。”

  “那有驾照吗?”

  这话让杜甄语塞,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没有。”他刚学的,陆耀是师傅。

  “没有驾照……”

  余纨纨及时在她妈话还没说出口前,打断她:“没事,你慢慢开。”

  她回头给林芬做着眼色,林芬才住了口。

  因为这个没有驾照,车上的三个人再不敢觉得速度慢了,都是心惊胆战的。

  等车子一路平稳的到了饭店门前,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

  玉兰饭店门前,大理石台阶下站着个正在打电话的男人。

  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蓝色条纹断袖和西裤,一副生意人的模样。

  “二舅,你们来了没,就等你和舅妈了。”

  “到了到了。”车里的余建国说着,就挂了电话。

  孙诚满心烦躁,这段时间他生意正忙,他妈要过生日,正和客户谈着生意,就被叫来了。

  不来不行!他妈在家里一向强势。

  可来了也没事干,就是听他妈和他小舅和两个姨妈说话,说得全是家长里短。孙诚是个事业心比较重的人,不是太爱和这种小市民打交道。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不同的社交圈,也代表不同的资源。和小市民待在一起,接触的全是小市民,像他平时接触的,都是老板。

  把花在这边的时间用在别处,说不定他又能做成一笔生意。这种情况被叫来吃饭招呼亲戚,也不怪孙诚会烦。

  这不,余美又把他使出来接余建国。

  怎么还没来?!

  一辆黑色奔驰车在孙诚面前停下。

  是他挡了路,孙诚就往旁边让了让,眼睛不由地车上扫了一眼。

  是个男人就爱车,爱好车、豪车,孙诚也不例外,平时对车也有些研究。这辆奔驰s系轿车,是刚出的新款,最低配也要两百多万。

  两百多万的车在海市不算什么好车,可对孙诚这种小老板来说,已经算是好车了。

  不同的层次,不同的眼界,你和小市民说什么玛莎拉蒂、宾利、卡宴什么的,他们也不认识。就算认识,也离自己太远太远了,所以奔驰、宝马在他们眼里就是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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