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一对陌生男女面面相觑……
男的心想:自傲清高的女人,见面十分钟连句问候语都不会讲。他喜欢的可是清纯靓丽、永远不需要男人负责的乖乖女或辣妹。
女的心想:轻佻肤浅的男人,一看就是吊儿郎当的花花大少。她理想的终身伴侣一定是位成熟稳健的青年才俊,而不是徒有其表的废物。
于是!……他们不约而同起身。
随后!……步入婚姻的教堂。
老公自信地说:“我会想法设法逼你跟我离婚,即便你没机会出轨,我也帮你制造各种机会搞外遇,千万别感谢我,这是身为老公的我,应尽的义务!”
老婆淡然地笑:“非常好,看来咱们还是有些默契的。但你的智商指数显然在我之下,所以那个提出离婚的人,肯定不是我。”
同居开始了……
“你是我老婆,我想怎样就怎样!”
“小心我告你婚内QJ!”
内容涉及:职场、阴谋、闪婚、JQ、娱乐圈,腹黑小三、花花大少以及淡定毒舌千金的疯狂故事。
概括:【花心巧舌男VS毒舌冷血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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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的致命原因
北京时间2010年X月X日14:34,智利第二大城市康塞普西翁发生里氏8.8级特大地震。根据最新统计,地震中超过150万所房屋建筑倒塌,造成至少200万人受灾,另外机场、铁路等基础设施也损毁严重。当地政府正在全力援助受灾民众,预计死亡人数不会超过千人。
沈律师念完这段新闻报道,而后怀揣沉重的心情,看向面前两位迷茫的遗产准继承人。
孟云哲在酒吧疯了一夜,还没睡觉便接到沈律师的电话。而一走进律师事务所,就看见这一身名牌包裹的清高女人,真是倒胃口。
他揉了揉太阳穴:“你想说什么就快点说,我现在很困。”
姜以萱取下太阳镜,眼镜腿指向身旁陌生的男人。此人染了一头金红色的刺眼亮发,浑身散着酒气,身着牛仔跨裤,白色大帽衫,一幅不正经的街头流氓打扮。
她嫌弃地捂住口鼻:“沈律师不妨先告诉我,他是谁。”
沈律师推了推眼镜框:“这位是,鱼之恋日化企业孟董事长的独子,孟云哲先生。”他又看向孟云哲介绍:“而这位是,水之缘日化企业姜董事长的独女,姜以萱小姐。”
“鱼之恋?!”
“水之缘?!”
姜以萱与孟云哲几乎是异口同声发出质疑。虽两人对家族企业的运作状况漠不关心,但对于商场上的死对头还是了解一二。水之缘和鱼之恋同属日化企业。经营范畴基本相同,洗发水、浴液、美容香皂以及各类室内保洁用品等占据了市场的半数以上。十年如一日,两家企业不遗余力地在打销售战,价格一压再压,品质则越来越高,甚至不惜自负盈亏。所追求的,便是让对方企业关门大吉,从而保证自家企业在市面上独领风骚。
原本就看不顺眼的两个人,各自将座椅拉开三米远。
此刻,四十岁的沈律师处境很尴尬。他不仅是双方企业的法律顾问,还要在剑拔弩张的两位富二代面前宣布遗嘱,正因为结果不难预见,所以他才事先将办公室里的古董花瓶打包收好。
“首先,请二位保持冷静,等本律师报告完毕后,再提出异议可以吗?”
两人则不情愿地应声,随后一个头朝西,一个看向东,缄默不语。
沈律师干咳一声,郑重地讲述开来:“此次地震发生时,姜董事长与孟董事长,正巧一同在智利度假。虽然还未获得准确的遇难消息,但本律师与两位董事长失去联系已有一个半月之久。两位董事长在拟定联名遗嘱前有所指定:如果一月之内未与本律师取得联系,便按照两位董事长的意愿,宣读遗嘱。”
此话一出,屋中寂静一片,似乎就连空气都变得凝滞压抑。
姜以萱木讷地转过头,泪水盘旋在眼眶里:“不可能,这不可能……”虽然她对整日忙碌的母亲好感不多,也极其厌恶那个冰冷的家,但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人,她整个人都愣住了。
孟云哲则完全酒醒,猛然起身揪起沈律师的脖领,赤红的双眼沁满血丝:“人还没找到凭什么宣读遗嘱?!你们这些律师也太不负责了!还有一件事,我爸为什么会和她妈一起去智利?又为什么会和姜家立下联名遗嘱?!你最好一五一十给我交待清楚——”他现在感到后悔不已,千不该万不该在父亲出门前还与他大吵一架,难道现在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了吗?
沈律师拍了拍孟云哲肩头,不卑不亢地说:“我可以理解孟少爷的心情,但请您先听我把遗嘱念完可以吗?两位董事长拟下联名遗嘱事出有因。当两位听完遗嘱内容后,或许两位可以从中发现,此次二老双双遇难,并非巧合。”
沈律师见两位年轻人面如死灰,不由长吁口气直立起身:“其实有件事我替两位董事长隐瞒了多年。姜董事长与孟董事长曾是大学同窗,私底下关系甚好。姜董事长手里握有孟氏集团30%的原始股份。而孟董事长则拥有姜氏集团30%的原始股份。简而言之,市面上看似竞争最激烈的两大日化企业,私底下实属一家。”
——这犹如晴天霹雳般的商业机密,令姜以萱与孟云哲大为震惊。
沈律师扬起手,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而本律师所要阐述的是,两位按遗嘱内容:分别继承家族产业以及死亡者或失踪者名下不动产与各种款项。当然这其中包括庞大金额以及公司运营方面的支出债务,同时也拥有对方公司30%的控股权,但继承遗产之前……你们必须先结婚。”
不等两人反驳,沈律师再次压住局面:“正因为是各自的生父、生母,所以两位董事长对子女的期许很高,更不愿看到苦心经营半辈子的企业白白葬送。婚姻只是希望子女能从利弊上权衡,全力以赴撑起自家企业,但也不会强求二位在婚姻情况不幸福之中勉强生活。所以遗嘱中提到——结婚一年之内,倘若其中一方出轨,前提是证据确凿。惩处条款如下——其一:剥夺背叛方持有的30%控股权;其二:背叛方需赔偿受害方30%的本公司原始股。”沈律师又托了托眼镜:“我给二位一个概念,30%的原始股,相当于每年三亿五千万的固定收益。简而言之,一旦你们的婚姻中出现第三者,导致婚姻破裂、或单方面主动提出离婚者,不但失去对方企业的控制权、财政权,甚至还要拱手让出企业董事长之最高权位。”
“在遗嘱未生效之前,本律师会以监护执行者的身份冻结两位原董事长名下的所有资产。当然,公司运作中的开销不用担心,两位董事长已规划好预算金额。但是二位准继承人所使用的跑车、别墅、信用卡等亦属于各自父母名下财产。所以在一年之内,请二位准继承人回到各自的企业经营。本律师按遗嘱细节规定——两位每月所得工资均为人民币5000元,但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者,按公司内部惩处条款从中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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