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换上他的衣服,跟我来。”
常菁带着任子滔,走向了本校非常出名的朋友圈。
在这个圈里,有学生会主席,有负责元旦企业家聚会的召集人,有本校知名教授们的得意门生,更有已经从国外交流回来的大四学长和研究生师哥们。
他们其中,很多人还没等毕业呢,就会被各大部门和国有企业盯上,就怕这些小子们出国就业,可以说,这个圈里的男生们,才是本校天之骄子的塔尖。
学生会主席万鹏程,也是蓝队队长,在场上微扬下巴冲任子滔喊道:“嘿!打过吗?”
“打过!”
“算了,防守,你右外野吧。”
任子滔心想:右外野任务最轻,打第九棒,你这是瞧不起我?嫌我技术不行?
当红蓝两队比分3比3时,此刻战局已经九局半了,任子滔也终于登场了。
他两手紧紧地握了握球棒,眼中是专注无比。
在球过来时,任子滔砰的一声,拼劲全力猛的一挥,球瞬时飞了出去,那力度,就像是他心中始终不灭的青春狂妄一般,一向燃烧起来就没有边际,只有他自己清楚。
红队所有的队员立刻乱了,他们都在哇哇喊着,因为球继续在往左外野滚动,没接住,这是失误,这会让他们队输。
同一时间,万鹏程和常菁他们这些蓝队队员,也在挥动着胳膊兴奋乱叫,他们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他们奔跑着,叫着,使得操场四周都跟着一起喧嚣了起来,喊声让刚吃过饭从食堂出来的同学们站住脚,让散步的停下身回眸,让戴着an听外语的女生们纷纷摘下耳机好奇。
而此时,任子滔早已经疯跑了起来,在棒球飞出去那一瞬间,他就已经迎着风飞跑、抬起头狂奔。
蓝队的学长们,扯着喉咙冲他喊,冲他提醒:
“2b2b上二垒!”
“3b3b上三垒!”
常菁瞄了一眼对方,挥动着两个胳膊砸向天空:“快快!子滔,要来不及了!”
只看任子滔就跟飞毛腿似的,在最后定输赢那关键的眨眼间,他真是玩着玩着玩认真了。
或许,他这人性情就是这样,能凭着一颗不服输的心,宁可玩到最后不要命,也要赢。
任子滔整个身体以滑倒的方式,卧倒在地上飞了过去,用两条大长腿最后铲垒。
裁判立刻摇旗宣布:“safe!”
随着这一摇旗,红队当即垂头丧气,他们在最后一瞬,功亏一篑,更恨蓝队哪找来的替补奇兵。
再看蓝队队员们,他们立时疯狂了起来,甚至个别人都有些不相信自己看到的。
所有认识不认识任子滔的,哪怕今天是第一次见面,他们张开胳膊,自来熟的全冲任子滔奔跑了过去,为任子滔喝彩。
任子滔被蓝队队员们围在中间,他自己也完全没有想到,今天能打出这么棒的球,以至于也跟着失态到,要握拳不停向天空砸着空气才能抒发内心的激动,要不然他怕控制不住自己,再把球衣给撕了庆祝。
蓝队的队员们,热血澎湃到发疯。
快乐,有时很简单。
男人的世界里,快乐更是简单到纯粹,只为一个很少见很棒的球,他们就能彼此拥抱着跳跃着,似世界就在他们的脚下,一起冲蓝天白天嘶吼道:“再见,场内,本垒打!!!”
本垒打男孩,这成了任子滔的新外号。
任子滔一边换下学长的队服,一边被频繁过来的队员拍肩膀调侃着。
他笑着挑了挑眉,确实,他不爱一垒和二垒,太折磨人。
就喜欢出手即本垒,希望江男也能像这个球一样,能有个好兆头,明年直接让他攻到本垒。
呵呵,想想就开心。
任子滔拧开瓶盖,仰头咕咚咕咚开始喝起了矿泉水。
当他边喝水边用余光发现,右手边场下,居然有好几伙女生正在看他时,喝水的动作一顿。
他先用手背抹了抹嘴上的水珠,随后有些不自然地转身,给那些女生们留下个背影。
不想让她们看到自己的脸和身体,麻溜将挂在身上的球衣脱掉,换上自己的牛仔衬衣、穿好羽绒服,而且还将每一颗扣子都扣紧,这才和常菁,还有新认识的学生会主席万鹏程一起有说有笑离开。
不远处,程靓一直捂着心口的位置。
刚刚的任子滔,太有魅力。
她决定了,从今天开始,脸皮厚也要继续追任子滔,管行不行的呢,不试试怎么能死心,将来不得遗憾?她才不要。
所以在这天晚上下课后,程靓在食堂偶遇井超和安玉凯时,赶紧上前给拦住了,上去就直接打听道:“任子滔呢?”
安玉凯回:“他好像有点儿事。”
“那他不吃饭吗?”
“得吃吧。”
“那他吃饭怎么没跟你们在一起?”
安玉凯挠了挠头,井超微蹙了下眉,拽他:“走啦,三哥。”
等到排号打饭的时候,安玉凯和井超说:“我是特意没告诉她,任子滔今晚住校外。”
井超赞同:“有房子的事,包括不住寝往校外跑,最好别和外人说,省得二哥麻烦,老师还得让填表。”
“呵呵,看来那女孩真相中子滔了。”
“那当然,二哥那长相,整个大一各院加起来都数一数二,放眼望去,学校里也能排得上号,女孩子们通常肤浅。”
安玉凯不满极了,端着饭还不忘摸了摸自己的脸:“你说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的死,我这闲着的,她们怎么不往我身上肤浅呢。”
俩人以为程靓这是个小插曲,可没一会儿,井超嘴里的勺子差点儿没掉到盘子里。
程靓一手拎着塑料袋,里面是巧克力牛奶饼干饮料罐头,一手拎着打包的黑椒牛柳饭:“麻烦你们了,能不能把这些给他带到宿舍,我怕他只顾着忙,不吃东西会对身体不好。”
任子滔不吃东西?
安玉凯推了推眼镜,和井超对视一眼。
井超心想:开玩笑,那位最好吃。
他们猜得没错。
任子滔爱吃,在回家前,他还特意去了趟菜市场。
二十岁的小伙子,长得干干净净要买菜做饭,惹得卖菜大妈都白给了他一头蒜。
炸酥肉,宫保鸡丁,锅塌尖椒,连吃三碗大米饭。
吃完饭后,任子滔将一百五十五平的房间打扫了,又对着空气打拳踢腿,进浴室洗澡。
等全都忙完了,他才坐在桌前,泡上一杯速溶咖啡。
刚喝第一口时,他就挑剔地拧了拧眉,心下打算这周末得去买咖啡机,这才打开电脑。
如他猜测的那样,尊敬的前总裁gardner老头,已经给他发了两封邮件了,那是位急脾气的。
第一封邮件端着,且很疑惑他为什么这么了解老头的公司,吃惊地表达了,连发邮件的格式细节,都是老头对下属的要求。
任子滔看着想笑,心想:为你卖命十年呐,那能是闹着玩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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