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年代小日子_酱汁炒饭【完结】(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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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了想,觉得外公这个建议不错,而且她可以在烫品里加入灵液,既可以节省灵液的用量,又能够合理的使用灵液为家人调养身体,一举两得。

  叶晓兰忙两眼亮闪闪地看向李婶,“婶子,我真想跟你学煲汤,你看能不能收了我这个徒弟呗?”

  忙着端菜的李婶听了,圆圆的脸上笑容热情,“啥徒弟不徒弟的,二小姐想学我巴不得呢,老先生放心吧,我老婆子的这门手艺一定传给您外孙女。”

  第七十八章非专业绑架(1)

  “哈哈,李婶客气,我们可不能占你便宜,”金有才望着外孙女乖巧的侧脸,满意一笑,对李婶说,“我那里还有半截十年份的人参,你拿回去给你老伴补补身体。”

  “这哪使得,人参这么贵重我不能要,”李婶连忙推辞,开怀的脸色落了下来,“再说,我家老李头总是劳烦金师傅,诊金也从来不收我们的,现在只是教二小姐学习煲汤,哪里能收您的人参,我老婆子没那么大脸!”

  李婶的丈夫早年腿跌断了,晚年的时候腿部经常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小毛病,他们家就住在湖沟湾镇上不远的地方,自从李婶给她外公当保姆之后,外公去看病从来不收钱,也难怪李婶那么剧烈的推拒。

  “我让你收着就是收着,一码归一码,那是你祖传的手艺,我们爷孙俩不能占你便宜。”

  李婶着急的还想拒绝,叶晓兰外公一板脸,“是嫌弃我这工钱少了要去别处当保姆不成?”

  先不说李婶是金玉给叶晓兰外公请的保姆,金玉找人照顾自己的老父亲怎会吝啬钱财,李婶一个月的工钱自然不低。

  再说叶晓兰的外公对李婶家有恩,李婶从来都尽心尽力照顾外公不敢有丝毫差池,外公这句话就是在逼李婶收下人参。

  叶晓兰知道这是外公的一片好心,况且她也同情李婶一家,便也帮着说了一句,“李婶,外公给你你就收着吧,老人家心里乐意,你这样生分的拒绝他,他该不高兴了。”

  “哎!金师傅您”主人家都这样说了,李婶也不是不识好歹之人,“我收着就是了,感谢金师傅对我们家的大恩大德。”

  说着,忍不住眼里就冒起泪花,李婶擦干了泪,无以为报,只得更加尽心的照顾这爷孙俩。

  从此,在外公这里,叶晓兰需要学习的不仅仅是医术,还有李婶教她的煲汤技能。

  上辈子一直是个厨艺废材的叶晓兰这辈子也没好到哪里,李婶一身的本事她也就学了个半成,除了能有模有样的煲几种汤品,菜肴是一概不会的,不是盐放多了就是糖少了,或者干脆两者混淆。

  在外公嫌弃的目光下,她吐了吐舌头,乖乖跟李婶只学习煲汤。

  好在朽木也能雕出半真半假的精品,煲汤的技能,叶晓兰算是学习的不错。

  更稳步上涨的是她中医方面的知识。

  不得不说,叶晓兰遗传了金有才的医学天赋,加之她技记忆超群,凡是金师傅教过的手法,技巧,她几乎都能融会贯通,实际演练中有些欠缺,是经验太少的原因,金有才对自己这个外孙女却是非常满意。

  “晓兰啊,咱金家药堂以后的发展,可就指望你了!”

  看着外孙女一板一眼的给病人诊脉看病,金有才满意的点头。

  等刚才的病人走了,叶晓兰才垮下肩,有气无力,“外公,我还差得很呢,刚才我好几次没摸准脉,脑子里想了好几种病症,最后还是在您的提示下才搞明白,像我这种半吊子的大夫,哪个病人敢给我看病啊。”

  大受打击就是形容叶晓兰现在的心情的。

  原本是斗志昂扬的开始第一次上岗,哪知道人生的第一个病人就给自己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脚,也亏她之前还对外公说得那样自信,现在正是自己打脸了。

  太丢人了

  拐着拐杖,金有才走到外孙女面前,翻了翻她刚才做的笔录,一脸严肃地教导她,“我早就跟你说过学医没那么简单,你记忆好理解能力也不错,但医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提高的,老医生还有失手的时候呢,何况你这个愣头青。”

  什么嘛,外公不安慰她还要加以打击,叶晓兰哭丧着脸。

  小孩一脸不高兴,金有才好笑,“好啦好啦,你这个年纪已经很不错了,不过想要成为一名真正的中医,你还差火候,至少有一段路要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慢慢来,多看多学,你将来的成就一定能超过外公的。”

  “恩,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握紧拳头,叶晓兰满血复活。

  吃过午饭后,外公明显身体有些支撑不住,好在这个时间段,外面天气热,来看病的人不多,因此叶晓兰就让外公进屋睡个午觉再起来。

  “年纪大了,不中用喽。”拄着拐杖,金有才一步步向屋内走去。

  收回注视着外公后背的视线,叶晓兰坐在一旁边看守药堂便看医书。

  “二小姐,我回家一趟,老先生醒来后麻烦你给他泡杯茶,”李婶卫生打扫过后,拎了一个包要出门,她指着旁边的一个抽屉,道,“这里面的药是老先生自己配好的,他每天午睡后要喝一杯,就是记性不好需要人提醒,二小姐您千万别忘了。”

  叶晓兰看了眼那个抽屉,点头,“李婶你放心回去吧,我会记得给外公泡茶的。”

  “哎那就好,我先回去了啊。”说完,李婶就回家了。

  她家里有个病人丈夫要照顾,整日忙忙碌碌,儿女都不在身边,因此重担全部压在她一个人身上,叶晓兰很为她可怜。

  正午的阳光从窗台斜射进来,打在古朴的药堂木柜子上,头顶的风扇年久失修,转动的时候发出嘎吱嘎吱声,特有的频率唤醒了叶晓兰的瞌睡虫,看了会书,她慢慢趴在柜台上昏昏欲睡。

  “哐当!”桌椅撞到在地的声音。

  叶晓兰猛然被惊醒了。

  她抬起头,只见凶神恶煞的一群人手持着棍棒站在药堂里,几个人穿着怪异,手里拎着棍棒,看着就来者不善,叶晓兰仅有的一点睡意消失殆尽,她警惕的握紧了手边的医书,深吸一口气。

  “你们是什么人,看病的请坐在一边。”

  “看屁!老子今天就是来找你的!”

  为首的瘦弱男子,大裤衩花衬衫,目光阴郁,一脸凶样,脑门上挂着一个碗口大的疤。

  找她?

  这些人一个个膀大腰圆,凶神恶神,看着就不像善茬,作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叶晓兰自觉没惹过这样的人。

  “你们,”她迟疑的一下,“找错人了吧,我不认识你们。”

  她摇头,一脸困惑。

  “哐!”又是一脚踹掉茶几,对上叶晓兰愤怒的脸,语气恶劣,“废什么话,说找你就是找你的,哥几个,把她带走!”

  为首的男子一招手,两个小弟立即邪笑着冲上来从柜台后面揪出叶晓兰。

  “你们什么人啊,我不认识你们,私闯民宅毁坏他人物品你们这样做是犯法的知道吗,我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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