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族人去求生_风雨琉璃【完结】(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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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真是啊,不行,要这么说,我这飞刀也得藏着些用,还是用弓箭更合适些,到底口子小些,更值钱。”

  “别废话了,走快点,早点到咱们也好早点开始,这天黑的快,可不能浪费了。”

  草甸子就是小块的草原,这样的地方到了秋日,只用天苍苍野茫茫来形容都觉得苍白,那种浓绿中夹杂的萧索,就像是凝结了天地肃杀的冷冽,哪怕只是那么看着,都能让人不自觉的收敛起来。

  邱澄明领着村中的猎户好手,骑着马向着四边散开,没到一个合适的地点,就留下一队好手,制作陷阱,几个往来之后,这草甸子外围的部分,就基本已经在他们的控制之下了。

  有了马,这打猎确实比以往容易太多,控制马匹疾驰,用长杆子子在草堆里敲打,一招打草惊蛇的法子,就顺当的赶出来了不少的兔子,加上各处的配合,七成慌不择路的小家伙就往这他们布置好的渔网堆里去了,不用说,这收获必定十分的让人满意,即使没有狼皮这个的大家伙儿都眼馋的好货色,单单是用数量堆,估计也能让大家伙儿挣上好大的一笔。

  果然,这不过是半日的功夫,后头做统计的就过来告诉邱澄明,兔子已经逮到了足足三十多只,连着其他的草原鼠之类的,也有五十多。

  “虽说那老鼠的皮子实在是小了些,肉也没几个喜欢,不过到底也不是不能用,捯饬好了,最起码那皮子能做靴子。”

  “不单是皮子,那肉也存着,三叔这次出去的时候说,这一次外头遭灾的估计不少,说不得会带人回来,这肉腌制了,到时候还能做救济粮用。”

  “那也行啊,咱们这是不缺吃的,若是在遭灾的地方,这东西好歹是肉呢,多稀罕,对了,明哥儿,这狼……”

  “能遇上就猎,遇不上咱们也别着急。总是要稳妥为上,慢慢来吧。”

  领着这么一堆人出来,即使邱澄明十分想早点完成任务,多弄点狼什么的,好多挣钱,可到底还是要先顾着这些人的安全,再说了,既然系统说了这里狼数量上来了,那他们这么大的动静,他不信,那狼群就没半点察觉。指不定在哪儿猫着正观察着呢,狼最是狡猾了。

  果然,等着到了下午时分,邱澄明那比常人好上近半的眼睛耳朵就有了察觉,那不远处的草丛中,隐隐的有东西在晃动,从大小,数量来看,必定是狼。小心的观察了好一会儿,确定大概不到十只,邱澄明忙喊过了身边的几个人,暗地里嘱咐了几句,然后不着痕迹的将人慢慢的散开了。

  那一群狼中的头狼其实很犹豫,这一堆人数量都点多啊,该不该上呢?通常情况下,只要是食物丰富,其实它们是不怎么招惹人类的,特别是那种会骑马的,人多的,毕竟人类会使用工具,发起狠来挺厉害的,就是咬死一二个,它们自身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只是这一次,不知怎么了,这些人居然就到了自己的地盘来了,要是自己不行动,那到了冬日,这食物减少的地方,能养得活它们这个族群嘛?要是不行,难道去和别的狼群抢地盘?那可未必比对上人类来的轻松。再说了,也很容易让自己威信大降,甚至有可能造成别的狼来挑战自己这头狼的地位,这就很不好了。

  是不是觉得这一段特别拟人?不现实?嘿,你怎么知道狼不是这么想的?狼群能在头狼的指挥下,像是军队一样进攻,这本身就已经很说明它们的智商了,这样的情况下,再复杂些也未必不可能对吧。

  再说了,即使只是野兽,他们也是有领地意识的,守卫家园一样人人有责!怎么可能对着些入侵者无动于衷?

  所以喽,邱澄明他们看到的这一群狼,来的很缓慢,甚至有些犹豫,顺带的也给了他们足够的缓冲时间。等着那头狼感觉不对,狠下心,开始发起进攻,这边邱澄明已经对着这群狼行程了一个半圆的包围圈。

  如此一来,这结果其实已经很明显了,不超过十头的狼,对上三四十个几乎全副武装的人,自然是只有直接被消灭的结果,即使有没被发现的逃出去,最多也就一两只而已。更不用说邱澄明已经安排了人在周边搜索了,想来找到这狼的巢穴,一鼓作气,全端了也只是时间问题。

  “明哥儿,总计十三只。”

  “这一群倒是不算大,听人说这草原狼最多的时候,有人见过七十多只的,若是那样,咱们可就只有逃的份了。”

  “那可未必,若是事先做好陷阱什么的,也未必吃不下。”

  “行了,有说这话的功夫,还不如想想怎么多弄点呢,咱们这么多人,这点狼皮子,一人一半都不够分的。”

  首战告捷,所有人都挺兴奋的,明明是来和邱澄明说收获的,结果七嘴八舌的,愣是让邱澄明排到最后才有了说话的份,可见这兴奋的程度有多厉害了。

  邱澄明也高兴啊,这才一回,居然就把任务完成为了?什么时候自己这么厉害了?难道说自己终于拥有了猪脚光环?哎呀,要真是这样,那自己是该走后宫路线呢,还是走争霸路线?真是愁人啊!

  这嘚瑟的劲头,要是让人知道了,估计能喷饭,实在是太不要脸了,做梦还差不多。好在邱澄明也不是那种没心智的人,不过是稍稍的幻想一下,自己逗了自己一回,随即就回了神,转头又琢磨上了正事儿。

  想要当一个有魅力的领导人,公平这两个字是最要紧的,十三只狼,这收获实在是太不上不下了,除非是全卖了,大家分钱,不然怎么分都容易造成矛盾,所以他立马让其他人打起精神,准备再往里走上一点。

  “明哥儿,咱们这是往北走吧。不是说往西嘛?”

  “再往西那就离着那马匪的土堡,还有西南面的草集太近了,咱们总不能从别人的嘴里抢食吧,弄不好可容易出事儿,还不如往北走点呢,那边多是牧民的地盘,这会儿还不到他们南下过冬的时候,应该没人,正好让咱们捡一回便宜。”

  “也对啊,人家也不容易,说不得也要靠着这些兔子什么的过冬,咱们不能太过了。不过,北面人少的话,你说,那猎物会不会更多些?”

  “肯定是啊,赶紧的,都走起来,趁着天色还好,咱们再来一波,干完就回去。”

  “好嘞,走着……”

  前头的大收获让所有人都挺满意,想想若是能按照这个速度,这个数量连着干上三五日,那最后他们能分多少肉?多少皮子?多少钱?越想越是兴奋,每一个都是动力十足的模样。

  世上的事儿其实就是这么奇怪,越是你信心十足,这事儿就越是顺利,就这一天,当太阳开始下山,众人开始往回走的时候,那专门用来装猎物的马车已经堆的满满的了,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满!

  打猎的人都知道,猎物被杀后的血腥味其实很容易引来肉食动物的窥视,所以啊,从一开始,当他们得到了猎物之后,就有专门的人负责清洗,将那些没用的内脏什么的全扔了,血也都清理干净,最后裹上油纸稻草,塞上遮掩味道的草药扎紧。这么一来,这猎物从体积上看,比正常的最起码小了四分之一,这样的情况下,装满一车是什么数量?更不用说这足足四辆车了,那真是收获满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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