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永远是贪的,白捡了马邱澄明居然还能不满足,对着这刚收拾出来的狼皮,一脸的肉疼。
“可惜了,除了皮,别的都带不走。”
在这荒郊野外,血腥味传出去,最是容易引来食肉食腐的动物,能有时间让他把这五只狼的皮都剥下来,那已经是邱澄明自己手脚利索的结果了。看看,一共六只狼,他得了五张皮,为啥?还不是,补刀的时候晚了一步,让最远的那只逃了呗!受了伤还能窜这么快,老实说,邱澄明心里是不安的,生怕让这只狼记住了自己的气味,跟着自己,以后找自己的麻烦。
可让他放弃这些皮子?那更不能啊,狼皮最保暖了,他怎么舍得不要!割上一把草,将这些狼皮裹起来,尽量的遮掩住血腥味,然后翻身上马,抓紧时间往东走。
等着走出十来米,后头一阵的嘻嘻索索的声音传来,邱澄明不用回头也知道,必定已经有野兽闻着味过来了。好在走的及时,要是让这些东西看到自己剥皮,以为自己抢食那就麻烦了。
邱澄明微微侧头,向后看了一眼,果然他猜的没错,隐隐的已经能看到豹子的花纹,在远些,那晃动了树枝的,好像是豺狗在张望?天空远远传来秃鹫的啼鸣,这是等着吃最后的那份?生死循环,想来不用等到明天晚上,这里就又该只剩下一片翠绿了吧!
或许是豹子带来的压力,或许是急着回家,老马走的比前头快了几分,那两匹跟在后头的伤员也加紧的步子,只是这和前头被草原狼追逐不一样,脚步多了几分从容。不知道的人或许会奇怪,难不成豹子就不吃马了?
不是不吃,饿了人家什么都吃,只是动物不懂什么叫浪费。所以一般在吃饱的情况下,它们是不会轻易和人怼上的,看到也能当没看到。至于现在?在有现成的肉吃的时候,对着没有威胁的,也不抢食的,它们不肖浪费那个力气。索性进水不犯河水,大家自顾自。
后头动物按照等级在进食,邱澄明看着十分从容的往家赶,没有人知道,他的手心全是汗!很多事儿知道是一回事儿,看到,遇到又是一回事儿!哪呀妈呀,那可是狼,那可是花豹!这都啥运气?怎么什么都能遇上呢?
喂,前头捡便宜的时候不是挺乐呵?这就又埋怨上了?这人可这是难伺候啊!
第30章 聊斋听多了
背着五张还血渍呼啦的狼皮, 邱澄明即使坐在马背上,也感觉心头凉凉的,似乎不赶紧的回到自家底盘, 这随时都有可能被猛兽盯上一样。所以连着休息都不想, 直直的往山窝子去。
可怜啊,那两匹受伤的野马, 忽悠着它们跟着走的时候,挺像那么回事儿的,让老马说的花好桃好的。真被忽悠着套上了草绳, 牵着走了,这立马啥怜惜都没了。都不顾它们还受伤呢,就一个劲的赶路。若不是实在是没地方去, 孤零零的在草甸子上容易被当成移动的肉,这会儿, 这一大一小都能造反了。
好在这一路过去还算是顺畅, 好在离着老窝也不算远,邱澄明在怎么提心吊胆,这回去也快的很。转眼间, 就已经能看到自家山窝窝最西面的山了,果然是别系统加持过的啊!明明已经到了深秋,草甸子上的草都开始枯萎了, 那山坡上, 远远的看过去, 还是一大片一大片深浅不一的绿色。
“到家了。”
从看到那山间绿色的瞬间, 邱澄明的心就安稳了好些,只是这心安稳了,赶路的速度却越发的急切,若不是没有翅膀,都恨不得直接从山上飞过去。可惜啊,这是没戏的,这山窝子的进出村寨大门,可是在东北方向,他还需要从山脚绕过去才成呢。
“明哥,你回来了啊。”
进入弧形的山夹道不过五六十米,第一道村寨的门就赫然在望,两米高的石头土胚墙上碎瓷片在日光中闪着莹白的光,木质的村寨大门前,还有一条两米宽,半米深的土沟,里头注满了山溪引来的水,形成了一个不大的池子。而敞开的大门,就是讲那木质的寨门权当吊桥放下,架在这水池子上头,好让人通行。
“这池子,我走的时候才起了个头,三天的时间,居然就已经水都满上了?你们这是将咱们村子当城池折腾呢,护城河都配上了?你们也是见识过外头城池的额,看看这大小,能比嘛,说出去都够吓人的。”
这山夹道最宽敞的地方还不到十米,这村寨门修建的时候特意选宽度最小,边上最险峻的地方,宽度只有五米多,你说说,这么点地方,那寨门做的,看着都像是浓缩的,本就有些不像样,如今倒是好,居然连这护城河都架上了,说出去估计都能笑死人。嘲笑他们牛不知角弯,马不知脸长。
“我知道你意思,不就会笑话咱们小题大做嘛,那有啥?笑话就笑话呗,咱们图的是个实惠。”
按照村子里如今巡逻的安排,这大门因为有了内外两个,所以这守门的自然也要加人,因为人手紧张的关系,如今多半是一个壮年汉子,带上或老或小的一个,这样配置能更好的分派人力。
说话的就是个三十来岁模样的汉子,瞧着比邱澄明没大多少,可能和他这么说话的,不用说,也知道肯定是辈分高的那几个。年纪辈分都上去了,自然这脸皮也一样上去了,说话间有点无所顾忌的味道。
“你啊,就是没想透,看看,这池子,多好的东西?不说这万一让你们父子说着了,让马贼盯上了会起什么作用,单单是日常的事儿上,也十分便利的好不。沿着山壁的地方能洗手,这路中间的还能当个蓄水池用,多爽利,还有,你看看,你那老马就挺喜欢,把这当成水槽了。多实在的马啊,比人都机灵。”
这话说的得罪人不?这似乎说邱澄明没眼色?不知道好歹?好在他被家里的老爹常年操练,这心态,这气性都不是一般的平和,即使听着不好听的,也能权当没听到。
不过这里不是只有他们两个啊,那不是还有个看大门的搭档嘛,能喊邱澄明哥的,自然年纪不大,悄悄,可不就是?十二三的娃子,再怎么本事,能当个大人用,来看守村落安全,那也依然是个孩子,听着这长辈和少族长这么呛声,汗都要下来了。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就想寻个合适的理由,赶紧的将这话引开,免得他夹在里头左右为难。
“哎呀,明哥,你走的时候就只带着老马吧,怎么这一转眼就多了两匹?哪儿来的?路上捡钱了?哎呦,看看,还受伤了?这是怎么了?叔,你看,那伤口不小呢。”
虽然声音大了点,表情夸张了点,可你别说,效果还是很不错的,他们这样的人家,马可是大牲口,值钱的很,突然多出来两匹,那简直就和多了百万家产一样,能不诧异瞩目?能不多看几眼?至于这伤口?更是引来那当叔叔的一阵心疼,也不管这马不是自己的,也不去想前一刻还和邱澄明斗嘴,只顾着疾步上前,细细的查看那伤口去了。
“这看着是咬的?明哥儿,是啥东西咬的,清洗伤口没?上药没?”
“还能是什么东西,草原狼啊!我和你们说,这事儿,我真是长见识了……要不是野马群够大,那头马也够猛,这两个,估计早成了人嘴里的肉了!哪还有机会处理什么伤口啊!我这一路除了一开始用草药给抹了一下,后头就没来得及顾这个,紧赶慢赶的,就为了早点回来。这大便宜,不赶紧的圈到家里,我这心就不安稳,总觉得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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