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的是,身为天下一高手教主的孩子,却是个废材,莫娘子那个孩子,却是天才。
魔门有邪术,教主当然选择了使用邪术,将两个孩子的天赋给换了。
他不知道,他换走的天赋,却正是来自自己的亲生儿子。
教主夫人知道后心下愧疚,以死相逼让教主将两人放走,随后便在长年累月的愧疚里一心向佛,除了儿子再也不见任何人。
阿城解决了当年参与围攻莫向天夫妇的武林中人,上了魔门。
他打败了教主,却对突然挡在教主身前的女人下不了手,教主夫人哭求着愿意自己去死。
僵持间莫重出现,一个逍遥录,一个毒功,打的不分伯仲。
最后两人两败俱伤,阿城不愿放弃,扯开斗篷,放出一身毒气,将魔门的人毒死大半,剩下的都身受重伤。
而桃花在多年前被他事先喂了血,是世上唯一他无法伤害的人。
桃花为阿城挡下一击而死,攻击他的,却是莫向天夫妇。原来,他们没死。
最终的结果,教主夫人以死谢罪,教主殉情,莫重身中剧毒无药可解,莫娘子悲痛欲绝,莫向天恨极,阿城默然受了莫向天三掌,抱着桃花消失了。
多年后,天下出现一个毒神山庄,专管天下不平事,被武林中人奉为至尊。
【什么乱七八糟的,听的我头都大了。还有,这回身体还是个病秧子?上回的娇千金都比这好。】晴琛裹着被子盘膝抱怨。
【拜托你,你这身体不仅是阿城最重要的亲人,你两相依为命,现在还待在一起,不是最好的?还有,她正好有诉求,你可以还因果,不然我还得找。】烟尘苦口婆心。
【行吧,那她什么要求?】
【她在莫重身边待了多年,知道莫重不爱她,但她和阿城是最亲的人。她这回不想让两人再彼此伤害,她想让阿城不练毒功,远离仇恨,好好过日子,一生平安。想让莫重也平安顺遂,不受伤害,还有……】
【还有?!要求有点多吧。】晴琛嘀咕,她首要是天骄阿城,阿城必须走向前生最后的辉煌,成为武林至尊,可不让他练毒功还能干嘛?莫重能不受伤害?莫向天两口子没死,明显特想认回儿子,莫重怎么可能不受伤,这姑娘脑子这么理想呢。
【还有,她希望此生你能代替她一直活下去,她不想再活这悲惨一世了,她想投胎转世,所以,姑奶奶,此生你必须多做好事,给对方累积功德,让她来生越过越好,越来越顺。我已经给对方投了个公主胎,接下来,就看你的了。】烟尘悠然道。
【什么?!要待一辈子?】晴琛张大了嘴。【她爹娘死了吧?她都不在意报仇的?】
晴琛不懂,在她眼里,亲情是最重要的,那是她没有感情的时候都不会忘记的东西。
【是的,当然,完成任务以后,要是你不耐烦待,可以让阿城以你的名义时不时做点好事,然后咱就走呗。】
【好吧。】晴琛闷着脑袋答应了。
接下来几天,阿城每日乐呵呵的出门,脏兮兮的回来,将捂在怀里的肉包给她吃,自己悄悄看着流口水。
晴琛刚要咬,听见阿城肚子传来咕咕叫的声音,小嘴一顿。
以前没听见,烟尘说他搬货物是会提供一个黑面馒头的,所以晴琛才自己吃了肉包,毕竟她当务之急是先养好身体,不能急着做活,像桃花一样留下病根。
阿城一下捂住肚子,脸红红的,闷着脑袋要往外走,今天货物少,他根本抢不过大人,所以什么也没得到,好在要饭的时候,包子铺的大娘悄悄给了他一个肉包,说请他吃的。
阿城以往都是用铜板买,今天是实在没钱,他谢过大娘回来,事先在外边灌了一肚子水,这才将包子给了桃花。
“诶,干什么去?”她拿着包子喊住他。
阿城挠了挠脑袋,随意比划一通,就要往外跑。
晴琛将他一把拉住,按坐在身边,撕下一半包子递给他。
阿城咽了咽口水,见她又递了递,这才接过包子,小心的咬了一口,顿时幸福的直眯眼,尽管饿的不行,他还是一小口一小口细细的将包子吃下肚。
晴琛见这孩子这幅样子,心里还是有点不是滋味,可是这小公主想来想去,真想不到一个赚钱活下去的办法。
【啧啧,看看我话本子里的女主,人家可不是你这样的天神转世,可比你能耐多了,你还看不起人家恋爱脑,你瞧瞧,你到哪个世界不是被人养着啊?这回还是人家阿城一个九岁孩子一直养着你,没用啊没用啊~】烟尘啧啧感叹。
晴琛脸色有点挂不住,【谁说的,你给我等着,这回,我非得让你看看!】
这里是古代,她一不会绣花,二不会做家务,连洗衣服做饭都不会,力气也没有,一个八岁丫头,真是除了要饭没别的做?
要不,还是去桃花前生的南风馆干两年?晴琛绞尽脑汁。
【我想到了,你就等着吧,明儿我就请阿城吃大餐,给他买新衣服!】晴琛信心满满。
烟尘也被勾起了好奇心,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能干啥?
第二天一大早,阿城出门了,晴琛跟着爬起来,绕过山神庙就上山了。
【难道你想……】烟尘看着全都围过来的动物们。
晴琛跟着走,果然深入山间看到一簇簇的兰花草。
【快,上辈子不是说那些有钱的都爱养兰花嘛,你看看,我该怎么拿。】
一株兰花草将自己分生出来的根系兰花拱出来献给她,晴琛小心的包在衣服里,笑眯眯的,“谢谢你!烟尘,记着它,给一点功德。”
烟尘飞出来,闪烁着荧光的蝴蝶落在兰花上,片刻飞回,【你也就这点本事了。】
【怎么了?功德不还是我挣回来的。】晴琛抱着兰花往回走,【你给我等着,这个世界我非得学点东西不可。】
她在大街上转悠,进了一家大酒家,那小二刚要来赶人,门口挂着的鹦鹉就开口了,“贵客,贵客,贵客!”
这鹦鹉可是很少开口的,这时代还算个稀奇,加之晴琛小乞丐也比较引人注目,一时间都看了过来,
“你这笨鸟乱吆喝什么呢。”小二唾骂一句。
晴琛已经趁机跑上了二楼楼梯半中央,捧着手里的花,看着大堂和二楼的人,“诸位,我今天上山挖到一株兰花,听说老爷们最喜欢这种花,所以,有人要吗?”
这公主殿下没亲自做过生意,就这么大喇喇的直接问。
在这酒楼一般吃饭的都是非富即贵的,人还多,应该会买吧?
酒楼静默一瞬,只有鹦鹉还在兴奋的冲她叫贵人。
小二打算过来拉人,二楼包厢内突然射出一道丝线,轻轻挽住兰花,转眼那花就从晴琛手里飞走了。
这不是普通兰花,是她特地找的名贵的品种,很快,两锭银子飞来,晴琛伸手捧住,她也不嫌弃少,反正多了她也保不住。
“多谢老爷。”笑着道了一句,她抱着银子跑了。
这家伙花钱如流水,不知道勤俭节约四字咋写,而且办事果断利落,当下就去给自己置办一身好衣裳,买了礼物打听着到了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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