琛琛传_豆大王【完结】(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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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城呆了呆,看她几眼,见她十分淡然,还带着几分奇怪的回看他。

  默默转头坐到了柴房,拿起斧子开始劈柴,也不比划了。

  晴琛打着呵欠,“厨房里有肉有菜,那肉不是要腌?我不会,你会就弄吧,晚上吃什么你定吧。”

  说着进屋睡觉了,烟尘目瞪口呆,【喂,你搞什么?没见人家生气了嘛!】

  【生气?他干嘛生气啊?现在日子好过了,有肉有饭,能吃饱穿暖,不挺好的嘛。】她喃喃说着,滚上床裹着被子睡了。

  等到晚上,阿城已经劈完了柴,累的出了一身汗,烧水洗完澡,晴琛还在睡,他本来有点生气桃花这么浪费,想了想已经这样了,就又算了。

  把肉抹盐腌制了,踩着桌子挂上房梁,然后才开始做饭,其实他也不是很会,不过反正比晴琛好。

  晴琛闻着味起床了,吃着饭的时候将五两银子一股脑放到了阿城面前。

  阿城看着这一簇小银甸子,急忙拿手盖住,他没见过这么多银子,眨巴着眼睛看她。

  “喏,这是剩下的银子,都给了你了,你看看,有什么能赚钱的事做,或者想买点什么,都拿去花吧。”她说的任性。

  阿城抱着银子,就要推还给她,“别给我,看你今天,我就是扔了破衣服你都黑脸,我这里又存不了钱,到时候这银子被我花干净,你估计又得不高兴,还是交给你吧。”

  阿城红了脸,急切的比划,【不是,我只是觉得,衣服还有用,被子和碗也能用,这银子是你的,你花了我不会不高兴,我会努力挣钱给桃花用的。】

  “我只会花钱,不懂挣钱,你拿去看能不能挣钱吧。”她吃着饭菜。

  阿城想了想,还是拿了一两出来放到她面前,笑眯眯的看着她。

  【给桃花用,可以买糖葫芦,圆子,还有糖人肉包吃。】

  晴琛毫不客气的拿了,点头,“算你有良心,放心,我也会努力挣银子的,”

  等一切收拾好了,晴琛毫无顾忌的上了床,见他还立在那,“上来啊。我还有正事呢。”

  俩个人以前也是睡在一块的,毕竟那时候一床被子,连稻草都只能铺一块地方,也没觉得有啥,可是阿城想想,好像七岁之后是不能一起睡的,但他们以前也是一块的,所以,应该也没事。

  他手脚麻利的爬上来,晴琛俯身过来捏了他的手腕,一手伸到他丹田摸了摸。

  阿城脸蛋一红,又觉得痒,跟着咯咯咯的笑起来。

  “哎呀你别乱动啊!我看看。”她半个身子压住他,凝眉去探。

  【咦,竟然是金刚之体,难怪这小子这么小的年纪,力气这么大,天生的炼体苗子,可惜天赋被换走了,不然绝对是练武修仙的奇才。这下只能炼体了,看来我真得想办法赚钱了,到时候他饭量越来越大,养都养不起。】她心里嘀咕。

  阿城两手将她抱住,蹭着她的脸蛋,表示求饶,眼睛亮晶晶的,明显很开心。

  晴琛故意挠他的腰,果然他一下扭开,张嘴笑的发出破碎的声响,突地他伸手要还击。

  晴琛眼睛一瞪,他手顿住,她得意一笑,他却再次合身扑上来,这下轮到她躲闪不停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江江的地雷。。。豆子先给一个大大大亲亲!很抱歉哈,豆子一直没有在作话挂一串宝贝名字的习惯,老是忘,绝对不是有意的!哭。

  豆子有认真回复评论,每天也在后台看见营养液,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这本文但凡注意点的都看得到,完全扑街,二十六万了,收藏都没有二百五,2333,连二百五都不给我!哼唧唧。

  哈哈哈哈,一开始豆子有丧气,不过现在完全放开,这本文无论如何不会断,大纲也不会砍,会一直把大纲写完。

  不仅是为了还在坚持的大家,也是为了豆子自己,我很爱我笔下的人物,丢弃她是剜我的心。

  晚安!mua!

  第79章 第四章 青梅竹马

  “姑奶奶,你咋还不找活儿呢?”烟尘见她今天又是呆在家里哪也没去,在她面前飞来飞去,不满的嘀咕。

  晴琛拿着买来的纸笔写写画画,随手将蝴蝶拍飞出去,“我这不是在做一本秘籍嘛,不然我教阿城练,他还不得当我在玩啊。”

  “得了吧,你找得到活儿干嘛?”烟尘歇在院子里阿城并下的小葱上。

  “你成天操心那么多干嘛?我找不找的到,你又有什么用?”晴琛闲闲的刺回去。

  完成了最后一笔,她满意的笑了笑,“诶,想个名字呗!这可是本公主第一次做功法秘籍呢。”

  烟尘不屑,“也就是你这算真材实料,从修真界改编回来的,不然编纂再精彩也没用。”

  “他是金刚之体,要不就叫伏魔录吧,正好和逍遥录对上。到时候还能说是相辅相成的两本秘籍,这样,也免了很多猜忌!”反正逍遥录也很神秘,怎么编还不是她说了算。

  “是啊,一听就很有话本子的意境,可惜了,阿城不认字啊~”烟尘悠悠道。

  晴琛看着书,“对啊,桃花也不认字,这还得绕个弯子……”

  揉了揉脑袋,这也太麻烦了吧,“烦死了,要不直接说我是做梦老神仙赐给我的?还教会了我识字读书画画?”

  看着手上这本图画文字并茂的秘籍,晴琛迟疑道。

  “你干脆直接说你突然通了灵窍,感悟天地,立马变天才来的好呢,还老神仙……”烟尘翻白眼。

  晴琛翻出阿城的衣服换上,她如今年岁小,一穿男装就是个小男孩,扎两个童髻,将书揣在怀里就出门了。

  来到一家书斋铺子,她走进去,对着柜台穿着长衫的男子行礼道:“这位兄台好。”

  对方一看是个小孩,书斋里的人看过来,笑道:“哪来的小孩,做个礼像模像样的。”

  晴琛也不恼,拿出自己写的一篇字递过去,字迹铁画银钩,极有力道气势,对方一惊,“好字,好字!”

  “小生家境贫寒,从远方韩城而来,初到此地,想找些写字抄书的活儿给家里添些生计。”

  那书生一笑,点头,“你小小年纪有这本事不错,还知道为家中分担,这样吧,那里有纸笔和书籍,你先抄写一回,我看过了,便再说。”

  晴琛点头过去,坐下就写,有人围观,纷纷赞叹好字。

  【怎么样,我不是什么都不会吧?】她得意问道。

  烟尘心里嘀咕,嘴上免不了打击,【也就是这点本事了,养得活你自己吗?花钱大手大脚,吃喝用度都要好的,败家子……】

  她不理它,顾自下手飞快的写,这只是一篇简短的话本,写完了,她给那人过目,便得了差事,一本话本三文钱,一本诗集五文钱,一本经史子集天文地理等类似名篇,得有十文到十五文不止。

  【话本那么好卖,却只有三文钱。那些诗集书篇那么厚一本,竟只有最高十五文。】她一边写,一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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