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帅每天都在吃醋_八寻【完结+番外】(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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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笙。”沈云倾冷肃着一张脸,“你答应过我的,要配合治疗。”

  听出她是真的生气了,某人才偃旗息鼓,不过眼底仍然噙着未退的玉念,好像一只没有吃到骨头的小狗。

  沈云倾不舍的蹭了蹭他的脸,安慰道:“听话,先把针施完了。”

  “哦。”他把脑袋往她的怀里蹭,“倾倾,你是不是嫌弃我只有一只手,让你不爽了是吗?”

  沈云倾:“……。”

  这是什么跟什么啊,虽然他只有一只手能动,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做那种事。

  她摇头:“你又瞎想什么,我哪有嫌弃你。”

  “真的没有,不会觉得我是一个废人?”

  看着怀中这个大型猫科动物,沈云倾轻轻叹了口气,自从他的手臂受伤后,他选择了保住手臂没有截肢,但是这只手臂几乎没有知觉,平时也不能用,只是保持着身体的完整度而已。

  一向无所不能的叶笙,一向完美的叶笙,少了一只手对他来说无疑是很大的打击,可他没有自暴自弃,他努力学习用左手炒菜,用左手养花养草,用左手做所有能做的事情,但这并不能弥补缺失了一条手的遗憾。

  “傻瓜。”沈云倾揉着他的脑袋,安慰孩子一般:“在我心里你是最完美的,你做得一手好菜,养得一手好花,最最重要的是,你是我的丈夫,是这世上不求回报对我最好的人,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你都是闪闪发光的,不过是一只手而已,对你和我来说都没那么重要,没有了右手,我就来当你的右手,只要你还在我身边,就是上天的恩赐,阿笙,我很感谢也很满足现在的生活,只要我们两个平平安安,我再无所求。”

  叶笙听着,从她的怀里抬起头,大猫咪一样的赖着老婆撒娇:“为夫有所求。”

  “嗯?”

  “为夫想吃肉。”

  沈云倾沉下脸,拧了下他的耳朵:“不可以。”

  “你还是嫌弃我是个废人……。”

  沈云倾:“……。”

  笙哥,我服了你了,吃吃吃,想吃就吃吧。

  某人扎完了针,开开心心的饱餐了一顿,大概是药物的作用再加上十分餍足,没多久就抱着沈云倾睡了过去。

  沈云倾却睡不着,静静的凝视着他沉睡的眉眼,哪怕每天都要看,却也看不够似的。

  在她昏迷的数个月,她一无所知,而他背负了所有的压力,甚至放下了偌大的青帮,只身带着她来到人生地不熟的英国,他不会英语,没有了翻译,同人交流只能靠手势,可想而知,那些日子,他独自一人是怎样熬过来的。

  如果没有他的坚持,就没有现在完好无损的沈云倾。

  所以,不管他是残废了也好,傻了痴了也罢,他都是她的阿笙,是她用尽全部力气也要活下来爱他的阿笙。

  沈云倾抹去眼中的泪水,低下头轻轻吻在他的额头上。

  受了浅浅一吻的某人舒适的眯了眯眼,又懒懒的翻了个身,身上盖着的薄被就滑了下去。

  沈云倾本想替他掖好,却看到他后背露出一大片纹身,这片纹身她早就看过,只不过一直没有仔细看,现在闲来无事,她便用心欣赏起来。

  替他纹身的一定是位大师,用针刺出来的图案丝毫没有违和感,线条流畅,运笔如飞,色彩的运用也是华丽细腻到极致,这条腾云驾雾的龙在大师的笔下如同活了一般,嚣张跋扈又气场逼人。

  沈云倾用手指点在青龙的爪子上,嘴里念着“一只,两只……。”

  她只是好奇龙有几只爪子而已,最后一只隐藏在一片祥云当中,而在那片祥云下还有一个小小的,像是字一样的东西,在这磅礴的纹身巨作面前,这一块显得格格不如,简直就是破坏整体和谐与美感的存在。

  沈云倾把脸凑过去,瞪大了眼睛想看看那是何方神物,结果就看到一个写得苍劲飞舞的字:倾!

  这个字正纹在那朵祥云之下,如果连在一起的话就变成了:云倾!

  沈云倾惊讶的捂上了嘴,免得自己惊呼出声。

  这个纹身,她是在上次落水的时候发现的,也就是说,远在他们结婚之前,他就将她的名字纹在了自己的身上。

  她给他擦药的时候,他有些别扭的将手挡在腰间,她当时不明所已,现在才知道,他是不好意思让她看到这个字。

  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做毛头小子才干的事情。

  沈云倾眼中刚刚干掉的眼泪再一次盈眶,只能俯下身,轻轻吻在那个“倾”字上。

  以我之身,纹你之名。

  小番外(二)

  英国的某个小镇,有一家不起眼的咖啡馆。

  店里所有的装饰都充满了古典元素,店里循环播放的乐曲唱着纯正的中文。

  来这里喝咖啡的都是黄皮肤黑头发,也有当地的居民,冲着这里异国的情调以及老板娘调制的一手好咖啡。

  咖啡馆的生意平平淡淡,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闲的时候,店里一个人都没有。

  老板娘便坐在椅子上翻译中文,老板将一杯调好的咖啡放在她的对面,窗外暖暖的阳光落在两人的脸上,咖啡上用白色泡沫画着两颗连在一起的心。

  沈云倾笑道:“有长进。”

  他以前不喜欢咖啡,现在也逐渐适应了这苦涩中略带甘香的味道,而且和她一起,也学会了如何调制咖啡。

  本可以过着更富足的生活,偏偏喜欢这里的静宜与闲适。

  这里远离尘世喧闹,独居一隅,春光乍好。

  “这是为夫专为夫人调制的爱心咖啡,里面装的,满满都是我的爱。”

  沈云倾笑起来:“谢谢夫君。”

  沈云倾拿起咖啡送到嘴边,还没有喝,大门就被推开了,紧接着一前一后跑进两个小不点。

  一个穿着棉制的红裙子,小皮靴,另一个穿着白色毛衣,灯笼裤。

  “父亲,母亲。”

  两个粉雕一般的孩子扑过来。

  叶笙伸出手将女儿抱在怀里,眉眼间都是温暖的笑意。

  小女孩懂事的避开他的右手,生怕弄疼他。

  印象中,父亲只用左手抱她,无论做什么都用左手,她想,父亲的右手一定是很痛很痛。

  “今天换一只手抱乖乖好不好?”因为女儿的体贴,叶笙有了尝试的决心。

  “好啊,好啊。”小女孩拍着手。

  沈云倾递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做了一个加油的动作。

  叶笙试着活动了一下右边的手臂,然后轻轻环住了女儿的腰,这条手臂虽然恢复了知觉,用起来却依然费力,他用了好一会儿才将女儿抱了起来,头上已经出了层薄汗。

  小姑娘开心的搂住他的脖子,咯咯的笑着:“哥哥来,哥哥来。”

  小男孩看了眼自己的母亲,也飞快的跑过去。

  叶笙伸出左手将儿子也抱了起来,小家伙一边一个,笑得天真烂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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