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挽澜一惊,蓦然忆起那双炽热而又赤诚的琥珀眼眸,心中所思,甚是复杂。
她骤然倾身向前,靠近周文棠身侧,手搭在他的胳膊上,沉声说道:“中贵人信我,我既然说断了,那就断的一干二净。他便是来了京都府,我也只当他是陌路,绝不会再有一分牵扯。”
周文棠默然半晌,缓缓睁开眼来。
他眼睑低垂,扫了两眼徐挽澜放在他胳膊上的手。
她那小手,手指纤细,可手掌却又有些肉鼓鼓的,也不知若是把玩爱抚起来,该是何等滋味。那手儿和那漆黑大氅搁在一起,黑白分明,显得愈发白皙,仿佛连帘外的细雪都比了过去。
他扯唇一笑,淡淡说道:“只是你有所不知,之后金元祯又递了一份单子。蒲察晃斡出,却是被剔除了去。”
徐挽澜心上一惊,立时有些担忧。
蒲察被除名,乃是出于甚么原因?是因为他也决心要和她断个干净,因而不想见她?还是说,是他太过忙碌,无暇于金宋两地来回奔波?又或者……是他和金元祯之间,生出了甚么事?
她虽对周文棠起了誓,定然要和蒲察一刀两断,但她对那个异族男子,虽远远称不上爱,却也是她真心喜欢过的。蒲察的安危,依然是她的牵挂。
徐挽澜虽遮掩的极好,但她眸中那一闪而过的担忧,却是决然瞒不过周文棠那鹰隼一般的眼力。
男人扯起唇角,眸中却是泛起冷意。
徐三的手搁在他的臂上,宽大的袖子垂搭在他的肩上。周文棠垂下眼睑,缓缓伸手,一寸一寸,轻轻抚过徐三袖上的绣纹,最终在那花心处微微流连。
这些绣纹,都是他在纸上一笔一笔,勾绘而出,之后遣了宫人,细心赶制。衣裳最好之后,他便会差人送与梅岭,让梅岭不动声色,给徐三穿上这些衣裳。
周文棠对此倒是很有兴致。真好似阿爹一般,费尽心思,打扮女儿。
至于徐三袖上所绣的花,并非大宋所有,乃是生于海外。周文棠先前随官家出巡之时,也只见过那么一次。
这花的名字,换作萝卜海棠。它倒还有个别名,叫做兔子花,只因白色的萝卜海棠,瞧起来仿佛兔耳一般。
兔罝,乃是捕兔之笼。至于这朵小兔子花,迟早也要被他收入笼中。
周文棠抚着她那绣纹,不由缓缓勾唇。
再等等。再等等。他一定会等来一个,来了就不再走的兔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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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我欲攀龙见明主(三)
我欲攀龙见明主(三)
其实无论是周文棠,又或者是金元祯, 都对蒲察现如今的去处了如指掌。然而这两人对上徐挽澜时, 却都是缄口不语, 绝不提起蒲察之事。
金元祯当初特地与宋国女帝商讨皇商之策, 一来,是想借着身在宋朝, 做些政绩, 回了金国之后, 也算是夺嫡问鼎之资本,二来,则是为了满足蒲察所愿。
蒲察虽与徐三说好了, 只做一年的露水夫妻,但自打徐三走后,他日日将她所刻木人揣于袖中, 每每得闲, 都要摩挲半晌。他做不到如当初所说的那般,远远地想着她, 只要她过的好, 自己也心满意足。
他想见到她, 想亲口告诉她, 他想她了, 如痴如狂。
这皇商之事,就是蒲察向金元祯所提起的。金元祯知道他想出这主意,乃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乎美人也,但他却并不介意,又或者说,他知道自己目前还不能介意。
蒲察是他的聚宝盆,他一时还不能割舍,对他自然是有求必应。来了开封府后,待到两国合盟一敲定,他就如约定的那般,献上了皇商名单。
然而金元祯也未曾料到,蒲察竟然突然变了卦。
他不但送来信,说要将他的名字从皇商之列剔除,更还说自己已经远走他乡,只将宋朝那十余间商铺还挂在自己的名字上,至于金国境内的工坊、马场,竟然全都不要了,撒手不管了。
金元祯对此又是诧异,又是怒不可遏。过了几日后,他又收了亲信所递来的书信,却原来蒲察之所以不管不顾,远走他国,乃是因为他发现了金元祯命人秘密研制的火器。
崔金钗献上了革新武器的《兴国要策》,而金元祯呢,作为一个智商极高的现代人,且学的还是数学系,他对于这些理工科的东西,远比只知皮毛的崔金钗以及徐挽澜要擅长得多。
他知道要怎么革新农具等等,但他并不想这么做。他要让社会经济在可控的范围内发展,而越是落后的、愚笨的,就越是易于管理的。金元祯所更为看重的,还是火器的革新。
他于民间雇佣了许多奇人异士,聚于工坊,亲自向他们讲解火器相关的知识,又为他们指明了研发的方向。而这些举动,他就连看管工坊的蒲察都瞒了过去。
这是他日后对抗宋国的秘密武器,绝不能透一丝风声。而蒲察只有一半金国血统,又和徐挽澜纠缠不清,他自然信蒲察不过。
只可惜纸包不住火,研发火器之事,到底还是被蒲察撞破了。
那男人能从家道中落的罪人之子,一路做到腰缠万贯的富商巨贾,到底还是有些眼力。他一看这火器,又见金元祯百般隐瞒,心里不由隐隐发凉。
他若是真想借着火器,立下功劳,一举夺嫡,早在和西夏打的这场仗就能用上,又何必要这般东遮西掩?他如此行事,分明是想日后反咬大宋一口,再用火器打它个猝不及防!
蒲察眼望着手心灰烬,一时之间,陷入了万难之境。
他的身体里留着一半金国血液,他自幼在金国长成,一向自认为金人。他若是将火器之事泄露出去,那他就是彻头彻尾的卖国贼!可他若是不说,他又如何对得起徐三?
他还想去见她?见了她,又该说些甚么?
他还有何颜面,有何立场!
两人之间,早就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能有如此露水姻缘,已然是他三生有幸。蒲察松开手,让那灰烬落于风中,琥珀色的眼眸黯然不已,唇角微勾,却是苦笑连连。
早该断个干净了,不该如此贪心。
蒲察当即撇了军器、马场这些烂摊子,之后趁着金元祯远在宋国京都,神不知鬼不觉地离了大金,往大理国一带行去。
他早年随商队走南闯北,曾流连大理山水,在洱海一带买了几间矮房。现如今他夹在金宋之间,心向大金却又不想看到两国开战,思念徐三却又觉得无颜相见,思来想去,只得全部割舍,避世桃源。
他十几岁就家中蒙难,如今年近三十,已然辛苦了十余载。现如今无论于公于私,于家于国,他都想不出两全之策,倒不如一并抛却,闲行闲坐。
而金元祯,虽说心狠手辣,兴致来了,想杀人就杀人,但对于蒲察,他也真心觉得他是个人才。他虽动过杀心,又想了许多威逼之法,但到了最后,仍是有些惜才,想他也不过是一时糊涂罢了,等到他金元祯打下了大宋国,他岂有不回来为国效忠的道理?
到那时候,大宋也改姓了金,绝不再有两难的问题。至于江笛,虽说是他金元祯的女人,但反正在他看来,肉体可以和情感分开,不在一个层面上,只要江笛没爱上蒲察,他倒是不介意一女同侍二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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