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坏女人!(穿书)_握瑾怀莲【完结】(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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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

  京城隐蔽的蒹葭客栈。

  客栈里人烟不多,多是江湖儿女,风流少侠居住。

  蒹葭客栈二楼的第三间。

  紧闭虚掩的门扉里,传来让人脸红心跳,暧昧的男女粗喘声。

  男子的声音越来越急促。

  女子的声音则越来越娇媚。

  长久的□□与喘息动作后。

  男子和女子的呼吸渐渐都变得平和了下来。

  门扉里的男子面无表情,眼尾微微上挑的低头穿靴子,风流的系衣带,眼神中一片麻木,甚至飘着淡淡的厌恶。

  可他身后的女子却察觉不出来。

  她又娇媚的□□了几声。

  轻轻勾住他的脖颈,低头,她满含膜拜的吻他清秀的脖颈:“惜朝,你不要走。”

  没错,这对男女正是江惜朝和温红妆。

  温红妆食髓知味,江惜朝却很男子气的觉得腻了,尝过了的东西,越尝越腻。

  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

  江惜朝嘴角讽刺的微微勾起,他拍开她缠着他的手:“我腻了。”

  温红妆眼睛瞪大了:“你说什么?”

  江惜朝转过头,面无表情,阴柔的眼尾带着□□后的困倦:“我腻了,分吧,红妆,以后就这样吧。”

  “什么——”

  温红妆几乎不敢相信她耳朵里听到的话。

  她咬紧牙关,盯着江惜朝狠狠道:“你是在和我开玩笑吧?”

  江惜朝面无表情:“我不喜欢和女人开玩笑。”

  温红妆只觉得脑中一阵天旋地转。

  几十年来,她顺风顺水,轻轻松松的人生,在这一刻,仿佛土崩瓦解了。

  她火大道:“江惜朝,我给你个机会收回刚才的话……你要是觉得我哪里做的不好,可以说,用不着……”

  江惜朝依旧面无表情,耸耸肩:“不用收回,我就是这样想的。”

  温红壮气的几乎要吐血。

  她的脸一点点因为气愤而烧的通红。

  她的肺腑间一阵气血翻涌。

  她看着江惜朝不甚在意的表情,面色苍白,几乎是咬牙切齿道:“江惜朝!就算要分,你给我个理由!”

  江惜朝看着她,凉凉的挑了眉:“腻了。”

  就这么简单而已。

  男人的变心。

  何况他本就没有喜欢过她,不过是一时风流快活罢了。

  江惜朝系好了衣带,无情的大步离开了厢房。

  温红妆错愕许久,当明白自己已经被渣男抛弃,身体也被玩弄过的时候,她怒不可遏,艳丽的眉眼里闪出灼灼的怒火。

  她愤慨的离开蒹葭客栈,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神志恍惚。

  走了没几步。

  温红妆就好巧不巧的看见了风满楼。

  风满楼坐在露天的酒楼,用清秀的手微微抚着下颚,半倚着栏杆,双眼文雅的含笑。

  温红妆看着风满楼的模样,有点淡淡的心酸,记忆里恍惚的闪过了过去的往事。

  她颤了颤美艳的红唇。

  她刚想喊他一声……她就看见一个黄衣女子,小黄鹂鸟般俏丽的站在了他面前。

  风满楼双眼熠熠生辉,璀璨夺目。

  黄衣女子小鸟依人的钻进了他臂弯里,激动的说着什么。

  风满楼揽住黄衣女子,虽听不清在说什么,可他的目光明显很柔情。

  温红妆脸上的肌肤都在微微颤抖。

  她看着风满楼和黄衣女子的调情打骂,又联想到半个时辰前江惜朝的无情,一瞬间心碎欲绝。

  她攒紧了拳头。

  额头上的青筋突突直跳。

  下一秒。

  风满楼准确的吻住了黄衣女子的侧脸。

  温红妆仰头看着风满楼和别的女子调情,血液一寸寸变得冰凉,她想说点什么,去闹事,去吵架,可联想到自己和江惜朝的苟且缠绵,她没有理由说话。

  温红妆拼命的控制呼吸,憋了一次又一次。

  这才终于艰难的喘着气离开这里。

  心累。

  双向背叛吗?

  走在回温府的小路上,她身心疲惫至极。

  气愤、不甘、委屈、伤情……最后汇聚成了怨恨。

  她温家大小姐,从小到大,从没有这么丢人过的。

  这一切的根源……如果要找个理由……

  温红妆怨恨的咬牙,那就是那个该死的温羡仙了!如果不是因为她,她就不会心情不好,不好心情不好就不会误打误撞和风满楼分开,和江惜朝在一起,又被江惜朝欺骗,到头来,都怪她!

  越想,一向好运的温红妆就越是咬牙切齿,恨到牙痒痒。

  她不断厌恶的在心中咒骂着温羡仙的时候,九王府里的桂花树下,凉凉的香风里,温暖的摇椅上,温羡仙已经开始了她呆在王府里新找的乐子——做靴子。

  花容王朝的男子穿的靴子都很讲究。

  百般无聊之下,温羡仙像是花容王朝里平凡的小綉娘,一点一滴的学会了做靴子的技能,正在笨拙的给风咏絮做靴子。

  靴子有很多种颜色和款式,她给九郎做的第一双靴子,用什么款式呢?

  温羡仙偏过软绵绵的小脑袋,头顶两簇呆毛四仰八叉的倒竖起来,面容温柔可爱,如花一般。

  她疑惑的想了想,吸了吸鼻子,头顶的小电灯泡灵光一闪。

  啊,有主意了!

  第45章 醉酒之后

  “黑色的靴子和白色的靴子, 他更喜欢那个呢?”

  温羡仙托着两腮, 清灵的眼眸眨了又眨。

  她认真的幻想了一下, 思衬片刻,只觉得传着白色羽靴的他面容如男仙般高贵清雅, 黑靴的他则更显得英气沉稳, 眉目如画。

  仙儿又想了想, 低头浅浅的笑了一声。

  还是给他做个白色的靴子吧, 她喜欢他更仙气一点!

  初中的时候看过一本言情小说。

  温羡仙深深的记得小说里说过的一句话:“年龄的变化会让女生对喜欢的异性审美发生变化, 年轻时喜欢爱你爱到和你生生世世的执着少年,年纪大了些, 就会更喜欢沉稳内敛,强大专注给你安全感的男人。”

  温羡仙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美滋滋的拿起白色的布料, 开始认真的给他低头做白色的羽靴。

  做着做着, 她轻轻擦去额头上的汗水。

  温羡仙吐了吐舌头,忍俊不禁的想:我毕竟还是个十来岁的女生嘛,我还是比较喜欢仙气英俊的年轻男子的,当然我也希望他穿的很仙啦……

  简单的生活忙碌起来也一忙就是一下午。

  缝缝补补的。

  就过去了快一天。

  黄昏时分, 他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做好一只靴子的四分之一了。

  靴子的雏形在她的手掌上,竟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可她却觉得靴子处处都是极好的,哪里都很漂亮。

  夜里她觉得身体有些燥热, 就没有吃晚膳。

  风咏絮也没什么意见, 就拿了点精致的点心陪她坐在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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