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末世当土豪_兰翎【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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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怪李煜会想岔,洛绮这房子是套一的公寓,就一个房间一张床,他来的时候殊秦就已经在里面的,两人也比他熟络。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没点暧昧关系骗谁呢!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现在表现得这么陌生,让李煜觉得自己仿佛一只锃光瓦亮的电灯泡,照亮全世界的那种。

  “与你无关。”殊秦原本不想理他,听了那话忽然有些不舒服,大概是……他于洛绮而言,跟眼前这个男人并没有区别?可是这有什么好不舒服的,他们原本就是陌生人……

  那天他力竭之前翻进她的公寓,躲掉一次追杀,发现公寓主人回来时偷袭,他本来也没准备做什么,这屋子的主人是个女孩子,他只是不想她尖叫惹来不必要的麻烦,谁知道反而被她上了一课。

  之后,她既没有选择报警,也没有对他的来历刨根问底,他甚至能感觉到,她根本不在乎他是谁有怎样的过去,她甚至不怕救下他会有怎么样的麻烦,因为他对她就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她沉着冷静,果断自持,完全没有一般女孩的惊慌失措。同样的处境,换作他也未必能有她那么淡定,可她偏偏就做到了。

  末世爆发之后,她的冷静和果断更是让人惊叹。

  先于他苏醒,在发现世界大变之后并没有等待他这个唯一的同伴醒来,而是孤身一人出门寻找食物,甚至带了一个投奔者。

  游刃有余得好像……预演过似的。

  在超市也是一样,面对十几个黑衣大汉,毫不畏惧,甚至毫不迟疑地用上美人计夺木仓……

  她和一般女孩子太不一样了。

  不可否认,他动心了。

  这份心动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若是末世前,他还有所迟疑,可现在末世了……

  李煜说的对,末世的到来将旧有秩序土崩瓦解,乱世出枭雄,这不正是他改头换面的机会么?

  末世都来了,他还有什么好顾忌?

  摸了摸手臂,冬天的衣服太厚,其实什么也摸不到,但他知道,手臂上密密麻麻的针孔已经没了,他的身体也比之前强悍了不知道多少倍。

  “啊,我知道,你不会是嫌弃我睡过的吧?”李煜捂着心口,顿觉受到了一万吨伤害,“爱护单身狗人人有责!”

  “你有完没完?”殊秦蹙眉,这人是不是戏太多了?

  “对了,你看看这玩意儿,我洗干净了,瞧着挺漂亮的,也能感觉里头有能量波动,但是怎么用我就不知道了。”李煜忙将刚刚掏出来的晶核递给他,他是水系异能者,掏出来的同时就用异能弄得干干净净。他虽然是糙汉子,可不代表他能忍受丧尸的脑浆!

  殊秦也不嫌弃是丧尸脑子里的东西,亲手接过来,丧尸虽然丑破天际,可核晶虽然说不上晶莹剔透,但半透明泛着紫芒看着挺好看,像不怎么通透的玉。

  “大多数末世小说里都有核晶这个东西,而大多数的小说中都说这玩意儿不能直接使用,不然会爆体而亡。”李煜坐到他旁边,开始将自己看过的末世小说套路说了出来,“你说,这个怎么处理?”

  “写小说的胡编乱造你也信?”殊秦眼睛都没抬,直接拿他怼洛绮的话怼他。

  “额,你这是怀恨在心呐?”李煜摸了摸鼻子,“这不是太相似了么,说不定就蒙对了呢,毕竟都末世了!”

  “算了,核晶这玩意儿不是咱们三个人能研究的,先收着准没错,等有确切消息了,咱们再用。丧尸是妹子杀的,这核晶是妹子的,你给她收着。”说着,就趴回沙发上了,“现在三点了,还有几个小时天亮,你就先守,晚上的时候我守。”

  殊秦握着手里的核晶,倒是对他高看了一眼。

  没法,才认识一天不到,李煜斤斤计较的性格就已经让他印象深刻,这核晶是他挖的,从丧尸脑子里抠东西显然太挑战,即便是他自己也不能保证面不改色,本以为这人会以此为由将核晶据为己有,谁想他居然不要。

  李煜确实精于算计,正因为他精于算计,所以才知道自己不能要这核晶。一颗用途未明的核晶,和一个明显的大腿,他是疯了才选前者。

  如果说白天对洛绮这个大腿他还有些别的想法,见识过她猎杀变异丧尸还快速安然入睡之后,他是彻底死心塌地了。

  酣睡之中被偷袭居然反应过来不说,还只用片刻就杀了变异丧尸,之后更是脸不红心不跳,该吃吃该睡睡,这能力这心态没一番成就他把脑袋割下来当球踢!

  “这妹子心态好,绝非池中物。”李煜犹自感慨,“反正吧,这大腿我是抱定了,谁都甭想赶我走。”

  “你就不想知道为什么?”殊秦难得回应他。

  “为什么要知道?知道她厉害不就行了,谁还没点小秘密呢,我又不想做知心姐姐。”这一点李煜想得很明白,好奇心杀死猫,他能感觉到洛绮不是心狠手辣之人,这便够了。

  “我明白自己的位置,不该我操心我才不多管闲事呢。”他翻了个身,嘟囔道,“睡了睡了,外面丧尸吵得心烦,怕是很长时间都难得睡个好觉。”

  殊秦披着洛绮给他的毯子,指尖触摸着柔软的羊绒,心似明灯,一点点亮了起来。

  谁还没有小秘密呢,何必刨根问底?

  第9章 招兵买马(七)

  两个大男人说了好一会儿,洛绮倒是没醒,她对危险格外敏感,但性命无忧的时候,说是一头猪也不为过。

  不过她也没能一觉睡到自然醒,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阳台的窗户上居然爬上了一只丧尸,隔着窗户对他们龇牙咧嘴。

  殊秦倒是及时处理了,可惜洛绮和李煜都被这一番动静惊醒,再一看天光乍现,也没了睡意。

  “是隔壁过来的。”单身公寓很小,一层有四户人家,凿开洛绮卧室的丧尸来自这层楼的一号公寓,现在翻阳台过来的,便是三号。

  “总觉得很倒霉是我的错觉吗?”想想她上辈子,除了一开始比较倒霉遇到那一家子丧尸,可没有这种又破墙又翻阳台的,现在的丧尸不是笨手笨脚吗,为什么一下子这么厉害了?这不合理啊!

  “我、我去做饭。”不知为何,李煜有些心虚。他见识过洛绮的欧,结果白天挺安全,晚上生了两次事,下意识以为是自己的缘故。

  他从小到大,都挺倒霉的,传说中的天煞孤星,刑克六亲,自小就没什么朋友,偶尔几个相好的也被他克得差不多了。

  “咱今天炒个菜,不吃老干妈了行不行?”老干妈固然不错,可是顿顿吃也很伤啊,她想吃嫩嫩的青叶子菜!再说空间里有那么多蔬菜,干嘛要留着?

  当即,她拿出了一兜莲花白。圆圆的一个,还挺沉。

  “你们谁会炒菜?”俗话说的好,金无赤足人无完人,这上天呐总要给你或多或少的缺陷,洛绮最大的缺陷可能就是厨艺了,说厨艺黑洞一点不为过。

  让她炒菜,她可能会炸了厨房。从小到大,洛妈从来不敢让她进厨房,据说这是遗传洛爸的,可惜洛爸去的早,她无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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