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珠_沈碧瓷【完结】(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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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珠听不懂他们的话,也能猜到:班加罗尔不肯将他的狼牙珠给那个少年!心中忽的一凛,小娃子,你可别把我供出来啊!

  那个贵族男孩瞪大眼睛:“你姐姐帮你做的?行,那你让她帮我再做一百个!我就不要你这串了。”

  艾瑞急忙向明珠招手,示意她过来。

  谁知班加罗尔还是不答应:“姐姐是我的,才不给你做!”

  贵族男孩终于生气了,正要指挥下人动手时,明珠忙叫道:“等一等!”

  贵族少年看清她的模样咦了声,用不错的中文问:“大明人?”

  看来不论古今中外,精英教育永远存在。

  明珠行中国礼节道:“民女月明珠。”

  少年想了想,眼睛一亮,问:“是你做的项链?”

  “是。”

  少年很高兴:“我是拉特纳普勒城城主的儿子。你可以叫我辛格。”

  拉特纳普勒——锡兰的宝石之城!明珠暗暗吃惊:这位可是全锡兰最富有的官二代了吧?不禁道:“民女手艺粗糙,比不上贵国的工匠——”

  “但是很别致,很有趣。”辛格认真的说,“这种编织的方式,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的目凝固在明珠雪白细嫩的手腕上,一串珍珠手链正自散发着迷人的光彩。“月小姐,我不要他的珍珠项链了。你手上的珍珠手链卖给我吧!”

  这些贵族,还真是有钱任性啊!

  明珠却求之不得,褪下珠链,双手递给他:“能得您喜欢,是它的荣幸。”

  “非常特别,”辛格端详着珠链,“和那根项链一样的特别!”

  明珠微笑不语,她做的东西,自然是极好的!

  辛格想也没想就将珠链戴在了手腕上,幸好他年纪小,手腕细,戴着正好。只是明珠有些不忍卒睹:少年,那是款女式的手链啊!不过想到天竺男子首饰之华美,她也就释然了。

  辛格满意的咐吩了身边随从一句。那随从取出一只沉沉的钱袋递给了明珠。明珠笑着接过:“非常感谢您的慷慨!”

  辛格笑着点点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大家都满意,这样多好!不禁看了眼班加罗尔,用中文骂了句,“呆瓜。”

  明珠愕然:这小子,竟然还会用汉语骂小孩了?

  班加罗尔茫然的问明珠:“呆瓜?”

  明珠嘴角抽搐,不想伤害小朋友幼嫩的心灵:“就是夸你耿直的意思。”

  辛格眉一挑,哼了声。极有教养的向明珠施礼告别。

  明珠不由感叹,是个好孩子呢!

  她可不知,因为明朝的强大,锡兰与大明素有外交,关系向来不错。所以锡兰贵族对大明人也相对客气,何况明珠的容貌气质,一看就非凡俗。辛格自然不会得罪她。

  明珠和艾瑞一人一手拉着班加罗尔的手回到家中。艾瑞给他洗脸,明珠在一旁凉凉的道:“喜欢的东西重要,还是命重要?”

  班加罗尔一怔,低下头:“命。”

  “知道就好。”明珠叹气,“东西没了。我可以帮你再做,命要是没了。你的父母怎么办?”还会在心里连她也恨上:谁让她多事做那根绳链的?

  艾瑞重重的点头:“还好辛格少爷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你啊,脾气怎么这么倔!为什么不肯卖给辛格少爷呢?”

  班加罗尔很委屈,摸着狼牙珠嘀咕道:“唯一的。”

  明珠妙懂,顿时无语:那么个小屁孩,竟然操起顶级富豪追求的独一无二高端定制奢侈品的心!至于么?

  “谁说不是独一无二的?”明珠指着狼牙珠,“这颗珍珠本身就是独一无二的呀!”

  班加罗尔想了想,大眼睛轻闪中,露出了一丝羞赧的笑容。

  “艾瑞,班加罗尔没事吧?”艾瑞的父亲哈什终于赶到。

  班加罗尔高兴的迎出门接进了外公。哈什的步伐还有点歪,明珠闻到了一股酒气:就这么点时间,又喝过了?

  艾瑞显然很生气:“再喝下去,你的金铺也要送给酒店老板了!”

  哈什没应声,只是瞧着明珠,欲言又止。

  明珠从钱袋倒出一半的金币,问:“够了么?”

  艾瑞一把按住金币,怒道:“不能给他!”

  哈什搔搔头:“我不喝酒了,刚才那是最后一瓶,艾瑞,你的大明朋友暂时不回家吧?我能不能请她到我的铺子里帮忙?艾瑞,我半个月前接了翡拉尔结婚首饰的活,但是,我现现在一点灵感都没有!”

  艾瑞一怔,和明珠翻译了下父亲的请求,越说越不好意思,总觉得自己占了她的便宜,面孔通红。

  明珠思量了一下,微笑道:“好啊!但是我的提成很高哦!”

  艾瑞问清了提成的意思后,连声道:“应该的应该的。”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第204章 辛格有请

  没有哪个国家比印度更爱美了!

  对于印度女子从头到脚趾头一处也不放过的极致的美的追求,明珠叹为观止!

  大明的姑娘们耳垂明月铛,在印度,三个耳洞是标配!鼻洞、肚跻洞,脚趾戒指,只要能戴得上饰品的地方,一个都不放过!

  锡兰的文化承自印度,加上又是宝石的出产国,首饰的华美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样的氛围下,当地的金匠水准之高,明珠也是甘拜下风!

  她所拥有的优势,不过是积前人智慧与现代创新的设计而已!

  哈什的主顾,翡拉尔姑娘的家庭并不富裕。她的父亲将自己积蓄多年的宝石全都贡献了出来,除此之外,还要支付一笔黄金的费用与昂贵的制作费。

  明珠瞧着那一匣子零碎的红蓝宝石,总算明白这笔生意为何会落到哈什的头上,也能理解为何他毫无头绪了:就凭这些小宝石,怎么才能做出一整套即便宜又漂亮的婚礼首饰呢?

  望着哈什一脸的期盼,明珠明白他在想什么:她可以用几十几颗大小不一的珍珠和少量的黄金就营造出简单的华美,应该也可以应付这项艰剧的任务?

  明珠认命的坐在桌边,开始绘图。

  想弥补宝石的不足,只能多用黄金,但显然新娘的经费有限,黄金的设计就有了要求,尽量轻薄细巧多镂空花纹,同时,对金匠的要求也就更高。

  明珠前世的工作重在设计,到了大明,见猎心喜也学了些工艺技巧,但水准毕竟有限。她画出图纸给哈什,问:“能做到么?”

  工匠间似乎语言不通也能交流!哈什连连点头:“漂亮极了!”

  然而当他们兴冲冲准备动工时,才尴尬的发现,哈什的金子居然所剩无几!都用来换酒了!

  哈什尴尬又震惊的望着金柜张口结舌,明珠看出他的窘迫,哼了一声,指着他的工作台,面色冰冷不发一言,哈什面燥心热,他完全能明白明珠那一哼一指的意思:楞着干什么?先赚钱买金子吧!

  有了严格的督促,哈什不得不提起精神。他的酒瘾没那么快就能戒除。一年多酒精的侵袭,已经影响了他的脑部神经,刚开工时,哈什的手指几乎全程都在轻微的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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