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我家……”
“我家也行的,巴不得跟着他去长见识。”
“我问过了,他说暂时不需要,他现在也是在别人手底下做事,以后有需要了当然要问亲戚的。”
听了这话,她们都有些失望,只是人家这样说了,也没有死缠烂打一定要帮忙介绍一个工作。
“你们以后可是市里人了,户口也转到这里来了吧?”
这时候农村户口是远远比不上城市户口值钱的,对于这点,刘婶也专门问过周恒。
“现在又没有本子按月给我们口粮,转过来没什么用。”刘婶复述周恒的话。
“这倒也是,我们虽然是乡下人,也分了地,只要勤快点,以后都不会饿肚子了。”
“就是这样啊。”
“上次我听说你大孙子就要去上学了?”
“是啊,他爸说要让他去念幼儿园,都是这么大的孩子去的。”
“这么大点可以学什么呀。”
“我也不知道,不过他说好,就是对这孩子好吧。”
……
王杰和王海把屋里屋外全都转了一圈,看到王月在招呼客人,上去小小声的问:“姐夫起这个房子花了多少钱啊。”
他也在帮忙,还收了一笔不菲的工钱,但是真正支出的钱也是不清楚的,他问过带他的师傅,他也不肯细说。
王月看了看这里这么多人:“下回给你们仔细说说。”
乔迁酒自然是费了心思的,周恒特意去买了半扇的猪肉回来,每一桌都有两个硬菜,一个是炸肉丸子,一个是炖肉,那个肉都冒尖了,除了这两个实实在在的肉,还有一条鱼,酿豆腐,萝卜丝,木耳炒肉,卤蛋,烫青菜,八个菜,上的满满当当的。
这顿饭一致得到了好评,不少人早上那一顿都省了,就等着吃中午这顿大餐,饭菜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周恒看到,不少人松了几次裤腰带了。
午饭的时候,周恒和李二叔是没得休息的,拿着酒杯一桌一桌的敬下去,就算每一桌都只喝一点点,李二叔也微醺了,到房间去休息。
周恒酒量大,全程陪着他们。
这一顿饭吃了很久,差不多的时候有人回去了,大部分的留下住一晚。
人多,气温高,洗澡的时候男的就冲个凉水澡,其他人就洗热水,在贴着瓷片的洗澡房,感受着水流冲下去,干干爽爽的的感觉,又一次得到了好评。
晚上,很多人都是打地铺的,在旧瓦房那里,四间房怎么也能塞进去,就可能睡得不是很舒服就是了,但这没有影响他们的心情。
周恒作为主人,今晚他是不能让的,所以他还是住在主卧,第二天吃了早饭之后,就带着他们逛市里走了一圈。尤其是百货大楼,每个人都想去转一转。
出来的时候,就没有人是空着手的。转到了中午,一群人才浩浩荡荡的往回走。
午饭时昨晚剩下的,说是剩菜,也是实实在在的油水丰厚,没有人提出有异议,这时候,饭菜剩几天是常见的。
吃完了午饭,他们就一起往回走。
李二叔和周恒送他们到车站,直到看着他们上了车,车里发动,周恒和李二叔默契的舒了口气。
喜事是喜事没错,累人也是真的,小孩子本来就有三个,加上他们带来的,昨晚上周恒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有没有两个小时,感觉一直听着小孩子的苦笑声、其他人的走动声。
现在结束了,终于松了一口气。
周恒另外也觉得不错,没有一个人到他面前说起那次的吵架,这次酒席累是累了点,但也舒心啊。
刘婶跟王月也不得闲,在井边拿着抹布洗个不停,这些桌椅碗筷都是借的,可得洗干净还回去。
小泉在角落玩着小木马,边上的木架床上两个小的依依呀呀的喊着自己的手指不知道在说什么。
一副岁月静好的画面。
在农村里住了那么久的他们骤然闲了下来一开始是不习惯的,但这时候农村跟城市的区别也不是那么的大,更何况他们还有个园子,可以拿着锄头种地什么的,也不会闲的没事做。附近左右邻居都有小孩,小孩子是很容易就成为了朋友的,小泉和隔壁的一个孩子是同班的同学,他们就经常约了一起送他们去幼儿园上学,这样没多久大人也熟悉了,有本地人指点他们对一些不怎么出名的地方也飞快的熟悉了起来,过得越来越舒心。
一开始刘婶也不是没有想过他们住到城里会不习惯,可是有两个小娃娃在那里吵着,这里又有那么多新认识的朋友,很快他们就在这里安定了下来。
不管怎么说,从那不停的农活中解放出来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闲不下来也可以找别的轻活干的,就连李二叔在这住了两个多月后也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不用一大早的起来挥着锄头去干活,也不用顶着烈日照顾田地,他只需要打理打理菜园子,照顾那群鸡鸭鹅,没有柴火了,就跟别人买柴火,还有就是,他们跟左右邻居是后来才认识的,他们不知道周恒是过继来的,没有人会在耳边说那些让人不痛快的话,他们只知道这是普普通通的七口。
如果不是偶尔回去村里一趟还有人在耳边提起,他们几乎就要忘记这个事实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了,掏空了我的存稿箱,终于赶出三章,订阅的小天使们,我给你们疯狂比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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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章
他们养了有20多只的鸡,之后光是卖那些鸡蛋的钱就足够日常的琐碎花销, 时不时的李二叔或者是刘婶会单独一个人回去, 回去的路上往往会带着村民拜托他们在市里买回去的东西, 回来的时候也不会空着手, 钱是不会多给的,可是自家种的青菜呀自己去山上摘的野果啊什么的次次都有。
在这里的生活慢慢的步入了正轨,周恒陆续买了很多报纸和书回来。
两位老的就只上过扫盲班,会写的字一只手指数的过来,王月就读给他们听。
周恒的目的也不是要王月去念大学啊什么的,只是多接触一些外面的世界,对她有好处。她还很年轻, 现在虽然是三个孩子她妈了, 可也不满三十岁, 现在忙忙碌碌的绕着孩子打转,但是之后,孩子会慢慢的长大,会离开父母的羽翼到外面去闯荡, 到时候王月以什么做精神寄托呢, 多挖掘出一个爱好也是好的。
周恒带回来的书很杂,王月看的最多的,是儿童教育方面的书籍。
这种书很少,大多都是外国的,她不会,周恒回来了就一点一点的教她, 或者自己翻译出来给她。
对此王月是不敢置信的,英语诶,她男人居然这么厉害!
她原先还是上了初一的,怎么可以落后太多?!
时间流逝的很快,似乎是眨眼间,他们在这个地方做住了两年多了,这两年的时间,变化很大,市里繁华的地方更繁华了,许许多多的摊贩霸占了街道,人们的衣服样式色彩更明艳了李盛和王杰虚心学习,当初建房子的师傅看他们两个不嫌苦不嫌累,有活做的时候就会叫上他们,现在,他们也能被说一声师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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