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可是,他的眼角眉梢都满是宠溺的笑,经久不散
昨天后半夜里,独自乐着乐着便又睡着了,早上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夏临川的外套。
入了深秋的天气,早上的寒气有点沁人,也没多想,便顺手套上了夏临川的外套。
我的身高比纪小萌好不到哪里,纪小萌却极没有自知之明的打趣我,她总是笑着说,“体重不过百,不是胸小就是矮,夏欢,你他妈也是人才,居然两样都给你占了,这下我的心里舒坦多了,老天爷给了你一副上好的皮囊,又给了你一个这么好的哥哥,定然也得从你这儿剥夺点什么。”
她的话总让我怀疑,不是老天爷剥夺了我的身高,而是夏临川把我的那一份也长去了,我和他简直是两个极端,我一米六,他一米八五。所以,此刻,当我穿着夏临川的外套时,不用照镜子,我都可以猜到一定是滑稽得像个小丑。
我顶着一头乱发,一脸憔悴的到厨房找吃的的时候,夏临川正在煲粥,是我最爱的皮蛋瘦肉粥。夏临川平日里各种不食人间烟火也就算了,可是就连做起饭来,都是从容不迫,游刃有余,这就很让人嫉妒了。
可是,现在的我已经饿得没有任何力气去嫉妒他了,而且嫉妒容易使人丑陋,我现在已经邋遢得像个女鬼一样了,实在不能再丑了。
所以我只是虚脱的趴在桌子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筷子,没有任何韵律可言,夏临川一听我没完没了的敲筷子,就知道我定是饿了,便先盛了一碗粥给我喝。
他看了一眼我穿着他的衣服,什么也没说,只是给我顺了顺散落的发,无奈的摇头苦笑,似是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可是,他的眼角眉梢都满是宠溺的笑,经久不散。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没有听到关于许诺的消息,她也没有再回来看我们,而八卦媒体也不会去刻意关注一个没有名气没有背景的新人,后来,许诺因为一首《一去不返的你》而一夜爆红,歌曲主打青春回忆风,道出了许多人的成年往事,紧接着她又趁着势头发了好几首单曲,陆续出了专辑,反响都很好,一时之间,许诺这个名字红遍大街小巷。
许诺在她第一首歌红起来的时候,回来看过我们,我和她之间虽然有着芥蒂,但毕竟是这么多年相依为命的姐妹,不可能真的一下子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有些事,她不会对别人说,可是却能和我倾诉,她静静地说,我便坐在一边静静地听。她也从来没想过,我会因为我们之间的过节而心存恨意,会因为她如今的一夜走红而眼红,就像我,从来也没想过等许诺红了以后,我会怎样蹭她的热度,怎样把她再拉回到和我同一水平线。
这么多年来,我们之间毫无条件的信任已经成了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也习惯了在受伤的时候,为彼此舔舐伤口。
那一晚,许诺和我挤在一张床上,跟我说了很多话,说着这一年多发生在她身边的事。
第七十一章 她说,小欢啊,你知不知道,我已经脏到可以不择手端了啊……
我和许诺彼此相依偎着,借着对方的温度,挨过一个漫漫长夜,像是回到了最初那般,像是谁都不曾离开过。
许诺说,“小欢啊,你知不知道,别人只看到了我因为一首歌一夜爆红,却不知道,这一年多里,我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
其实,不用想,我都知道,许诺这一年里,一定经历了什么别人不能经历的,这世间,有才华的人并不少,可是从来都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有资格被捧红的又有几个?同行之间的欺凌算计,外界的舆论打压等等都不如表面那般简单。
后来,我听得有些困了,许诺云淡风轻的笑着说了一句,她说,“小欢啊,你知不知道,我已经脏到可以不择手段了啊……”
她说这句话时,眉眼悲伤,连呼吸都是哽咽着的,我知道,她在极力的压抑着内心的不快乐,不敢让它们喷涌出来吞没了自己。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安静的闭着眼,因为我知道,许诺她此刻需要的是一个倾听者,而不是什么在旁边指点江河的军师。人生的路,她都已经选好了,否则,她也不会熬到今天才告诉我这些。
即使她后面什么也没说,我也明白他的那句“不择手段”是个什么意思,其实无论从事什么事业,都有这样或那样的捷径,这是一种极普遍的社会现象,每个人也都有自己成功的手段,她通过牺牲一样东西,来换取另一样东西,对等交易,很公平,我们不是当事人,没有必要苛责些什么,也没有权利去谩骂。
如果许诺是个长期混在社会里的人,或许,这也没什么,可是,她毕竟刚从学校里出来,满心以为凭着自己满腹的才华,假以时日,一定会有一番作为,没想到,成功的道路上,既要有鲜花,也得有遍地的荆棘和毒果,她心里一时接受不了是肯定的。
我听着许诺压抑的哭声,只是伸手帮她顺了顺气,却是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想也不想的就一把将她拉进怀里,因为,我知道,许诺的身上扎着许多刺,一边伤着自己,一边又伤着别人。纪小萌和我都吃过一次亏,而我从来都是一个惜命的人,这次便留了心眼。
其实,我和许诺都知道,我们之间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了。如今再亲密,再要好,也不过是回光返照,也不过是虚假繁荣。
因为林默和夏临川之间闹过不愉快,而林默又整日死乞白赖的跟在我身后,寸步不离,无论我怎么赶都赶不走。为了不让他们两人再起冲突,我走到哪都是小心翼翼的避开夏临川,然而,还是有避无可避的尴尬局面。
那天中午,在食堂吃午饭的时候,我让林默先去打饭,自己则去占位子,没想到一转身便和夏临川打了个照面,我又不能转身就跑吧,只能硬着头皮和夏临川打招呼。我说,“哥,这么巧啊,你也在啊,呵呵……”
第七十二章 欢欢是我的,别人夹的菜不准吃!
夏临川只是极淡漠的看了我一眼,便淡漠不语的在我身边的位子上坐下,这时,林默刚好打完饭回来,他望了望夏临川,又望了望我,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垮了下来。
我只能硬着头皮在夏临川审视的目光下,拉着他坐下。我揣度着这两人都沉着脸,面色不善,只好腆着脸陪着笑,我说,“冬天快到了,这天气也是愈发的冷了,我们赶紧吃吧,不然饭菜都凉了……咦?哥,你们班不是重点班吗?怎么今天下课也这般早?”
夏临川虽是没理我,但是毕竟心疼我,便把盘子里的蛋和肉都夹到我碗里,我刚想笑着奉承一下夏临川,林默却像是疯了一般,猛地挥手把我的餐盘扫落在地上。
顿时,饭菜油渍溅了我一身,有些滚烫的菜汤浸透校服裤渗进衣服里,格外难受,我不禁有些窝火,“腾”的一声站起来,把筷子猛地掷在餐桌上,大声质问林默,我说,“林默,你丫的是不是今天没吃药啊?发什么疯?”
错的那个人明明是他,可是他却一脸委屈的红着眼瞪着我,他说,“欢欢是我的,别人夹的菜不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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