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男后(女尊)_杨诩燊【完结】(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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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凌绡眨了眨忽闪忽闪的睫毛,突然主动伸头用他的嘴唇轻碰了一下我的脸。

  你在干什么啊……我错愕的看着桓凌绡。你在吻我?

  我正回过神来,把眼睛从他的眸子上移开,突然发现窗外一抹绯红色的身影站在对面楼前台阶上,江英歌靠着门柱的身子僵硬无比。眸色失神的他一个转身消失在了楼里。

  我条件反射的从桓凌绡身上弹起来,末了还推了他一把。

  桓凌绡睁大眼睛看着我,眼里写满了委屈。

  哦天哪,我在做什么。我不是故意要推你的,但你为何突然要吻我?

  我满脑子乱得跟被人捉奸在床一样,事实上我什么也没做,但好像什么都做得不对。

  “你听我解释。”我不是故意的。

  我无力的看着眼前这个错愕又委屈的小鹿,蹦出一段狗血的台词。咽了咽口水,不知所措。

  “你不用解释。”桓凌绡垂下头,刘海遮住了他的眼睛,在他脸上洒下一片阴霾,他动了动唇:“是我误会了。”

  “我不知道你喜欢我。”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我知道,我……不会靠你那么近……

  他突然像听到什么可怕的事情,大声把我的声音掩盖下去:“我说了你不要解释了!我桓凌绡不会厚颜无耻赖的在不喜欢我的人身边。”

  说完,桓凌绡夺门而去。

  留下错愕和迷茫的我无力的倚靠在墙角。

  我自知脚力不如他,也未打算去追他,一个人浑浑噩噩走到屋里,倒头睡下了。后来我在半夜里,被马蹄声惊醒。

  看到窗外那抹蓝色倩影一闪而过,我什么也没想就冲了出去,拉住雪王驹的缰绳,凝眸看着马背上的桓凌绡,沉声道:“不要走,等我收拾收拾,我们一起回京。”

  桓凌绡骑在马背上,手中的马鞭无力的垂在我的胸前,他背对着月光,整个人的面前都是黑色的阴影,这熟悉的一幕,像极了那天我们策马狂欢的一夜,但他一双平日里眼波婉转的眸子此时不见光彩,他缓缓开口:“这个问题我想问你很久了,现在让你选,你会选我还是那个红衣服的男人?”

  我的瞳孔骤然缩小,低下头半晌没回话。

  他似乎已经知道了什么,扬起手中的鞭子,“青云,你若是不喜欢我,就不要那样暧昧的靠近我。”说完‘驾’的一声扬长而去。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是我陷入了魔障,还是你陷入了深渊?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优缺点都很明显。

  她不是圣母,但也不是什么‘好人’,在必要的时候也会不择手段的给自己加buff。

  文章快到宫斗部分咯。。

  觉得奴家每天更文辛苦的,就藏了奴家吧~~~求收藏求花花= =

  ☆、金榜题名

  我是不是喜欢你?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不知道。

  我是不是爱上了你?是。我能不能不爱你?不能。

  那你爱不爱我?不知道。你能不能选择爱我?不能。

  因为无法选择自己的感觉。

  也许自从江英歌过之后,桓凌绡就一遍一遍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是我太过在意自己的痛楚,根本就忘记了考虑他的感受。

  我……

  不想活了!!!!

  我想了一天,什么生意都没做成。脑子乱成麻。

  “唉……”

  “书呆子,你不做生意在这唉声叹气干什么呢?”

  我回过神来,是万三千又来了。

  “他走了……”

  我在喃喃自语。

  万三千道:“咦,你也知道皇帝老儿走了?”

  我:“……”

  万三千纳闷道:“你今天怎么怪怪的,真有事?”

  我叹了口气:“三千,你说如果不喜欢一个男人,但是又想去接近一个男人,倒底算不算错?”

  “合着你为男人发愁呢?你这不叫问题!”三千一脸鄙夷看着我。

  我挑眉道:“这怎么不叫问题?”

  万三千摆摆手:“想去接近一个男人,本事就是喜欢的一种。喜欢又分很多种,说你是个书呆子还真是个书呆子!”

  我错愕的看着他,半晌没讲话。

  “我听说你今年又去考试了?”万三千道。

  “又……是啊,没办法又去考试了,生计所迫啊。”我干笑了两声,“你今天怎么有空到我这来啊?”

  “我昨儿在桃李庄买布,伙计给我个东西叫我交给你。说来也奇怪,就这么近干啥不亲自给你,怪哉怪哉。”她说着从怀里摸出个包袱,递给我。

  我打开一看,愣了。是那天江英歌穿走的一套我的棉布衫。俨然洗过的衣服里面还包了一根用来束发的木簪。

  我心里是苦的,心想你就这么想跟我划清界限吗。

  “那人有没有说什么?”我问阿万。

  她摇了摇头说没有。

  我又蓦地想起桓凌绡走的时候那个黯然失色的眼神。是我不好,弄不清自己的心,我问万三千:“三千,你说占有欲算爱吗?”

  三千拍了一下我的脑门:“不知道不知道,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破问题!我走了,有空一起喝酒!”

  我点点头。

  但我想我没空找她喝酒了。

  隔天,我就把铺子关了。

  买了匹小黑马上路了。

  山高皇帝远,路遥人憔悴。漫天的红霞把天空染红了一遍又一遍,夜色把山林涂黑了一次又一次,我数不清过了多少天,终于到达了京都。人都说过了二十岁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快,因为所有的事已不再新鲜,只剩下日复一日的重叠,我想这种感觉不过如此吧。

  找好客栈下榻之后,我独自一个人上街买酒。

  卖酒的酒娘长得很好看,只可惜女的长得好看并没有太大用处,事业才是女人的第一姿色。外貌?那是衡量男人的标尺。

  走到夜市,我突然奇想买了把剑防身。据说是京城名匠段一剑的作品,花了我不少银子。除了读书人,女人基本上人人都佩剑。除了没事耍耍威风,吸引小男子的仰慕,更多的是用来格斗。

  是的,没错。女人血液里的野蛮和暴力是与生俱来的,即便度过了茹毛饮血的时代这么久,仍然可以可见一斑。读书用来驯化女人,但也助长了女人的野心,它是女人间接空城掠地统治天下的武器。

  所谓以文化治天下,道理就在此。

  北方的野蛮民族仰慕中原优秀先进文化,不惜花大代价来学。而可惜的是中原读书女人太多,军事上干不过野蛮民族,常常丢失边疆。洵王则在本朝做出了突出贡献,才能小小年纪继承王爵。当然了,她弑母杀姐除去障碍的事,又是另算了。才华往往不与人品成关系。

  我在河边桥上漫无目的的散步,想着一些旧人旧事。

  这样悠闲的日子过了十数天,我和孟君以及王家兄妹约好在城南旧日客栈见面,一起去接皇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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