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也喜欢你_东篱君【完结+番外】(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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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平生刚查完房,正在系统里下医嘱,不算很忙,于是很及时地回道:【嗯,发错了。】

  【你发的什么?:)】陆酒酒很好奇。

  任平生盯着她问号后面那个一本正经的笑脸,总觉得那个笑脸不怀好意,他一阵心虚,不耐烦地发了语音道:“又不是给你发的,问那么多?”

  刚说完,忽地想起昨天放她鸽子的那一茬儿,气势陡然弱下来,又很有诚意的直接拨了电话过来问:“昨晚…演奏会好听吗?”

  这边的人接了他的电话,没心没肺的高兴:“好听啊,当然好听!”说着眉梢一扬,殷切的跟他显摆:“而且你绝对想不到,我偶像居然演奏了我的曲子,最后返场居然弹的是我作的曲子,当时我整个人因为激动直接就成了一傻逼!”

  从她雀跃兴奋的声音里能感受到她的好心情,任平生也跟着弯了弯唇角,随即又嘴欠的纠正:“你本来就是,和激动没关系!”

  陆酒酒撇撇嘴,早习惯了他的狗嘴吐不出象牙,也不生气,继续说:“我今天上午去听瑶光的讲座,左岚说听完讲座要去医院,你有没有时间啊,我请你吃饭?”

  任平生没听完就拧着眉头不高兴:“你能不能消停会儿,脚还没好利索就跑这儿跑那儿,万一又扭了怎么办?”

  难得他用这种担心关切的语气,让人听着很是受用,陆酒酒一边安抚他,一边笑得龇牙咧嘴:“没事儿没事儿,我感觉我脚应该快好了,昨天干仗的时候直接站地上都不疼……”

  “……什么?!”

  她没说完,这边的人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干仗?跟谁干仗?你跟人打架啦?”

  “呃……”陆酒酒意识到失言,忙捂着嘴巴支支吾吾:“没,主要是左岚打,我就负责拦一下那男的…”

  “还是跟个男的打架?!”任平生不信她避重就轻的说辞,直接自己下了结论。

  突然又想起上次医闹,这姑娘压根不去掂量敌我双方的战斗力,上来就闷着脑袋往前冲,整个一有勇无谋的莽夫。

  他越想越来气,吭哧吭哧的喘息声透过话筒传过来,把这边的小姑娘吓得一句话不敢吭。

  然后就听见他暴跳如雷的嗓音充斥耳膜:“陆酒酒,你可真行啊,瘸着个腿还能和男人打架,这么能耐,你是不是要上天?啊?要不要我在你屁股后面点个炮送你一程?”

  陆酒酒将咆哮的电话拿开耳边一丢丢,摸了摸鼻子,一脸无辜:“如果,你说的是送我上西天,那不用了谢谢!”

  男人在这边歇了歇,灌了自己一口冷茶,润了下嗓子冷声命令道:“上午忙完立马来医院!”

  陆酒酒有种脖子一凉的错觉,咽了口唾沫怯怯的问:“…干嘛?”

  “跟我去手术室把你那蹄髈锯了,反正你也不想要!”

  陆酒酒:“……”

  他赌气说完,对方理亏的沉默并没有让他消气,这一嚷嚷,反而调动了情绪,越发不可收拾,一气之下就把电话给摁了,然后‘啪哒’一声磕在桌上。

  迎面进来的谭嘉雨被这动静吓得顿了下脚,随即又笑着道:“这是怎么了?”

  任平生冷飕飕瞪一眼,坐回电脑前兀自噼里啪啦打字不理她。

  气氛一时有点小尴尬,一直躲在电脑后面不敢出声的医师小柯过意不去,好心地伸了个脑袋出来,缓和气氛地调侃:“没事儿,任医生教育他女朋友呢!”

  谭嘉雨闻言看向任平生,眼里的情绪一闪而逝,很快又弯起眼尾继续调笑:“哟,你都有女朋友啦?”

  某人被这句话一下刺激到,跳跃的指尖猛然顿住,抬起眸一脸杀气:“我有女朋友怎么了?值得这么惊讶么?你什么意思?是不是骂我活该没人要?”

  谭嘉雨嘴角抽了抽:“我只说了一句话……”

  他怒气冲冲地站起来,一副要揍人的架势,把小柯吓着了,也慌慌张张地跟着站起来,然后才看见他只是整理了下手里的病历本,打算送去护士站。

  经过谭嘉雨身边的时候,还小气吧啦地不依不饶:“你不是心外科的专家么,跑我们骨科来干嘛?上班时间请你好好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国内医院不兴串门!”

  等他走出办公室好一会儿,小柯才心有余悸地疑惑:“任医生这是怎么了?”回头看一眼美丽不可方物的谭医生,出于男人怜香惜玉的本能,安慰道:“谭医生您别多心,他才和女朋友吵完架,心情不好,平时说话不这样的。”

  谭嘉雨礼貌性的笑笑,点头表示理解:“可能……女朋友真的太招他生气了吧?”

  ——

  一大早被脾气不好的主治医生熊了一顿,陆酒酒一上午都有些坐立不安,诚惶诚恐,以至于讲座结束之后,排队签名时被人加塞了好几拨都没有察觉。

  左岚着急忙慌上完洗手间出来,看了眼还杵在原地不动愣神发呆的人,上前推了她一把:“你怎么还在这儿,这队伍怎么不动啊?”

  “啊?”陆酒酒回神,呆头呆脑地前后瞅瞅,才发现前后都换了新面孔。

  左岚无语地瞪了她一眼:“还能指望你干点啥?”

  紧接着她后退两步,背着手一脸凶神恶煞,像尊辟邪门神似的站在队伍旁边,凌厉的眼神来回巡视,吓得准备插队的姑娘还以为是工作人员来维持秩序了,整个队伍瞬间整齐规矩许多,再没人敢轻举妄动。

  陆酒酒:“……”

  还有这种用眼神装哔的操作?

  没人插队,队伍走的很快,转眼就排到了陆酒酒。头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近自己多年的偶像,夹着双拐捧着书的手都止不住发抖。

  瑶光就那么静静地伏案坐在她的眼皮子底下,黑亮柔顺的头发披散肩头,一身米白色棉麻长衫,握着马克笔的指尖素白修长,手腕上还绕着圈小叶紫檀手串,佛珠一颗颗盘得红光锃亮。

  他接过陆酒酒递过来的书,翻到扉页,然后抬头——

  结果一看到面前拄着拐的姑娘,眼神瞬间凝固住,愣了一秒,但又立刻清醒,掩藏好所有意料之外的情绪,玩味儿地笑了一下,问她:“签什么?”

  陆酒酒还在紧张,夹了夹咯吱窝里的拐杖,不是很顺畅的说:“钟鼓…不绝,瑶琴有光!”

  瑶光诧异地又看了她一眼,这次笑得温润迷人:“老粉啊?”

  陆酒酒忙不迭地点头如捣蒜:“我…我喜欢你十多年了。”

  旁边其他粉丝听了不以为然,瑶光走红才多少年啊,十多年,拍马屁都不打草稿。

  然而瑶光自己心里明白她没撒谎,因为‘钟鼓不绝,瑶琴有光’这句话是他博客早期的个性签名,写了没多久就删了,知道的人确实不多。

  他低头将这句话写在扉页上,又龙飞凤舞地签上自己的大名,合上书递给陆酒酒,眸光瞥到她撑在两边显眼的拐杖,抿嘴直笑:“我觉得你能站稳了,拐杖可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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