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校花不太冷_柠檬阿玉【完结】(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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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到自己的心狠狠地哆嗦了一下。

  “我也知道。”

  景向晨身子一僵,缓缓松开一些距离,抬眸凝视我,眼中的亮丽和激悦一闪凝结成冰。

  我听到自己冷若冰霜的声音,支离破碎,可怕得不像是我自己的声音——可我说过什么吗?

  我说过我也喜欢你吗?

  我给过你什么承诺吗?

  ……

  后面的事情我有些记不清了,像是大脑出于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机制,我的记忆出现了断片。

  但我想大抵都是相似的,相似的冷若冰霜,相似的支离破碎。

  那天的我让后来的我厌恶、错愕。我错愕于那么可恶的人,居然是我;震惊于自己到底还可以冰冷无情到什么地步。

  可青春伤春悲秋,最容易放大悲伤。何况,那天的悲,是真的有点悲吧。

  青春懵懂的我像是不知该惩罚谁,不知该怨谁一样,胡乱抛利刃,最后却只伤了那个世上最纯净的少年。

  多希望我没有回头多看那一眼。

  三年来,活在景向晨守护包围的温暖里,幸福得像踩在云端。那一眼,让我从不真实的梦幻里一脚跌落下来,头破血流。

  可是,只有我知道,抛开母亲,抛开景素素,抛开所有,真正推着我转身的,其实是……怕。

  怕景向晨知道真相那一刻看向我的眼神,怕他就此了悟到全部的我。怕从他三年来灌满宠爱的眼神里读到嫌恶或看轻,哪怕是一丁点,都会要了我的命。而那,似乎比分开本身更可怕,更令我难以承受。

  那种怕从一开始就潜伏在我内心最深处,伺机而动,又威力无穷。

  他的感情,于我,是盔甲,更是软肋。

  然而,我最终还是报了北京的院校,第一志愿选了北京,第二志愿选了北京,我所有的志愿都选在了北京。说不清那一刻的想法,很疯狂,很迫不及待。或许是怀着侥幸,或许是闭上眼逃避,或许是头破血流的心真的……不甘。

  我想要不管不顾地幸福,不真实也好,不计后果也罢,我想要幸福啊。

  九月份,去北京。

  只是为了履行那个没有宣之于口的承诺也好。九月份,我来到了北京。

  却再也没有见过景向晨。

  高考后长长的假期没再见到他,开了学的北京同样没有见到他。他的手机停用了,我才发现我们之间的联系那么薄弱。我有点慌。

  那年九月的北京太阳依旧毒辣,我握着手机的手已经汗湿,眼睛直直盯着手机屏幕上面的一串号码,终于拨了出去——

  他去英国了。

  赵明宇以一种大仇得报、农奴翻身把歌唱的快意语调吐出那几个字——他去英国了。

  顶着毒辣的太阳,我握着手机怔怔地走在大街上。阳光真的好烈,晃得我头晕眼花,脚步虚浮,可为什么我一点都不觉得热?反而……通体发凉。

  不知恍恍惚惚走了多久,我听到一声火车鸣笛声,倏然惊醒。

  去就去,我是校花我怕谁?新欢分分钟来一个!这样想着,我忍不住地对身旁路过的一个男生笑了一下,吓得他一个激灵。

  没想到,没有。三年里竟然一个新欢也没有。

  那个人从你的生命退出了,却在心头刻下无比清晰的轮廓,像个模具。我拿着那个模具套用在每一个试图靠近我的人身上,却发现没有一个人适合。

  我过着随波逐流的生活,学业不过份刻苦也不是成绩表一片红灯,偶尔逃课,偶尔上自习。只不过上自习的我,总会换来同学有些惊讶的注视。

  常常图书馆阅览室静寂无人的角落一呆就是一天,读书将自己读成书呆子。

  目光偶然扫过书架上整排的三毛,会发呆。

  曾经有个人说我不适合看三毛,说三毛会一定程度上放纵我的任性和偏执。可是,三年来无原则不谈回报的偏爱,何尝不是一种更深层更恶毒的纵容?被偏爱的有恃无恐,有恃无恐到轻易说了任性的再见,却再也不见。空留下被纵容的深刻纹理,却再也找不到第二个无原则无底线的人,也偏执到再不想找……

  这样想,是不是某天半夜突然转醒,就不会连呼吸都是痛的……

  对了,我读的是大专。三年。

  以我高中那种稀烂的成绩,报考北京的院校,本就属于心里没数、硬给祖国的心脏徒增心肌梗塞频率那伙的。当年我对着报考志愿表,想到高考后离开我爸那个城市前一晚听到的那种烦躁语气,在三本和专科之间,只犹豫了一秒。

  三年后领到毕业证的当天,我没有一秒迟疑地拎着行李去了火车站,我要去一个自己从小就向往的城市。去火车站的路上堵了又堵,看吧!当初本就不该来这个堵得难受的城市。

  Q市是一个海滨城市,很干净,不是很大的城市。

  一下火车,雾气蒙蒙便包围了我,火车站靠着海,风里甚至带着海的咸湿。那天我靠着行李坐在车站边的海边很久很久。

  茫茫人海,我就像人世间的小小一滴,横冲直撞。

  脱离校园,人生骤然犀利起来。找工作的到处碰壁,办公室的勾心斗角,各种苍蝇一样的臭男人,让我终于想到那个成语——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三年我换了不下十次工作,辞职的理由五花八门,辞职也辞得越来越顺手,到最后上级主管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碰了下我的头发,我便当即恶狠狠回瞪过去,口头辞职了。

  工作随性,经济问题就大。我爸偷偷给我寄过几次钱,但我没用。也说了他是偷偷寄的,我不想让他为难,更何况我早已成年。我爸从不亏欠我什么,他也是个命运不济的人,我同情他,甚至也爱他,但我们之间已无话可说。

  记得大学临近毕业时,找工作比想象中难上很多,我爸也知道老家那个城市我是不会回了——事实上,上了大学的我便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地方。而我爸的买卖那几年越做越大,稳居一方,在当地某个领域已小有名气,我爸大概也是得意地忘了形,居然试图规劝我去他的五线小城市加入“家族事业”,声称肯定会有我的一杯羹。

  呵!我心底冷哼一声,连开口回答的兴致都没有。又觉得有些好笑,男人的神经果然是大条的,仅有的两次接触,那个女人拉着我的手嘘寒问暖,但眼底的防范一览无遗。

  我理解,毕竟,他们已有了一个儿子。

  “可人家说,如果这辈子都没有亲近过,下辈子就没有缘分再做父女了。”

  那天手机里传来的最后一句话,却又让我抱着手机无声泪奔。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贴心吧?漫长的六年,一章带过。

  ☆、重逢

  生活最大的开支是房租,而我在住的方面又很固执,从来不租地下室或者群租房,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几乎将我的荷包掠夺一空。最后,住得坚持,吃穿胡乱将就。

  工作换得勤,手机号码换得更勤,我爸都常常找不到我。我像一张纸,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地随风飘摇。没有什么不好,习惯就好。唯一不习惯的只有一天。那一天举国欢庆,窗外万家灯火格外明亮,烟花异常灿烂绚丽,总能让某些东西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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