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全是假象。
开学两天来他的所作所为,足以证明他温和不刺激的表皮下窝藏着一颗嚣张的心。一颗比我还嚣张的心!
由怔然回神,我还来不及撇嘴不忿,就发现对面的人也正一动不动盯着我,双手环胸,下巴微微抬高,嘴角含着淡淡的笑意,似是在大方地接受我的审视。
“对你的观察结果还满意吗?”他问。
“……”
他神色自如到有些放肆的态度,令我很想翻白眼,掩饰地摸过水来喝,凉凉地吐出又一次无聊的反唇讽刺:
“某两个角度不辣眼睛而已。”
他不以为意,姿势依旧从容,嘴角甚至笑意更浓:“你的眼神早已出卖了你。”
我听到自己深吸一口气的声音,赏脸丢给他一个大大的白眼,终于还是忍不住嗤了一声:“自以为是!”
我的言不由衷、招架无力就这么挫败地落入他的眼中,换来他动人的朗笑声,几颗整齐洁白的牙齿毫不设防地探出头,明亮的眼睛里也闪烁着愉悦的光芒。
虽然嚣张,但他真的很爱笑。而且笑起来很有感染力。
望着那眩人的白牙,我问:
“那三毛呢?”
好,就给你一次发挥的机会。我记得他借我的那本《五月花》不是崭新的,是被翻看过的。
他说三毛身上有一股子让人又恼火又疼惜的任性和偏执,我身上也有;前半句我深以为然,后半句我不以为意。
他说三毛有好奇心、有爱心,热爱自由,常常是欢乐的,也总是悲从中来。
他说三毛的人生洒脱不羁,却也悲凉难去,浓浓的宿命味道。
虽然他后来也没能告诉我三毛的那条灵异项链是否确有其事,没能纾解我对三毛终结生命方式的凄然,更丝毫没能动摇我追寻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寻找远方。但,我记住了这个下午。
这个下午,我和他不止谈了三毛,还谈了郭敬明、周杰伦,甚至还谈了他面前的那盘土豆炖牛肉好不好吃。
他嚼嚼复嚼嚼,说,不好吃,牛肉像假的。
这个下午,我在他纯黑的眸子中看到安静的我,凝神的我,释然的我。有那么一瞬,一个奇异的想法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这个家伙要是女生就好了……
夕阳透过窗子,温柔地铺洒过来,我看到他身后自己被拉长的剪影,一袭长发直垂而下,风吹,又轻轻扬起。
“所以我觉得你适合看毕淑敏。”末了,他说。
“改天找她的书来看。”我还在遐思里,漫应着。
“我那儿有。”他立刻道。
我缓缓转眸回望他,他表情平静无波,只是耳朵被一缕光透射,微微泛红。
我在正数第三排,他在倒数第一排,也就是正数第七排,我们之间有个过道,他在我斜后方。
这是我们原本的座位分布。
可第二天,他又大喇喇地站在我的第三排座位前,巨大的阴影整个笼罩了我。
他个子很高,站在教室前排很惹眼,而他又从来都毫不避讳。不同于昨天的闲适懒散,今天他单手插兜,头微微低俯,一双黑眸定定锁着我,而我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背脊上的无数双眼睛。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觉得教室里的声音都渐渐低了。
头顶上的他背着光,却像是丝毫没有察觉到这诡异的静谧,只沉静地凝视着我,沉静地将一本毕淑敏散文集推到我面前。我静静盯着那双黑眸,轻推回去:“我更想看张爱玲。”
“有。”他答得很快。
“川端康成呢?”
“有。”同样没有一秒迟疑。
“简祯?”
“有。”
我叹口气,轻轻按了按眉心,抬头问:“你家开图书馆?”
“很接近,我妈在图书馆工作。”他语气沉静淡定。
十秒的两两静默后,我听到自己说:“同学,方便留个电话吗?”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关乎成长,双暗恋,不是一味甜宠,但结局是美好的。
喜欢的小仙女可以收藏下,谢谢。
☆、帅哥景向晨
从那之后,我隐隐觉得景向晨在我心中的定义与别人不同了。没有多少吧,有那么一点。
有那么一点……烦恼。
成长的烦恼也不止这么一个。
我的胸越来越丰满,丰满的我有点恐慌,甚至羞耻。青春我想要安安静静读书,有个好学生的乖乖样子。可夏天薄薄的衣衫下尤显突兀的高耸,让我烦扰,我觉得自己不纯洁了。我怀念小时候夏天光着上身吃西瓜的日子,有时凝神望着那些素素淡淡的女生,真的羡慕,有全力后勤护佑的爸妈,除了学习没有别的烦恼的样子。
当然我的这些烦扰,我妈都不知道。她也一点不会想去知道,她最近麻将越打越大,花钱更是如流水。我爸已经不再指望她来管理我的生活用度,加上我渐已成年,他便将我的零用钱单独一次性全打在我的卡上,能用好久,用完我会再给他打电话,他汇的也总是比我开口要的多一些,可也总是会比他答应汇款的日期晚上一两天。因为他很忙,而且越来越忙,生意也越做越大,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他了。他将生意刻意扩展到外地,回家的次数渐次减少,确切的说他现在连过年都不再现身了。
我爸不回来也无所谓,我也宁愿他不回,因为回来,家里便是一场鸡飞狗跳、腥风血雨。以前你挠我一下我扇你一掌都是为了钱,现在偶尔还加点“小三”辅料。
偶尔我也会想我爸,不是特别的想,是人孤单的时候那种无聊的想吧。我想。
坐在操场看台上,我盯着远处的树随着风摇晃来摇晃去,已经有几片泛黄的叶子未老先衰地旋落下来。
秋天,真的是一个令人伤感的季节。
看台下的操场上乌泱泱一大帮人,今天是学校的运动会。我没有参加,我讨厌出汗。但底下却满是热血蓬勃的同学,他们赛跑、跳高、接力赛,肆意挥洒着汗水。越过一张张青春灿烂的笑脸,我看到一抹有些熟悉的身影,站在短跑赛道旁边,正四下张望着。
那天的他报了一串号码。一向对数字不敏感的我将手机解了个锁,打开通讯录,就已经将他口中的十一个数字忘了个七八,更遗憾的是,我抬头:
“景……?”
他很无奈,伸手拿过我的手机,将号码重新输进去、将名字输进去、拨出去、挂断自己手机,一气呵成速度很快;一边修长的手指在手机上跳跃,一边口中跟我强调——景、向、晨。
最后一个晨字音落,目光沉沉地落入我的眼睛里。
我点了点头。不过好似听到头顶又一声压抑的叹息。
“留了电话也不打,也不回,意义何在?”
不出两天,他便再次大喇喇跑到我的座位前,带着点孩子气地抱怨着。
我当然还没有没节气到为了几本书就跟他怎么样,只不过那一刻脑中闪过一个想法——留了电话,这个家伙是不是就不用每次都这么堂而皇之地站到我的桌位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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