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
“沈雪恋”
“嗯?”
“我的名字”女子将最后一根柴禾丢在背篓中,冷冷的落下两个字,转身离开。
那若有似无的声音传来,男子含笑目送“沈雪恋。好名字!”
沈梅刚走出树林,没想到便看见了那一抹瘦长的身影,忍不住蹙眉“风大,为什么站在这!”
明明是关心的话语,为什么要用那么冷的口吻说出来?
宋孟岐看见她的一瞬间感觉自己仿佛找到了主心骨一般,她没走!太好了,她没有走!也顾不上别人看不看,宋孟岐
的上前猛的扣住了她的腰肢紧紧的抱在了怀中。
“我还以为你走了!”
“放开”
“不放,你既然留下来了。那么就是我的女人”他霸道的道,按住女子挣扎的身子,尽管她打得自己很疼可他还是露出了一抹得意的微笑。
沈梅有气无力的瞪了他一眼,要不是看在他是病人的份上,自己非要把他踹到河对面去。
旁边的村民也在指指点点着两人,脸上一红,沈梅只好放弃了挣扎红唇轻启,吐出两个字“回家!”
“好”
推开门,一眼便看见了桌上的米,沈梅忍不住有些诧异。转首看向他,开口问“这…是哪里来的?”
“我见你昨夜没有吃饱,就去和隔壁的张三娘借了点米!我回来没有看见你,还以为你走了!”宋孟岐咳嗽着道,苍
白的脸顿时更加青紫几分。
“为什么”沈梅忍不住心里起了涟漪,他病的那么重却为了自己去借米吗?
“因为我们是夫妻。”
他笃信的道,想牵起她的手,女子猛的流了泪甩开他的手“我去做饭了!”
一连半月,两人都没有怎么说话,但是却是默契十足的帮助着彼此。
沈梅烧火,他做饭。他读书时,她就整理屋子。到了半夜,一如既往他会将自己抱到床上去睡。
沈梅害怕这种感觉,上一世的她被伤害了一辈子,这一世她只想好好的活下去。
可越是逃避越是面临,她隐隐觉得自己面对的是宋瑞,即便这是一张全新的面孔,截然不同的性格。
可他们两人之间的小动作和习惯竟然一模一样,如果,如果他真的是宋瑞。那么自己只有远走了。
打定了主意,沈梅开始盘算着将上一次进山买的药材换成路费,这少不了进城一趟。
可惜天不遂人愿,就在她准备逃离的时候,宋孟岐突然病重不醒人事。这家里除了她在没有第二人,沈梅咬着牙只好
搁浅了计划。
先送他下山治好病在说,沈梅费尽力气的送他下山,便直奔医馆看病。刚进门,便被男子一把抓住“是你!”
已经是半月未见,他换了一身全新的袍子,显得斯文儒雅。
“快帮我看看他!”
这是一个完全不输给自己的男子,木子衣不情愿的将人扶到房里忍不住问道“他是谁?”
“我名义上的丈夫,你废话太多了!”
木子衣突然感觉心口一疼,失落不已,却只能挤出一抹笑意“你也太暴躁了,这脾气。”
“他这病看来时间很久了,很难根除。”木子李叹然,看恩人的穿着也不是很富裕,这病要治疗只怕钱也是个大问题。
“你只管医,钱我来想办法!”
如果他是不是宋瑞,这半月以来对自己也还算不错,沈梅斩钉截铁的道丢下自己所有的钱转身出门。
她好在前世学了一些拳脚,也熟悉一些药草,想赚钱看来只能进入深山打一些猎物了。
宋孟岐终于醒了,一睁眼面前是一张陌生的脸,男子扯出一抹笑意扶着他半坐了起来。
“小恋,他醒了!”
小恋?是叫恋恋吗?这男人是谁?为什么叫她小名?他们是什么关系?自己昏睡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
一种危机感令得他整个人都变得冰冷,充满了敌意。木子衣一怔,没有想到这瘦弱不堪的病鬼竟然有这样锐利的气
势。
冷战,僵持。
终于被那一道清丽的声音打破,沈梅闻声进入,凑近了几分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很好,退烧了!”
“那当然,我木子李出手没有救不活的人!”
沈梅闷声一笑,白了他一眼“你要是没是可以出去了。”
“你就是这样对待救命恩人的?”他很是不满意,凭什么差别对待啊!
沈梅不语,睥睨的看着他,后者摸了摸后脑勺虽然是不甘心,也只好出去把空间留给两人、
四目相对,沈梅冷声一笑“该叫你宋瑞好还是宋孟岐好!”
男人苦涩一笑“自然是叫相公最好!”
“你的病,我已拜托木子衣治好了。你什么时候给我休书?”
宋孟岐心里的琴弦突然被割断,长袖下的手紧篡“恋恋,我…我不会和你和离的。”
“闭嘴,你没资格这样叫我!宋瑞,上辈子你伤害了我一辈子,难道还不够吗?”
沈雪恋?早已经死了,活着的,是沈梅。
“我…对不起,我会用一辈子补偿你的,只求你给我一个机会。好吗?”他恳求的道,双眸深情的看着她。
有那么一刻,沈梅以为自己回到了那年的自己,可曾经的痛刻骨铭心,叫她如何忘记?
“你总共欠我三百两银子,是还钱还是给休书,你自己看着般办!”
“我还钱!”
反正,休书!一定不能给!
日子变得平淡而踏实了起来,沈梅开始学着织布,宋孟岐病好后在村里的私塾当起了先生。
木子衣的存在令得他每天都惴惴不安,只好加倍的对沈梅好。
日子春来秋去,直到年尾,宋孟岐还是没有偿还那三百两。沈梅也没有开口问他什么时候还。
小山村格外的宁静,曾经名声不好的沈梅现在成了人人羡慕的对象,会赚钱还有那么一个听话的相公。
人们总会看见那一袭青衫的男人每天站在门口等待着妻子的归来,两人牵着手走在阡陌小路上,迎着夕阳,那一双影
子拉得很远很远。
第288章,番外二(白子臣)
我生来便在一个钟鸣鼎食之家,人们总叫我“天才”。可我并不觉得自己有多聪明,我所拥有的一切也是努力来的。
我喜欢读书吗?似乎也不是那么喜欢,可我为什么要读书?大概是因为我们白家向来是以治学出名吧!
父亲一生的愿望便是要超过临安王家,我们白家偏居江南,总是被人放在我王家之后。
年轻气盛,曾经那么一段时间里,我也以此为目标而努力学习。直到后来,我考上了状元,我走遍了大好河山,我才明白曾经的自己是那么的幼稚。
知识如同大海,无边无际,哪里有尽头?人间事事是学问,活到老学到老,在人们看来我已经世博多才了,可只有我自己知道,一山还比一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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