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毕,冠玉般的俊秀面庞上,浮起赧然带甜的红晕。
孔明钰捂住眼睛,挥挥手:“快走快走,赶紧回去让你夫人看看你这副假公济私、被情情爱爱冲昏头的嘴脸!”
第九十三章
在大缙的婚俗里,人们通常会将“向官府递交婚书”与“婚礼仪程”这两件事合办;但若遇不得已的情况,先递交婚书,另择吉日再过隆重的婚礼仪程也无不可。
很显然,叶凤歌与傅凛就属于后者。
在傅凛这边,前后仅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需得拿出首件成品完成试炮,近来铸冶署上下忙成一锅粥,他自也不可能脱得开身。
至于叶凤歌,那也并不闲。
如今叶凤歌每日与傅准一道去文渊阁大学士卫聆音门下听教,有些事真是一把辛酸泪。
她打小未进过官学,所学芜杂且浮于表面,在学养上的根基实在不稳,因此这几日下来,她毫无意外地比一同受教的傅准要吃力得多。
别看傅准年纪小,到底是临川傅家七公子,自在家塾开蒙时起所学所闻就承名师,之后又在临州府的官学就读,其学养根基之扎实确是叶凤歌赶不上的。
于是,本着对嫂子的报答之心,每日回家后傅准都会帮着叶凤歌再将当日卫聆音讲过的东西再细细捋一遍。
这就意味着,旁的同窗只需在卫聆音跟前学一遍就文意皆通的东西,叶凤歌回家后还得在傅凛的帮忙下再过第二遍,真是半点也偷不到闲。
申时近尾,在铸冶署忙碌一整日的傅凛回到家中,问过侍者,知叶凤歌还在书房做功课,便亲自去唤她吃晚饭。
因叶凤歌与傅凛已商量好将婚礼仪程安排在五月初,与递交婚书之日分开了,这日便只能算作“小喜”,通常并不会特地宴请宾客,也没有太过隆重的礼节规程。
况且二人在这些事上都是半懂不懂的,近来又都忙,索性就简到极致,一切都如平常。
桐山宅子里的人还没来,目下这里用的管事还是左相府拨过来的那位。显然赵玠是个仔细周到的性子,虽自己暂且抽不开身,却没忘记派人嘱咐管事替二人打点着些。
管事知晓今早傅凛与叶凤歌去京兆府交了婚书,便妥帖地命人将廊下的灯笼全换成喜庆的红色,并将主屋寝房内的长明烛换成了盘云花烛。
非但如此,管事还早早准备了好些个小巧的红布小封,里头装了点散碎银钱,供傅凛发给宅子里的众人,是为“添喜”。
傅凛抬眼瞧见廊下被换好的灯笼,眉梢挂了三分暖色,一路行来跟个散财童子似的,见人就递上一个红布小封。
等他从前院走到书房时,手中已空空如也。
对于傅凛的到来,正对着书册蹙眉挠头的叶凤歌并未察觉,倒是在旁指点的傅准先瞧见。
“大哥今日回来得真早。”傅准眼弯弯对兄长笑道。
傅凛见叶凤歌头也不抬,顿时就笑不出来了。
这段时间叶凤歌每日回来后,都要在功课上再花费许多功夫,简直到了恨不得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的地步,轻易都没空正眼看他。
他不是不能体谅她的这番以勤补拙,可毕竟今日是不同的。他这新婚夫婿紧赶慢赶着早些回来,她却看也不看他一眼——
合着今早去京兆府交了份假婚书还是怎么的?!
叶凤歌这才后知后觉地抬起头,极其敷衍地对他报以笑脸:“回来啦?”
也不等他应声,便顾自又垂下脑袋,拿笔头指了指书册上的某一处:“小七,你方才说这是啥意思来着?”
叶凤歌发誓她白日里在卫大学士跟前听得很认真!只是卫大学士讲的东西太多,让她总觉得脑子里是一锅即将溢出来的浆糊。
“天,我嫂子这记性……”傅准无奈地揉着眉心,侧身让出来,“大哥,还是你自己个儿来教吧。差不多也该吃晚饭了,我先去叫他们传菜。”
对于弟弟的上道,傅凛很满意。
故作沉稳地勾唇颔首后,傅凛徐徐走过去站到叶凤歌身侧,左臂一展,状似随意地搭在她所坐的椅背上,俯身将脑袋凑到她的颊畔。
虽两人之间并无肢体上的接触,可叶凤歌却整个被罩在了傅凛的气息与体温之下。
这般若有似无的亲密距离,呼吸相闻的缱绻无声,看上去竟比没羞没臊的搂搂抱抱更叫人脸红。
傅准红着小脸扭头就走。
他还是个孩子,这样的画面看多了会长不高的。
****
正为功课发愁的叶凤歌并未察觉两人之间的姿势有多暧昧。
“哪里不明白?”傅凛温声道。
说话间,他的气息尽数喷在她耳畔,温柔又炙热,如烘烤通透的柔嫩绒羽,轻轻拂过她的耳尖。
叶凤歌周身酥麻一颤,忙不迭往左边侧了侧,清了清嗓子,笑得略僵:“这、这个,‘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不是很明白。”
“是说身份尊贵或身负重任之人,坐卧时都不该靠近堂屋的屋檐。”
“堂屋的屋檐又怎么了?”叶凤歌抱头,娇声苦叹。
傅凛闷声哼笑,惹来她一记粉拳重锤后,才解释道:“因为屋瓦有可能会掉下来,砸死了不知该算谁的。总之就是说,身份尊贵或身负重任之人,尤其应以自保为先,勿因侥幸或大意将自己轻易置于险地。”
52书库推荐浏览: 许乘月 甜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