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封疆曾经接触过一些孤鹜门人,但是孤鹜门人的手段实在是层出不穷,而且孤鹜门人又以搏杀为长处,是以每次都讨不到便宜。
朝廷鹰犬曾有一次花费了极大的代价,用弓弩射杀一名潜藏在青楼中,伪装成红尘女子,专杀负心嫖客的孤鹜门人。
那女子死后,莫封疆曾经听仵作赞叹过那女子的手腕,而且那仵作只是凭手腕就断定了这女子是孤鹜门人,因为普天之下,唯有孤鹜门才有办法将手腕练到‘如水柔’的境界。
孤鹜门人极其团结且重气节。在江湖中颇受好评,但是因为孤鹜门人做的很多事情都触动了庙堂中人的利益,因此才不被朝廷鹰犬所喜。
若是一对一单打独斗,不论孤鹜门人是胜是败,是生是死,是赢是输,是伤是残,其他的孤鹜门人都不会干涉,但若是孤鹜门人被围攻,其他的孤鹜门人都不会善罢甘休。
当年围攻那女子的朝廷鹰犬所在的家族就在一月之内被全部血洗,不留一个活口,自此,孤鹜门人的威名才正式在大燕境内打响。
宁惹阎王堂前客,莫惹孤鹜鬼见愁。
“那有办法让逊哥儿的手腕再硬回去吗?就恢复成普通人那样就可。”沐初晴急忙问道。
莫封疆笑笑,“你这是关心则乱,多少江湖人想将手腕练成这样都苦不得其法,没想到你却想要让他将这门手艺废掉,你可知道你儿子为了将手腕练成这样,在这么小的年纪里承受了多少苦?”
“可是将这手艺废掉,顶多是白吃一些苦,若是将手艺留下,那可就指不定哪日白送了一条命啊!”沐初晴急得连饭都顾不上吃了。
莫封疆哭笑不得,“哪用得着你这么担心,能在这么小的年纪里将孤鹜门的精髓练到手,这是多少人都求之不得的好事,你就放心吧,只要日后他不要用孤鹜剑术那种招招式式都夺人死穴的剑法就不会被人发现。再说,孤鹜门既然能存活下来,而且还在不断壮大,这就证明孤鹜门人没有那么容易死。凡是能将孤鹜门人逼得用的孤鹜剑术之人,少有人能幸存下来。”
“我一会儿为他写下一本拳术,只要他修习了那拳术,定能将孤鹜剑术的痕迹掩饰掉,你就放心。”莫封疆承诺道。
听着莫封疆的话,苏格瞳孔一睁,“三爷,你是要传这小娃子‘隔山震’?”
莫封疆点头,撩起粗布袍坐在饭桌前,道:“他能看几眼最简单的拳法就学到三分精髓,证明他与‘隔山震’有缘。若是不传给他,那是对不起创下‘隔山震’的老祖宗。而且那柳寻连孑孓术都传给他了,这还不能说明他的天赋吗?”
苏格被莫封疆的话逗笑了,摸着鼻子嘿嘿一笑,“不过这小子能想出来将隔山震与孑孓术用在一起,还真是天才,也不怕将脚踝给震坏了?”
隔山震靠的就是将一道完整的内力分解成数道绵绵不断的内力,然后如同潮浪一般打出去,这样才能对人造成多次冲击。
隔山震与孑孓术不是不能融合,若是融合在一起练成踹人的功夫,那一脚下去,绝对会将人踹出内伤来,可是没想到这傻孩子居然用这种功夫来赶路,不将脚踝震出内伤来才怪。
“小子,你记住,若是将隔山震与孑孓术融合,需要将力道用在脚尖上,朝后发力,这样你脚部的力量就能得到有效的释放,不会伤到脚踝,还能使你的轻功有更好的爆发点,飞出去的距离更远,而且也更容易找到下一步的借力点。
莫子逊似懂非懂地点头,直到沐初晴说吃饭,这才将这个话题揭过去。
因为是中秋节的第一顿饭,沐初晴做的比较丰盛,又因为考虑到莫封疆身上有伤,而且早晨也不适宜吃太多油腻的东西,所以早饭相对清淡一些,但是也吃得宾主尽欢。
吃完饭后,沐初晴走进西屋中,装模作样地从药柜中取出一个陶瓷瓶出来,将炼好的药丸从淘宝空间中取出,装入瓷瓶中,又取了一些观音水倒在另外一个瓷瓶中,端着两个瓷瓶走到外面,道:“逊哥儿,将脚抬一抬,娘给你敷点药。”
莫子逊依言抬起脚来,看着沐初晴将棕红色的药丸放在水中化开之后,用指腹沾上药液轻轻地涂在莫子逊的脚腕上。
“忍着点,这些药物是舒筋活血的,可能会有一些热感与烫感,但是应该很舒服,暖暖的,你感觉一下试试。”
药丸化开的药液全都抹在了莫子逊的脚踝上,不多时,莫子逊那青紫的脚腕就渐渐回到了正常的颜色。
苏格不可置信地揉揉眼睛,推推莫封疆,道:“三爷,是我眼花了吗?怎么会有见效这么快的药,若是这些药材能够给弟兄们用上,那他们定会少受很多苦。”
莫封疆若有所思地点头,他也想到了之前身上的那么多伤痕,醒来后就几乎都见不着了,还有他脸上几乎已经被所有医生大夫都断言说绝无康复可能的伤疤,也是在这个农家女子手中好起来的。
这农家女子手中究竟有多少秘方?还是说她的医术就那么高超?高超到整个大燕境内的医生大夫都不及她分毫?
莫封疆越看沐初晴越觉得沐初晴身上的秘密多,朦胧复杂,越让他不自觉地心动,想要一点一点探究沐初晴身上的秘密,将这个农妇的每一面都发掘出来,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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