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妾_洗朱【完结+番外】(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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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真的拿不太准, 小姑娘还没定性子,最好玩耍,紧张的在盛放的桃花树下来回踱步,小姑娘俏生生得立着,疑惑, “书呆子,干嘛?”

  手心浸出汗水,直白问她,“桃之夭夭, 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皎皎,可愿嫁与我?”

  等待的时间里,他觉得自己都快失聪,煎熬中可算对面的小姑娘噗呲展开笑颜,娓娓重复,“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书呆子,我愿意。”

  无可否认,这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已经在她的心中扎下了根。

  随后便是各种准备事宜,两方皆是忙的不亦乐乎。

  有一日,蔺正石潇洒闲至,手拎酒壶,脚踩木屐,“你这穷乡僻壤的地界还能跑出个汗血宝马,真是怪哉。”

  “我家乡山明水美,钟灵毓秀,哪不值当个马儿跑。”

  手腕翻转,羊毫笔在宣纸上勾勒格转,线条分明。

  “当初你课业就最好,画也这般好,还让不让我等苟活了?”撩起袍子坐于椅中,抬手指着泸水村的方向,再次强调,“刚才有辆特别奇怪的马车驶去那个方向,才下过雨,道路泥泞,像我这个豪华马车慢腾腾的行驶过,都留下很深的辙痕,那个是汗血宝马啊,怎么疾行,还能留下那么浅的一道呢,太不合常理,车厢外表看着挺朴素,不像是贵人用的,到底,为何?”

  他这好友,就关心些奇葩的异事,凝神下笔,不理他自言自语。

  “嘿,你的小姑娘来了…”

  蔺正石摇头晃脑戏谑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们俩的婚期定于金秋,如今已不剩多少,前几日刚见过,仍旧想念的甚,嘴角弯起噙着笑迎上去,“这么会儿,都等不得?”

  刮下她的小鼻子,二人旁若无人的腻歪起来。

  自从那日求婚过后,感情突飞猛进,他好像每日都活在粉红泡泡里,幸福的忒不真实。

  一直旁观的蔺正石撇嘴,这呆子还真的被个小姑娘拿捏的如个面团,罢了,人各有志,他还是去探索一下新物什。

  这个新物什是什么呢,是泸水村外围新盖的庄子,一准儿的娇客,听说是枋洲的县主,若是个傻不愣登的,勾搭上了,那不得前途无量?

  日日夜夜,时光流转,到了温家秀才娶妻这日,男女老少皆候在村头,等着新娘子坐喜轿窈窈而来,唢呐吹打,十里红妆,捧着苹果的林皎刚才哭了一顿,不舍的拉着爹爹,她,后悔害怕,不想嫁了。

  恩师在泸水村附近新建了两间房,他父母已经住进去,和村里的乡亲们处的也不错,只不过新婚还必须得进祠堂,这是规矩。

  酒席设的长且客人多,他酒量又实在差,多亏着蔺正石,要不,腿软的都进不去洞房。

  人生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可惜,即将迎接他的是,小姑娘奔溃的悔婚。

  还能有更悲催的事吗,他使尽了浑身解数也没能劝服小姑娘,她一直嚷嚷着回家,这儿不是她的家,像个没长大的孩子,没有安全感,生活在爹爹大树的羽翼下。

  好不容易安抚住,等着明日上过香后,一起回家。

  大红喜被之上,没有丝毫的旖旎和你侬我侬,小姑娘趴着睡不稳当,还抽噎着,睫毛上泪珠还挂着,尤为可怜,已经十四整了,还没个定性,他低头嗅着自己喜服上的酒气味,不敢起身去洗漱,眼神柔柔,一寸一寸流连着她的睡颜。

  他和心爱的小姑娘终于喜结连理,每日一起用饭,每日一起玩耍,每日一起居寝,不久后还会有个融合两人骨血的子嗣,这一切,都太美好,他无法闭眼,就怕醒后是场梦,烛火温吞灿灿,慢慢燃尽。

  清晨,秋风飒爽,他先端水给小姑娘洗漱后,又拿了箅子给她梳头画眉,熟稔的不像第一次,林皎即将见到爹爹,心情舒畅,笑话他道,“书呆子,手艺不错,以后钦点你是本小姐御用的了。”

  胡言乱语,“小心说话。”他狠她一句。

  “书呆子,你个胆小鬼。”说罢,微吐粉舌,扮成小狗汪汪两声。

  他心痒的厉害,俯身贴近,唇沿着她的鼻端向下,触碰缱绻。

  “呵呵,痒,你身上,恩,一股松香味儿。”小姑娘被他弄的痒痒,怕的缩头,指着他新换的锦袍说道。

  “喜欢?给你也熏熏?”拉着她站起身,整整衣襟,往祠堂去,边还问,“皎皎,饿吗?很快就好,回了再吃,待会儿跟着我做就行,我跪下你就跪,不用多说话。”

  林皎嗯啊的答应,脚步轻快,面露轻松,不像是新嫁娘,反而像是来串门看热闹的。

  老两口早就等着,行礼过后嘱咐两句,开祠堂拜祖宗,一番下来,林皎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手指杵着男子腰间,有气无力的咂嘴,“温哥哥,我饿了。”

  这一声温哥哥,真是暖煞了他的肺腑,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她,环望四周,看见几个小孩子正打闹,过去哈腰说几句话,回来塞给她一块糖,温声劝慰,“先甜甜嘴,一会儿咱就回。”

  林皎咬着糖块,不吱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到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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