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师妹叫她来的。
先是提议让他去采药,将功补过,后脚就去怂恿夕欢过来帮他。
师妹想干什么,他很明白。
有多明白,心里就多冷。
他知道师妹喜欢师兄,无所谓,与他无关。
他也知道师妹习惯使唤他,把他当成她的所有物,他就当对师父尽忠了。
以前他除了变强,没有想要的东西,怎样都好,很随和。
无所求则无所惧,而这一次,华听风有所欲了。
他忽然会怕,会生气,会有所奢望。
华听风闭了闭眼,脑海回忆蹁跹,手臂和满背的灼痛……这个秘密,只有师妹知道,师妹也是自那一次起,不再愿意碰触他,厌恶他。不过,愿意给他保守这个秘密,让他可以呆在天海帮里,他已经满足。
如今看来,这只是师妹手握着的一个把柄,只要亮出来,就能斩断其他人对他的念想。
夕姑娘对他的温柔。
“听风哥哥?”
见他沉默,夕欢停下手上的小动作,在他怀里仰起脸关切地问他:“你还好吗?”
华听风没说话,垂眸看牢她,双眼又深又黑。
俊美得有侵略性的他这样看着人,足以吓哭不谙世事的小妹妹,以为他要杀人灭口,只不过他怀里抱着的只是外表小姑娘,灵魂是成熟的御姐,不仅不怕,还看出了他的犹豫如挣扎……
夕欢曾经陪闺蜜去宠物领养中心挑小狗,有一只被旧主虐待过的拉布拉多,便用这种防备又渴望抱抱的湿漉漉眼神凝望来人,如出一辙。
对人恢复信任,需要一点鼓励。
常说女性在恋爱关系里应该受宠,但夕欢认为,任何健康的关系都应该是互相宠爱的,虽然在心里一口一个风哥的叫着,在小少年脆弱踌躇之时,她亦不介意主动伸出双手,踏出最关键的那一步。
“你有什么,可以告诉我。”
“虽然我俩相识不久,但在我最艰难无助的时候,是你在陪着我,我不管别人觉得你怎么样,我只相信我所见的,”夕欢口齿清晰,语气笃定,柔而不软,带有某种在颠簸岁月中沉淀下来的,坚定的内核:“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除非你想就此别过,再不相见。你舍得吗?你甘心吗?你看不起我?觉得我受不起考验,会被轻易吓退?”
她陡然拔高声线,又快又坚定:“我才不会!”
其实,成年人的爱情,势必有许多‘隐瞒’的地方,不愿提起,不提也罢。
尊重对方的秘密,也是风度之一。
但夕欢作出的判断,是当一位少年用这样的眼神看住她,是在期望她主动抛出橄榄枝,向她求助。
想她主动问一下,他疼不疼,哪里疼。
华听风闻言大震,还没坦白,伤处便像被掀开来暴晒一般,狼狈慌张:“我……没有看不起你,”他低低的声音发颤,夹杂着被识穿的哑意,对一位身怀傲骨的倔强少年来说,这已经是一种不为人所道的哭泣了:“你、你……”
“那你告诉我啊!”
夕欢反扼住他的手,她的力气小得可怜,他只消轻轻一转腕,就能挣开。
此刻,却像有千斤锁。
……都是自欺欺人,他只是不舍得挣开罢了。
人生一大难,便是面对自己的软肋。
华听风深吸一口气:“你真要知道?”
夕欢点头。
他轻手轻脚的放她下来,动作太轻柔,像对待易碎的瓷器。
夕欢坐在地上,抬头看他,一手仍抓住他的裤脚。
华听风好笑,心里温柔得一塌糊涂:“我不走。”
“嗯。”
她不松手,他也由她去了。
背上还是火辣辣的一片痒疼,只会更不堪入目,华听风不想污了她的眼睛,于是只挽起衣袖,露出空气中的,是一截满是红点点的胳膊,而且随着它暴露在空气之中,更加严重,从白中带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像有无形的万只火红蚁过境,蚕食掉他完好的皮肤。
太恶心了。
连他自己都不想多看。
“以前没这么难看……不过也拜这所赐,当时的我和师妹一起到后山玩,我没察觉到异样,只觉得出奇地热,直至师妹尖叫逃开,我又越发疼痒,想着独自去瀑布稍作冲洗,驱除暑意再回去找她问个明白。脱下衣服,才发现整个上身都发红。”华听风嘲弄的扯了扯唇角:“自此以后,一靠近花田,手臂和背上就痛不可抑,又痛又痒,不过师妹替我保守秘密,没把我的怪病说给其他人听,我猜想这病不会传染,就一直瞒了下来。”
“我很自私吧?”
“……”
夕欢沉默良久,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皮肤红肿,发热痒痛,大片大片的起反应,远离花田后又恢复正常,这、这……不就是——
最普通的花粉过敏吗?
古代医学不普及,过敏源和过敏反应又千奇百怪,有时看上去很像被鬼夜袭,或是极严重的皮肤病,过一会又好转,即使是现代人,也常有为之所苦,不明其病理性,甚至因为旁人以为瞎几把多碰就能脱敏而被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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