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魂抓着灵君的衣袖不放手,一直摇头,告诉灵君,他不走,他要和灵君在一起。
“你如果再这样,我可就不出宫去看你了,当然了,这酱牛肉也就没办法给你带了。”对付狼魂,灵君当然得用非常手段。
狼魂紧抓着灵君衣袖的手送了一下,狼魂也不摇头了,直勾勾的眼睛看着灵君,像是在问,那你还会去看我吗?你什么时候能去看我?
“我过几天就去看你,你也知道现在我的处境很危险,要杀我的人正在找机会下手,宫里是最安全的地方。但是,我一旦找到机会,一定去看你。你在云兼楼要听话,不要惹事,出宫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快走吧。”
听了灵君的解释,狼魂的眼神里顿时充满了不安。他不想让灵君受伤,比起见灵君,他更想让灵君安全。便更不想离去,想要在灵君身边保护灵君。
灵君看出了狼魂心之所向,便对他解释道:“我一定会事事小心,你不要担心,但是你真的不能留在这儿,以前在这儿的时候受的那些苦你忘了吗?你再想想,在云兼楼有多开心,多自由,而且我会去看你的。”
狼魂这才同意走,三步一回头,灵君一直向他挥手,直到狼魂消失在灵君视线里。
狼魂确实和当初刚遇到的时候不同了,野性少了很多,多了几分人性,普通人能知道的东西他都知道,只是暂时还不能和人交流罢了,但灵君始终没有把他当做怪人来看。
正文 第122章 救下兔子
别了狼魂,灵君心里也稍稍失落,下次再能见到狼魂又要过一段时间了吧,灵君还是甚是想念狼魂的,灵君突然想起当初刚刚遇到狼魂的时候,那时灵君为了救黄庆带领独孤磐凛和刘子朔前往沙漠寻找沙漠之花。
一场风暴把三个人吹散了,灵君口渴难耐中,遇见了狼族少年狼魂,并在他的带领下来到了灵岩洞喝水,灵君无意中发现,洞中的石壁上绘着壁画似是蹴鞠心经。
也许这一切都是缘分吧,注定灵君和狼魂在那个时候相遇,灵君也因为狼魂活了下来。
灵君端起没有喝完的茶水一饮而尽,这茶中比刚刚喝的时候多了几分苦涩,之后,又平平常常地过了几日,灵君继续窝在寝宫里,练字看书,偶尔会想起刘子朔,独孤磐凛,狼魂,和云兼楼的小伙伴们。想起以前在云兼楼开心的日子,又对比现在混混沌沌的日子,灵君不禁伤心了些许。
一日,灵君想到,想来这赵嬛嬛好几日未来过自己宫中了,以前她来这儿的时候,自己在心忧计划,便对赵嬛嬛冷淡了些许,自己也挺少去她宫里的。再者说,赵嬛嬛是灵君有血缘关系的姐姐,而且是真心实意得对灵君,灵君从金国回来之后,所有人对灵君都视而不见,但是赵嬛嬛没有,而且帮了灵君很多,趁着今日阳光明媚,不如去姐姐宫里走一趟。
灵君换上一身素衣,一大早便出门去了赵嬛嬛的寝宫。
这大宋的宫里确实不小,宋国黄帝爱好奢华,想必这宫殿也定不会简陋,无论是外形还是大小都比金国的皇宫大了些许。
从赵灵君住处到赵嬛嬛住处要走一段时间,闲来无事,灵君便慢慢悠悠得走去,全当是散步了。
灵君路过偏殿,突然一直兔子嗖得一下从灵君脚前窜了过去,吓得灵君一个机灵,“啊!”得一声,后退了好几步。
“吓死我了,原来是只兔子。”灵君刚想平复刚刚受惊的心情,就见草丛里窜出来了几个小太监。
灵君只见其中一个小太监拿着一个不是很长的木棍,使劲一甩,便朝小兔子扔了过去。没想到还挺准,正好砸中小兔子的腿,小兔子一个踉跄便跌在了地上,摔了个四脚朝天,马上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还没等它爬起来,又一个小太监又向小兔子扔了一块石头,正好砸中小兔子的头部,顿时红色的血就从它白色的皮毛里蔓延了出来,这下小兔子完全失去了再爬起来的力气。
“好你个小畜生,跑得还挺快,你跑啊,跑啊!”一个小太监很猖狂地说道。
不巧,赵灵君目睹了这全过程,没想到这大宋不只皇上昏庸,不理朝政,连这大宋的后宫里风气竟然差到了这种地步,连太监都如此猖狂,灵君不禁感叹道。
几个小太监几步跑了过去,围住了受伤的小兔子,甚至还有人踢了它几脚。
一个小太监提着兔子的耳朵,把它提起来,对其他人说:“今天你们想红烧还是清炖?”
“红烧,红烧!”
“不行,清炖!”
正在他们争执之时,灵君走了过去。
那群小太监看了灵君一眼,也没当回事,继续讨论关于小兔子怎么吃的事情。
“我现在还是皇上钦封的香云公主,是当今圣上的亲生女儿,你等是谁人给了这般能耐,见到公主竟然视而不见,竟然不行礼?”灵君字字都是咬牙切齿说的,盛气凌人。
她不知道为何宫中的秩序竟然乱到如此,所有人都是见风使舵,连下人在她面前都猖狂到如此地步,这让她作为公主的颜面何存?
小太监们见赵灵君发火,这一国之公主也并不是那么好惹的,而且赵灵君刚刚为大宋赢得蹴鞠比赛,功不可没,连皇上都比以前要宠她三分。这香云公主确实不能再看做成那个不受宠的质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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