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倾城之摄政王福晋_弦断秋风【完结】(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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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地属遵化。风光和滦平那边略有不同。滦平那边有广袤的森林和辽阔地草原,还有巨大的湖泊。而这里,除了山林就是小溪,还有就是温泉,以及遥遥可见的边塞长城。极目眺望,在天边有连绵起伏,重重叠叠的群山,那里是分隔关内关外的界限。雄伟地燕山山脊上,有灰蒙蒙的长城蜿蜒上下。只不过这里的距离实在太远了,我能看到的。也只不过是一条细细的灰色曲线罢了。

  漫无目的地走了不知道多少路程,直到两腿酸软,都快走不动了的时候,我在一条小溪前的草地上发现了多尔衮。他两手交叠在脑后,仰面躺着。闭着双眼一动不动,似乎睡着了。此时虽然正值盛夏,可这里也并不炎热,而是一派湖光山色、风和日丽的美好景象。加上黄鹂婉转、溪流淙淙,听在耳里十分惬意。在这样地环境下。就算心情不好的人。也要陶醉其中,忘却烦恼了。

  我蹑手蹑脚地来到他身边。蹲下,静静地望着他。阳光照耀在他的脸上,就像洒下一层绚烂地金粉,让他的脸色比昨晚好看些了。只不过,这不到一天的功夫,他的胡茬又明显了许多,看上去也就更加沧桑,更加邋遢了。看来,再怎么好看的男人,要是长了一脸大胡子,也就残了。我在旁边瞧了一阵,忍不住地,轻轻地笑出声来。

  这笑声立即惊醒了他,他睁开眼睛,看到是我,眼神里闪过一丝诧异,不过很快又闭上了,也并没有说话。

  我在旁边想了想,有了主意,于是故意嘲讽似的笑了笑,揶揄道:“怎么,你都胡子一大把的人了,还耍小孩子脾气?见我一来就立即装睡了,还赌气不说话?我看你倒是能忍多久。”

  其实他对我大吵大闹之类的,说些恶毒的,令我胆战心惊的话,我倒还真是害怕地;不过他要是对我不理不睬,我反而不怕。因为我这人并非没耐性的,他晾我一年我也照样过得好好的,到最后肯定是他忍耐不住,巴巴地跑来认输投降。关于他这个习惯特性,我还是很笃定,可以拿捏稳妥的。

  果不其然,多尔衮似乎也知道了自己的弱点,也不想僵持下去,就开口说话了,“谁说我装睡,我闭眼是因为现在太阳光太厉害,我总不能傻乎乎地直接看太阳吧。”

  “那是你笨,要睡觉也得找个树荫地才好,像你这样直接在太阳下面睡觉地,还真是少见。”我毫不客气地顶了回去。

  他闻言之后,讪讪了片刻,而后无奈地说了一句:“哼,我不是笨,我是被你气傻了。兴许给太阳晒一晒,就给晒聪明了。”

  我先是一怔,而后反应过来,哈哈大笑起来。看不出他和我斗嘴的时候,表面上嘴笨舌拙,没想到还深藏玄机,颇有那么几分冷幽默。看来,他表面上生我的气,心里头还是挺虚弱的,这样就好办了。

  在我的笑声中,他竟然有点脸红地模样了,于是背过身去,“恨恨”道:“你大老远地跑来,就是为了笑话我地吗?刚才睡觉的时候就听你在笑,什么事儿值得你这么好笑?”

  我看到他后背地衣服上粘了一茎狗尾巴草,就顺手取下,用毛茸茸的那一端轻轻地搔着他的脖颈,一面悠悠地说道:“当然好笑了,难得见你肯邋遢一次,都快变成个络腮胡子的虬髯客了,我还以为我认错了人,这样一个既粗鲁又野蛮,看上去脏兮兮,乱七八糟的汉子。哪里像是我男人啊!”

  “呃……”多尔衮大概对我的回答又好气又好笑,却又要板着脸装出一本正经的模样,沉默了片刻,然后略有些讷讷地问了一句:“那,你男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我的男人呀。不但是天底下这第一号大英雄,还是个英俊风流地才俊。就像宋词里面所说,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要才有才,要貌有貌。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让女人见了。立即就魂不守舍,芳心暗许……”说着说着,我越发得意,悄悄地凑近他脖颈间,轻轻地嘘着气,让他痒得再也装不下去。

  他终于忍不住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大概他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当着他的面说他帅,赞他好相貌的。再加上我的形容词过于肉麻。他自然会在飘飘然的同时也有些赧颜了。我明明见他地肩头已经微微抽动了,可是他的声音仍然保持着一本正经,不知道是花费了多大的忍力才能保持着这样的效果。

  “有这么严重?我怎么听说,这样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女人见了魂都飞了的男人,被他家媳妇欺负得不轻呢?苦苦哀求也得不到谅解,凄惨到晚上连床都上不去,只好躲在外头露宿一晚,到现在都不敢去见媳妇……你说说。究竟是你在说谎骗人。还是他媳妇已经不喜欢他了?”

  我在他身后坐了下来,不嗔不怒。平平和和地用“夫唱妇随”的方式回答着他的疑问,“呵呵,道理很简单,可是这个男人哪里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小心眼,喜欢胡思乱想。明明并不复杂的事情,他就喜欢搞几十个几百个假设和推测出来,总害怕别人会辜负他的期望,总担心他付出地东西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整日都沉浸在琢磨算计,患得患失之中,你说他能不累吗?而人一累,脾气就暴躁了,就更容易执拗地去钻牛角尖,别人想拉也拉不出来。其实,有些事情本就是很简单的,非要去想那么复杂,不是纯粹给自己找累受?还有啊,这个男人现在地心眼已经小过针别了,居然还开始和儿子争风吃醋了。他不知道,他媳妇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最喜欢的男人肯定只有他一个。他是他媳妇这辈子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个男人。他连这点自信都没有,还自怨自艾地像个娘们,也不害羞。”

  多尔衮静静地听着,也并未转头,只给我一个后背。不过我仍然能够感觉到,他对于我的这番话,已经有所动容了,只不过他不想被我轻易瞧出他的心思罢了,这样会让这个骄傲的男人感到没面子。

  我继续说道:“他一定在疑惑,在悄悄地问为什么。不过,要是他在我面前,肯虚心倾听的话,我就要将他媳妇的想法告诉他。其实他误会她了,她和大多数女人在某些地方还是不一样的。因为她清楚,只有丈夫才是和她过一辈子的人。这天底下,除了父母之外,没有比丈夫更亲地人了。至于儿子,不过是养他到成年,等他成亲有了媳妇,就会忘了爹娘,成为别人家的人了。只有丈夫,才能继续陪着她过日子,白头偕老,一直到再也起不来的那一天。然而,虽说儿子在她心里头比不得丈夫重要,可也是从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小时候抱着自己的膝盖撒娇依恋过地,她又怎么会厚此薄彼?而当丈夫和儿子起了冲突的时候,夹在中间的女人,才是最难以自处,难以选择的。可若是明摆着的是非,那么她当然要帮着有理地一方了。

  当然,丈夫心里头很纠结,他不明白,媳妇怎么会为了儿子而对他如此绝情。那是因为,他在媳妇心中地地位实在太重要了,简直大过了天。媳妇把他看作这个世上最亲最爱的人,这种感情已经到了像火一样炙热地地步了。火既能给人带来希望,也可以给人以毁灭,是极端的,至刚至烈的。所以,火不能像水那样,可以温温柔柔地化解矛盾,或者冻结成冰来静静地忍耐,它只能燃烧别人,又燃烧了自己。所以,媳妇可以为了丈夫而不惜一死,而感情上的付出也应该是平等的。当媳妇以为丈夫背叛了她时,自然也就难免无法冷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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