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们俩不可能结婚。
天没亮,严朝宗坐在窗台边的书桌旁已经来来回回写了好几份信,手旁的烟灰缸里全是废弃的信纸,被揉成一个个小小的白球。
他想给那姑娘写信,可又怕自己贸然打扰会惹她起戒备,反而疏离他,所以在措辞上他一再斟酌。
“书记,杨有禄那边来消息,说是保卫室有小嫂子给她朋友写的信。”早上小田来接严朝宗的时候提到。
“知道了。”严朝宗示意他开车,心里莫名的烦躁。
小姑娘记得给她朋友写信,却不记得给他写信,可见她心目中的朋友跟朋友还是有差别的。
“您要不也给她写封信?”
“开你的车。”
小田从严朝宗的语气中能明显感觉到他今天心情不好,往后视镜看了眼后便不敢再吭声。
没一会儿严朝宗又道:“叫杨有禄问问吧,有没有啥需要帮助的。”
“唉。”
杨有禄也是个聪明的,在挑罐头的时候特地找的那种贴内部抽样时用的标,白色的底,上面就只有省食品公司的标记。
宋恩礼一看到省食品公司几个字,自然而然便想起她在这个异时空另一个朋友严朝宗。
所以在给杨超英回信的时候,她顺带着给严朝宗也写了一封,并且寄了一支钢笔作为感谢他请自己吃大餐又给带她回家休息的礼物。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 丢工作
县城买不到好钢笔,所以宋恩礼送给严朝宗的钢笔是她从空间某电商仓库里找出来的派克51,四五十年代的老笔,不算特别好,但好在是正品,而且是很难得的新笔。
严朝宗完全没想到这姑娘会给自己写信,拿到秘书递来的信件时竟楞了一下,把寄信人的名字来回确认了好几遍。
“随信同寄的还有这个。”许秘书又递过去一个包裹得十分严实的小盒子,最外面封着一层牛皮纸,也猜不到里头到底是啥。
严朝宗喜不自胜,一贯来浮于表面的笑容弧度罕见加深,“你先出去。”
他的信还在斟酌还在犹豫,她的就已经到了,真好。
他用拆信刀小心翼翼把信封打开,不让它受到一丝损坏,以便等会儿看好了还能夹到书里收藏。
其实宋恩礼在心里也没说啥,无非就是朋友式的关心以及对自己的不辞而别再次致歉。
可是这对于严朝宗来说已经足够了,因为这么一来他就有正大光明回信的理由。
而且很有意思的是这姑娘并没有跟别人一样恭谨的称呼他严朝宗同志,而是老严,虽然也有相熟的朋友这么叫他,但严朝宗觉得从这姑娘口中出来最是特别。
如果他们结婚,在一起生活,她会不会叉着腰颐指气使的指挥他:老严你做饭给我吃。
老严我们一起晒太阳吧。
老严你给我捶捶腿。
老严……
光是想象就已经能够体会到那种美好。
严朝宗逐字逐句把这封总共加起来没超过五百字的信反复阅读几遍,想象着这姑娘伏案一笔一划时认真的表情,然后迫不及待拆开那只小盒子。
里三层外三层,棕色皮面金属边的钢笔盒,盒子表面当间位置嵌着个刻有“51”字样的金属圆牌。
进口的好钢笔。
最主要的还是这姑娘的心意。
严朝宗把钢笔从盒里拿出来,却没舍得用,仔细摩挲了一遍又给收回盒子里,锁进抽屉。
回信明显比写信要方便,不过他并没有写太多,差不多也是一张信纸便打住。
而作为回礼,他寄给宋恩礼的则是一块欧米茄女士手表。
在这个进口表只流行英纳格、罗马的年代,欧米茄代表的是特殊。
虽然在几十年后,这个品牌已经被日常化。
宋恩礼收到信,因为都只是普通朋友间的问候,所以看过后她便同这只古董表一块儿收空间里了,她很喜欢很惊艳,但不敢戴,不然她早就把萧和平送她的梅花表戴上了。
信是王胜男给她送来的,跟杨超英的一起,所以宋恩礼就没主动跟萧和平交代她还有严朝宗这么个朋友,肉联厂工作的事还瞒着,她怕他不同意,便打算暂时不告诉他。
院子里“吧嗒”一声,阿五从天上丢下只野兔,当场给摔死过去。
萧和平马上捡起来,宰掉剥皮。
这已经是他今天收到的第五只野兔,兔皮堆了厚厚一摞,再加上之前的两张,差不多能给他媳妇做件袄子的内里。
“萧和平你弄啥呢,整得满院子都是血腥味儿。”宋恩礼拎着两只老母鸡从屋里出来。
萧和平丢下皮肉分离的野兔,“你咋又从娘家拿东西。”
“我……”宋恩礼把老母鸡丢地上,老母鸡撒丫乱窜,“我借的啊,等抱了窝我就还回去。”
收购站里只管收不管供应,活鸡没地儿找,社员们家里养的鸡要么是自家老母鸡孵的,要么就是拿东西跟人家里换的小鸡仔,小鸡仔就那么丢丢大,等养大要到何年马月,还不如拿现成的方便。
“你杀这么多兔子干啥?”
“给你做衣裳,这儿的冬天冷,光靠棉衣挡不住。”虽然现在已经知道媳妇是仙女,啥也不缺,但他还是想亲手给她做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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