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_亦舒【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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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晶笑着,她始终是我见过最美的美人,她侧侧头,「是吗-还有人愿意骗我吗?我都感激他,一个女人要是等到没人骗的那一天,那才惨呢。」她挤挤眼。

    这是水晶,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故事,因为她从来不说,因为她聪明,她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忙,没有空来同qíng他人。

是的在剑桥

    我认识他,在剑桥。

    是的,就是那个剑桥,剑桥大学,英国的剑桥,徐志摩的剑桥。

    事实上他是英国人,在伦敦出世的。

    在英国不与英国人说话似乎是不合qíng理的事,不过我很少与英国男孩子来往。我不大喜欢外国人。但是我撞到了他,我说撞,是真的撞。

    事qíng是这样的,请听:

    剑桥大学很大,分开好几个学院,当时我从丘吉尔学院走到达尔文学院去,手上捧着一大堆书。我为什么会在剑桥呢?因为我在剑桥渡假,我同学哥哥是丘吉尔学院的学生,所以我捧着他的书,替他做苦工。

    我好好的在河边走着,走着。

    因为这条河太出名了,而我是乡下佬进城,第一次看见这条所谓「康河」,少不免多瞧几眼,人之常qíng,怪不得我。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有一个人大叫,「让开!让开!」同时是一阵铃声,「血淋淋的地狱!让开!」

    但是我回头,已经太迟了。

    一辆脚踏车撞了上来,骑车的人手中也捧著书,我被撞得一半身子掉在河里,一只手抓着了柳树枝,整个糙地都是书,这个人滚在玫瑰丛里,脚踏车两轮朝天,还在转动着。

    我把自己的腿从河里捞出来,牛仔裤全脏了湿了,一手青苔,撞得七荤八素,身上无处不痛,但是我第一件事是站稳,第二件事是撑着腰,第三件事是大声尖叫:「你他XX的有种就站出来!没有死就爬起来!让我看清楚你那鬼样蠢相!你会骑脚踏车不会?你这笨佬!」

    他爬了出来。

    我看到他那样子,气就消了一半。

    可怜哪。

    玫瑰丛。玫瑰有刺,他手臂上钩得都是血,当然不会死人,但是衬衫破了,又淌血,看上去就很可怕。他跌跌撞撞的爬出来,坐在糙地上,然后问:「我的眼镜呢?」

    我在书堆里找,眼镜、眼镜。找到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玻璃居然还健全完整,我递给他。

    他戴上了,抬起头来,看着我。不,瞪着我。

    我也瞪回他。

    中国人在外国要争气,不能吃亏。我gān吗要怕他?

    他的头发不长,但是很卷,清秀的脸,上唇蓄着胡髭,下巴很漂亮,不算是一等一好看,但也不难看,即使蓄着胡髭,也还看得出年纪很轻。廿五岁?

    我不理他,开始把书自糙地上一本本拣起来。

    他也不起身,指着我说:「有人教过你走路没有?有人教过你看路牌没有?这条小径是脚踏车专用的,我没有必要避人,而且小姐,你也许没有注意到,我衬衫上红色的液体是血,人的血!」

    我转过头去,「先生,我的qíng况也不太好,这是我唯一的裤子,先生,我差点整个人掉到河里去了。」

    「今天真倒霉!」他朝天空说:「老天,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骑脚踏车,而且你应该感谢上帝,第一:你的眼镜没破,第二:我没浸死——我不会游泳。」

    「我的天!你是一个厉害的女孩子!」

    我低头继续拣书,然后我呆住了。地下的书——

    红楼梦?

    国语拼音法?

    词撰-

    这不是我的书,不是我的,就是他的书!他的书?

    他是英国人。英国人看红楼梦-

    我瞪着他。

    他坐在糙地上,回瞪我。

    然后他问:「你是中国人?」

    我点点头。真问得多余,难道我的长相似非洲人不成?

    他笑了,「我念的是中文。你会讲国语?」

    我马上表演,「先生,中国人不会讲国语,就不配出国。」

    「太好了!」他拍一下大腿。

    「不太好,先生,你的手还在淌血,我想我们俩都该到诊所去一趟,要不要我拉你起来?」

    「说得慢一点,慢慢的我才听得懂!」他几乎是跳起来的。

    他的国语很好听,而且准。

    我的天,真没想到会撞到这么一个人。还会讲国语。

    我们把书拣了,把脚踏车翻过来,推着它一起到大学的诊所去求救。医生替他搽了药,也细细的察看了我,他的伤口要三两天才好,不过是皮ròu伤,我的裤子一半已经gān了。

    他很起劲,一副孩子气!他问我:「你来剑桥城里,有多早晚了-」

    我有点感动,他那种说国语的口气,完全是「啼笑姻缘」里那种大学生的气质。于是我的怒气全消了。

    我说:「我不是剑桥学生,我只来渡一个周末。」

    「啊。你打哪儿来-」还是国语,不是英文。

    「曼彻斯特。」

    「对不起,我没撞痛你吧?」他问。

    「没有。对不起,我眼睛应该看着路。」

    他笑了,笑起来真开朗,他侧侧头,挥一挥手,「来!我请你去达尔文学院坐一下,我们到饭堂吃点东西。」

    我想说有人在等我拿书给他,但是脚不由主的跟了他去。

    「你叫什么?」他问我:「贵姓大名?」

    「小姓姜,名淡淡。」

    「姜?哪个姜?那个淡?」

    「有一个女字的姜,三点水两个火的淡。」

    「好名字!」他称赞,「通常中国女孩子名字都太重复庸俗,美玲美芳的。『淡淡』,很好。」

    我白他一眼。还有更好的名字呢,只是他孤陋寡闻而已。在家有一个写稿的人,叫亦舒,那名字就不可多得的。他懂什麽。

    不过他看红楼梦。他看得懂吗?

    「我叫菲腊尊路斯。读达尔文学院的语文系,我在修中文,我的硕士论文比较着重拼音,所以讲得不好,也不够流利,少练习的关系。」

    「路斯?是不是玫瑰的意思?」我问。

    他一怔,「是的。但是我从来没想到过。玫瑰,那太女xing化了。」他看着我。

    「并不,」我说:「很漂亮,我会叫你玫瑰。」

    「当心,别人会以为你是同xing恋。」

    我笑了。

    「我的国语好吗?最近我在看红楼梦。」他很骄傲,「我的教授说我再进步一点便可以拿博士了。」

    我横他一眼,「说得很不错。但是你的中文没有我的英文好,懂外文有什么稀奇?你看红楼梦,我还看乔哀斯呢!我可没告诉每个人我的英文第一流。」

    他辩说:「但你们中文是这么难。」

    「英文也不容易。」

    「你真厉害。」他摇头,「我以前也认得一个中国女孩子,她比你美多了,但没有你厉害。」

    我一怔,笑了。他很坦白。我是不美,但是我不靠脸吃饭,我是大学生,美不美有什么关系?

    我喜欢他的坦白。于是我们在饭堂里聊天。本来只打算喝一杯茶,结果喝了七杯。七杯。

    因为我们开始聊红楼梦。他是一个骄傲的英国男孩子,廿五岁(我猜得不错),体格很健康,一点也不纤细,但是一张脸却有书卷味!学中文只有三年,说得好,也写得不错。幸亏我也有点底子,聚jīng会神的应付他,不然就会给他嘲笑了。

    我说:「我的名字不算好,你看红楼梦里这四姊妹的名字才好,元chūn迎chūn探chūn惜chūn。原应叹息。」

    「什么?」

    「原应叹息。」我再重复一遍。

    他明白了,真是聪明,多少中国人还没看懂这四个名字,他一经提示就明白了。他看着我,眼神是这么复杂,其中有羡慕、有妒忌、有感叹、有欣赏、有快乐,我很高兴,一个外国人,对中国文化有这样的感qíng,这样的热衷,是难得的。

    他忽然明白了,英国再好,可是中国更好,没有比中国更好的了。

    「你晓得我刚刚说的话?」他握住我的手,「我说你不美,我错了,我改正,你很美,真的,不骗你。」

    我没有缩手。在英国握手太平常了,我们毕竟是在用国语jiāo谈,我回答:「你说我美,只不过是哄我,想我解释更多的红楼梦给你听,好让你资料大增,早日完成博士论文,是不是?」我笑。

    「你太看轻我了。除了中文,我还会德文法文拉丁文日文意大利文。我是语言学家。」他说:「我是德国语文学士。」

    「你还是chuī牛家自恋狂家。」我微笑。

    他不以为忤。七杯茶之后,我把书jiāo给了同学的哥哥,回到旅馆先换了长裙,跟他一起吃饭,因为他请我吃饭,晚上天气凉,他穿了毛衣,手上的伤痕看不见了。我们在河畔散步。一直讲话。

    天气很清朗,看得到所有的星。我的天这真是很làng漫的。我喜欢听他说国语,他好学,他用心,而且练习了几个小时之后!国语真的流利得多了。我们一直在糙上走着。英国cháo湿,没多久我的裙子下截就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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