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_亦舒【完结】(14)

阅读记录


    连明天是晴是雨,我还不清楚呢。

    真的,谁晓得第二天的事qíng?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来敲我的房门。我醒了。我睁开眼睛,看手表,七点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声音,「请进,玫瑰。」

    他走进来,关上了门。

    我说:「早,玫瑰,这么早?」我转过去,呆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个外国女人,廿多岁,长得很壮健,不好看,但也不难看,她板着脸,瞪着我。我吃惊了。

    「小姐,」我说:「你走错了房间。」

    「我没有走错。」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腊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国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来,找到晨褛披上,「请坐。」我说。

    她坐下来。「我请你离开菲腊。」她很直截的说。

    「但是……」我笑了,「你误会了,小姐,菲腊与我才认识了几天,我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注视我,「但是他的心却在你的手上。我已经有三天没见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来,他坦白的说,他爱上了一个中国女孩子。」

    我不客气的说:「那是他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理由闯进我房间来说上一大堆不礼貌的话,我一向以为外国女人的好处是慡快,一拍两散,毫无怨言。而且我对于玫瑰——菲腊没有——没有特别的好感,我不爱他,我们只是谈得来而已。」

    忽然之间,这个叫莉莉的外国女子哭了。她说:「但是我爱他。我爱他。」

    「那么你与他去谈,我无能为力。」

    「你是中国人,中国有一句话:「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她抬头,恳切的看着我,哀求的看看我。

    我诧异她竟会知道这句成语。我软了下来,「我不是君子,」我说:「但是我没有夺他的意思。如果他没有女朋友,很好,我可以与他在一起,如今,我答应你,我们中国人讲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qíng,我答应你,我不再见他。」

    「谢谢你。」她喃喃的说:「谢谢你。」

    「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个女人呢?」我问她:「你怎么办?」

    「不会的。」我们在一起有五年了。我们一起念大学,到了第三年,助学金不够用了,他继续读硕士,我出去工作,把薪水帮助他,我们在一起一直很好,不骗你,他爱我,我也爱他,五年了,我们一年后就要结婚的。我不怪他,你……你实在是美丽的。」她仰头看着我。

    我也呆呆的看着着她。难怪她会中文。

    她哭得这样厉害,眼睛上的化妆全糊了,青黑一片,好象给谁打了一拳似的。我同qíng她。我不是故意的,玫瑰并没有提起过她,我不是故意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天下可爱的男人也很多,没有玫瑰,我又不是活不下去,有了他,只不过多高兴几天。但是玫瑰对她来说,却是一半生命,我不是君子,但玫瑰还不至于令我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我叹了一口气。

    玫瑰。

    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多么可惜。我看着窗外。我们有过那么快乐的三天。他也一定很快乐,他与他的「剑桥城里」。

    只是昨夜,我还在想,我几时应该再来看他,我是否应该在剑桥渡过整个暑假,是否应该去见他的教授,一起谈红楼梦。

    然而今天早上,这个女人来了。一切就完了,人生。人生。

    我转过身去。我说:「我现在就收拾行李,别担心。」

    她抬起头来,感激莫名:「……我现在明白中国人了,为什么菲腊一直说中国人是最好的。」

    我微弱的牵牵嘴角,「他很好,他只是开玩笑,你们会结婚的,别担心,他只是开你玩笑。」

    「谢谢你。」她说。

    「再见。」我说。

    我替她开门。她忽然吻了我的脸,然后走了。

    是的,我们中国人爱做奇奇怪怪的事qíng。我收拾得极快,我怕玫瑰来了,会看见我。收拾好了,我拿了我的小箱子,走过达尔文学院,走到他的宿舍,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那是一间出名的宿舍,叫「老格兰纳里」,几百年了。我走过康河,我去买了一张哺士卡,哺士卡上有那间宿舍。

    我画了一个箭嘴,指着他的窗口,然后我就走了。

    我再也没有见他,当然。

    中国人言出必行。

    但那张哺士卡我却保存着。而且那快乐的三天,我也记得。如果他看了红楼梦,他会明白。千里搭长棚,无不散的筵席,这样只有好。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会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在剑桥,他曾经与一个中国女孩子渡过很快乐的三天。他会忘记我的名字,但是他不会忘记我叫他玫瑰。玫瑰,本来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我用电报寄了一朵玫瑰给他。他会明白。他的女朋友也会告诉他,迟早他会知道。而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曼彻斯特的房间里,老实的说,我很难过,因为我几乎爱上了他,因为我们只共处了三天。因为……因为近年来,我如意的事很少。

    玫瑰。

无心

    我们家移居来英国六年了。在利物浦开了一家饭店。中学毕业后,父亲叫我在铺子里帮他,做了一阵子,他叫我到伦敦去见识见识,在伦敦工作一年,的确眼界大增,但是那种环境,只怕多做了会灰心,于是我转到曼彻斯特去。我打算积点钱,再继续读书。父亲不赞成我再读,他说他也没念过书,却一样赚着钱。

    我在龙凤楼做了几个月。他们叫我阿明。

    在他们眼里,大概我是个怪人,不赌不抽烟不喝酒,工作超点时候也没有怨言,不与客人搭讪,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老板是个滑头码子,却也识好歹,他对我很好,他也知道我们家是同行。

    这里没有伦敦大,比利物浦正规,一出城就是大学,来光顾的客人,除了一些外国人,便是学生,中国学生。这些学生自然家里环境是不错的,不然怎么吃得起中国馆子?有一些就太爱玩了,穿得离谱,熨头发带耳环,带外国女孩子,读了半世还没毕业。他们带着「我是顾客你是侍者」的态度,对我们很没礼貌,最好的法子是不与他们计较。

    另外一班真正念书的学生,高尚得很。逢周末假期就来了,叫几个小菜,陪着女朋友,谈谈心,喝点酒。有时候跟我们熟了,就招呼一声,听见别的伙计叫我阿明,他们也叫我阿明。

    我不介意做侍者,这是住外国的好处,只要付出劳力,换取酬劳,无论怎样,都比摊大手板问家里要好一点。

    我的计划是积蓄五百镑。以现在一星期五十镑的收入,实在不难实现,等钱够了,下学期我便进大学。

    然而我见到了她。

    跟她在一起的,是一大堆男学生,其中好几个都是读完博士,打算回家了。只她一个是女孩子,她的头发是直的,齐的,黑得闪亮,雪白的牙齿,脸上没有化妆,面色很好,穿著一条打补钉的牛仔裤,一条白色的T恤。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从前没见过她。

    她说:「……我真不舍得你们走。」

    那天是她请客,结账的时候面不改容,笑嘻嘻的跟我说:「你看,这么多大男人吃我,好意思!」

    我不敢笑,默默的接过了钞票。

    其中一人,姓叶的男孩子说:「你看看她那种无赖样子!上学期咱们一大班人教她功课,她称兄道弟的,这下子我们要走,她又说不舍得,等到付钱了,原形毕露,就向别人诉苦了。难道我们还抵不过这顿饭?阿明,把钱还她!」他伸手来拿账单。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那个女孩子说:「阿明,我不过是说笑,快拿走。」

    我看了她一眼。她正笑吟吟的,她叫我「阿明」,我可还是第一次见她。

    我把账结好,再走过他们一桌,叶叫我:「阿明,过来坐一坐,我们就快走了。」

    我趋向前去,「不能坐,值班呢。」

    「坐一下,老板说话,也得给我们面子。」

    大伙儿起哄,拉了椅子一定要我坐。我只好站着,问他们几时回去,坐飞机还是坐船,考试成绩怎么。

    他们说:「这里的人你都见过了,只除了玫瑰。玫瑰!你怎么了?」

    那个女孩子原来叫玫瑰。

    她咕哝说:「你们都走了,剩我一个人,我还不知道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才念得完呢。做了孤鬼。」

    「我们下星期才走,你急什么,旧朋友走了,自有新朋友来。」叶说。

    她叹一口气,「朋友是旧的好。」

    大家都静默了一会儿。

    我只好叉开话题,我问:「这位小姐好象不大来?」

    叶笑说:「她哪里来中国馆子?她根本是外国人!到花花公子俱乐部去找她还差不多!」

    「别乱说,」玫瑰又恢复了神采,她说:「我是来不起。」

    我笑,「客气了。」

    「阿明,你是年轻小伙子,我劝告你,你没有女朋友,别心急,像这位玫瑰小姐最好敬鬼神而远之——」

    我脸红了,尴尬得很。

    玫瑰却说:「关你什么事,叶?阿明要找我,他自然会找我,他不来找我,你差八人大轿去抬,也抬不动,要糟塌我,犯不着把阿明拖下水。」

52书库推荐浏览: 亦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