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踩在滚烫的地面上,她下意识的轻呼一声。
这是她来到这个大陆之后,第一次,堂堂正正的用脚,踩在地上!
孟清歌听到那一声轻微的呼声,下意识的回头,一眼就看到她赤着的脚。
皱了皱眉头,开口道:“流墨,把你鞋脱了给她穿!”
流墨眨巴眨巴眼睛,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凭……凭什么啊!”
流墨委屈吧唧的说道。
“你还跟我说凭什么!男人要照顾女人知道不?你咋没有一点舍己为人的心态!真是白养你了!”
孟清歌一大堆话,直接砸过去。
流墨听的眼冒金星,什么跟什么,听不懂……
不过还是老老实实将自己的鞋脱了给那个罪奴。
仅穿着袜子走在地上……贼烫脚了。
女孩看了看孟清歌,又看了看地上的鞋,不为所动。
孟清歌皱眉。
隔了好久,女孩才开口说道,声音嘶哑的如同破烂的抽风机!
刺耳而难听。
就如同好久好久不曾开口说话。
“我……不会。”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毫无语气可言,完全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
孟清歌直接来到她的身边,然后蹲下身子,示意她坐在台阶上,然后帮她穿鞋。
男人的鞋对她来说,大了太多了。
不过,有的穿总比没得穿的好。
距离也不远,到了客栈让她洗个澡,自己在出去给她买点衣服和鞋就是。
孟清歌心里打算着。
完全不理会众人惊讶的眼神。
女孩也是愣了。
孟清歌碰她的那一瞬间,她甚至想杀了孟清歌。
可是接下来孟清歌做的事情却让她不知所措。
“现在会了吗?不会我下次再教你。”
孟清歌说道。
“走吧。”
说着,起身,率先朝着客栈的方向走过去。
在他们对面的茶楼上,有一双眼睛始终注视着这边。
眼睛的主人,脸上始终带着浅浅的笑。
“你说,她喜不喜欢这礼物?”
男人缓缓的开口说道。
“主,主子…这个…”
第二百一十四章 妮可
“主,主子…”
旁边的人有些结巴。
虽然主子脸上带着笑,可是,他却不敢乱说话。
公良九的眼睛始终注视着孟清歌。
之前也只是听说过孟清歌,这是第一次见!
他对孟清歌并没有别的意思,如果说有,那就只是,觉得此人甚是有趣!
而公良九的趣味在于:孟清歌胖胖的,着实有趣!
竞拍只加一两银子,呵呵……
这样的人当真是少见,说起理由来还说的冠冕堂皇!
旁边的下人下意识的打了一个哆嗦,他家主子向来脾气怪异,谁都猜不透他的心思,谁也不知道他家主子,此时此刻到底是在想什么。
有时候,就连路边的一只蚂蚁,他家主子都会觉得有趣。
……
一路回了客栈,孟清歌叫小二备了热水,嘱咐女孩洗澡,然后里离开了房间,与素锦去弄了一些衣服。
亏得这几天东西都不要钱,有东西交换就好。
孟清歌拿了自己需要的,就离开。
当女孩洗干净,再次出现在孟清歌眼前时,整个人又不一样的。
最是刺眼的便是那一头金色的头发,直达臀部,在所有的黑发中甚是显眼。
女孩的脸看起来倒是惊艳,只是浑身上下的气势太过于的冰冷。
整个人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模样。
“你叫什么名字?”
孟清歌道。
女孩没有回答。
“这是命令。”
孟清歌再次说道。
“罪奴…没有名字,罪奴,只有印记。”
女孩的声音沙哑刺耳,却还是回答道。
“从今天开始,你就叫妮可,妮可,你的名字。”
孟清歌不知道怎么的,下意识的给取了个外国人的名字。
可能是被这一头金发给误导了。
“妮可……”
女孩喃喃的重复这两个字,如同魔怔了一般。
“你的头发太显眼了,如果要出门,你得把头发包起来。”
孟清歌再次说道。
妮可茫然的眼神,点了点头。
自从孟清歌给她穿鞋之后,妮可眼中的冰冷就少了许多,杀意也淡了不少。
“娘娘,我们要带她回去吗?”
素锦低声问道。
看向眼前这个女孩。
孟清歌点了点头,不带回去还能带哪里去!?
只是皇宫里确实也不怎么好弄进去,到时候只能拜托楚烨帮忙了。
自己离开了整整一个月半,也不知道皇宫内怎么样了。
孟清歌心里想着,也不在理会妮可,就让她自己想干嘛就干嘛好了。
其实孟清歌之前想拍下她,也不过是被那双眼睛震惊到了,动了突然的恻隐之心。
孟清歌身边需要人。
仅仅是素锦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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