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知道的却不是这样。”
罗志帆心里咯噔了一下,叹了一口气:“小美,我和沈秋云过去是同学,她经常来找我问题,然后在别人眼里,就乱传我们是一对,她是女孩子,我也不好说什么。后来到了这里,我没想到她也到了这里,还默认我和她之间是男女朋友,我怕你误会,也怕她深陷其中,就私底下把她喊出来说清楚了。现在她也想明白了,我也就没有当一回事,毕竟说出来的话,会影响到她的名声。而我之前没有告诉你,就是怕你生气。”
林素美在心里倒吸了一口气,若不是知晓罗志帆的为人,她大概就真信他了,这人说谎简直就是拈手就来,难怪沈秋云会替他隐瞒那么长时间。
“好吧,我相信你。”
罗志帆面上一喜。
林素美立即转了话题:“但我现在不想谈朋友,更不想结婚,所以我们就当做陌生人吧,就像你和沈秋云现在这样。”
“小美,你这是还不肯相信我?”
“我说了我相信你啊,只是我不想谈朋友,也不想这么快结婚。”林素美笑了笑,“我姐说了,我可以等两年,说不定就能遇到更好更优秀的男人,我决定试试看。”
“你……你怎么会变成这样?”罗志帆难以置信的后退一步,仿佛难以接受自己心上人变得如此世俗。
林素美撇撇嘴:“我是我们村里最漂亮的女孩,要结婚的话,肯定得有一套单独的小屋子,三转一响也少不了,更得有不错的工作,工资还必须得高,否则怎么养得起我?罗志帆,你能给我什么?不对,是你现在有什么?”
罗志帆第一次被人如此嫌弃,手捏成拳头,怒意十足,许久后,他才平复了自己的心情:“小美,我知道你只是生气而已,并不是那样的人。”
林素美讽刺的一笑。
是啊,若是以前的林素美,早就被他几句话弄得晕头转向了,而现在的她,只觉得看到他就坏自己心情。
这个男人,是上辈子林素美悲剧一生的罪魁祸首。
第22章
林素美提着篮子回家, 她把金银花取出来摊着后, 就去找林安商量着要把那株栀子花挖回来。林安根本不懂妹妹说的那有香味的花是什么东西, 但妹妹说了要挖回家种植,那就扛着锄头去挖呗!一丝犹豫都不曾。
他们到了那地方,林安坚决不准林素美跟着他一起爬上那山去, 他自己则手脚利落的就爬到了上面去, 都不需要问她, 就知道她说的那花在什么地方,完全不会认错,因为就那一株花传来香味。
林素美爬山的动作被林安阻止了:“哥, 你也太小心了一点, 你说, 我要是没有爬上去, 如何能发现这株栀子花?”
“要是被妈知道了,准得说你。”林安小心翼翼的挖着这株栀子花,唯恐伤了它的根,“你是不是忘记了, 去年王诚去扒野地瓜时从山崖上掉下来, 头撞到石头上,流了好多的血。”
她想了想, 记忆里似乎的确有这件事,不过她的重点在于, 下个月就可以去扒野地瓜吃了。扒野地瓜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那野地瓜通常一大半在土里面被遮住, 很少一部分在露出来,想要扒到更多的野地瓜,那也是运气问题,而且很多野地瓜藤根本就不会结果子。不会结果的地瓜藤也不是真的不结果子,而是结的果子是很硬的那种,不能吃,里面甚至还会有一些小虫,大家都说这种母地瓜。这让她非常的费解,为什么公地瓜能吃,母地瓜反而不能吃,不是应该相反?
“知道了,你别告诉妈妈就行了。”
林安笑了笑。
林安很快就把栀子花挖了出来,还保留了根上的部分泥巴。
“哥,让我拿吧!”
“别,这上面都是泥土,别弄你身上去了。”
“那我拿锄头。”
林安摇摇头:“你就走吧,这点东西你哥还是能拿得动。”
林素美吐了吐舌头。
回到家以后,林素美就开始侍弄着这株栀子花了,原本想着就种在屋子前面,早上一打开门就能看见,闻到香气一定会心情很好。但这坝子很快就会被派上用场,晒小麦杆,晒玉米梗玉米杆以及稻草,到时候到处都是灰尘,肯定会影响到这株栀子花,于是还是将栀子花种在屋后面的院子里。
林家的后院很干净,因为有一口井的关系,根本没有让鸡鸭留在这里,并不像别人家那样后院到处都是鸡鸭留下的痕迹。
林素美把栀子花种好后,突然看到旁边一点空地,立即感到意外,这地方专门用泥土铺了一层,上面还有一点腐烂的竹叶,和别的地方格格不入。
“哥,这是什么啊?”她好奇的蹲过去看。
林安原本想敲一下她,手上还有泥土,于是算了:“你忘记了?这是伞把菇啊!”
伞把菇?她一脸懵,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泥土的什么东西。伞把菇是这里比较常见的一种菇,体积一般较大,所以哪怕是遇到一朵,也是运气好,可以用了做成汤。而这伞把菇有个特点,那就是今年在这里长出来了,只要不破坏它的泥土,它明年还会在这里生长起来,所以有些人就学聪明了,干脆把伞把菇出现地方的泥土挖回家,挖的泥土多了,就形成了这样的一小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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