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
树儿乖巧的喊人,然后招呼着她上马车,坐车回家的感觉比走路回家舒服多了。
冯川见她眼圈红红,却是没多嘴,对她的态度不算热情也不算冷淡,淡笑道:“李姑娘,要不上车,我送你们姐弟俩回去?”
“不用了!”
李麦穗立即拒绝了。
不仅如此,她让树儿也下了车,牵着树儿走了。
冯川坐在车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百思不得其解,李麦穗怎么哭过了,难不成是谁欺负了她不成?
文秀?
不可能啊!
四见他一脸困惑,想了想道:“少爷,的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
——
陆靖在没有遇到文秀之前,他前面二十几年的人生从没有走过羊肠道,更不用走山路爬山了。看似有路的崎岖山路,他一身丝绸长袍,走的是格外艰难。文秀早就习惯了这种路,她走在前面,如履平地,而他跟在其后,磕磕绊绊。
“文姑娘,你看似很轻松!”
“少东家,你看似很艰难!”
两人前后出声,随后却是同时笑出声来。
文秀知道陆靖走路不便,她也不是为了折磨陆靖而来,又走了几步之后,干脆停了下来。一来等他,二来休息。
陆靖站在离她几步远的地方也停了下来,看着她一身轻松,心里一阵感叹,但是,他脸上却依旧保持着淡淡的温润的笑容,放眼四周,细细打量。
山林不算茂密,上山的路也清晰可见,看样像是经常有人往返。这种山林浅,没什么也大型的野兽,进进出出,相对也比较安全。
“我第一次来这片林,是为了找东西填肚。”文秀再次站在这片树林里,时间如梭,转眼一年,心里难免感叹,“第二次来,是为了找草药。而第三次,便是发掘赚钱的商机了。”
陆靖听的有些心酸。
他并不了解她的过往,所以,对她的过去一无所知,只是纯粹的听到别人回忆和描述她的过去罢了。但是,听到“商机”时,他却来了精神,情不自禁的出声道:“商机?这林里能有什么商机可言?”
文秀回神,闻言笑道:“想知道?那就跟我来!”
九月初,天气已经变的凉爽,炎炎酷暑已经悄然远去。树林里已经铺满了第一层落叶,金黄灿烂,像一张金色的地毯,覆盖了整个地面。人踩在干燥的树叶上,层层树叶发出“嚓嚓”的轻响,在寂静的树林里,显得格外清脆悦耳。
入秋了,落叶黄了,枣林里的红枣熟了,而随着红枣一同熟的,还有离枣林不远处那片红果林的红果。
去年,文秀发现红果林已经是十月中旬,那时已经是红果成熟的后半时期,白白浪费了那么多红果,也耽误了她赚钱的机会。
今年时节刚刚好,这一次,她可不会错过了。
经过枣林时,陆靖已经被震撼到了,他从没见过野生的枣林存活的这么好,枝繁叶茂,果又红又大,果园里专门培植的红枣也未必有这么好。
枣林是整个西塘村的财产,文秀不会把主意打到这个上面,她多少摘一些回家吃是可以的,但想要独占用来发财,那就不被允许了。但是,枣林不可以,红果林可以。
那一大片的红果,村里人根本就不会吃。
大家不要的东西,她用来悄悄发财,这应该没有问题!
陆靖跟随文秀走到红果林,看着半青半红,还要等待几日才成熟的红果满脸惊讶,万分不解且不信的指着红果道:“文姑娘,这就是你所的商机?难道,不是那片红枣林吗?”
干枣的价格虽然蛮贵,抵得上一斤瘦肉的价钱,但是,那一片枣林,实在的,想要靠那片红枣林发大财,却是不容易的。
即便摘几百斤红枣,十几个铜板一斤,又能卖几个钱?
文秀看着红果林,满脸笑意,不出的激动和兴奋,今年她真的来的刚刚好。她满脸都是喜悦之色,笑着应道:“对,红果就是商机。”
陆靖还是不理解。
文秀也不多,在一棵一棵树下搜寻,将最早熟的那一批红果摘下,然后放进背篓里。这些红果,将会是红果卖的第一笔钱。
陆靖之前一直在一旁观察,仔细观察过熟透的红果后,才依葫芦画瓢在树上寻找熟透的果。一颗、两颗、三颗找到第一颗后,再继续往下找,他发现找起来越来越容易。
很快文秀带来的背篓就装满了,但是,陆靖依旧不知道她到底摘这些酸掉牙的红果来有什么用。难不成,她又能用这种不起眼的东西做大文章?
陆靖终于正视红果了!
陆靖深知自己走山路有几斤几两,完全处于自顾不暇的状态,为了不拖文秀后腿,他没敢自荐背背篓,而是心翼翼的跟在了文秀身后。
上山容易下山难,下山的时候,比他山上的时候还要艰难。再一路磕磕碰碰走下山,陆少东家一身丝绸已经被刮坏了,看上去格外狼狈。
不过,陆靖的马车里常年都有他备穿的衣裳,下山之后,他去马车里换了一身干净整洁的衣裳,这才进了文秀家。
此时,文秀已经将红果清洗了一大半了。
文秀随意招呼了他坐,自己则端了盆去屋里装了一盆红枣,然后进了厨房忙活。她不打算做糖葫芦了,费力耗时不挣钱,她改蒸红枣山枣糕,开胃健脾助消化,成品价钱可以翻番,利润也会是糖葫芦的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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