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特别帅。你适应一下就好了。”
叶秋桐主要是看到父亲手脚突然失灵的模样想笑,现在见父亲不好意思,便赶紧夸道。
这么洋气的衣服上身,刚开始难免不习惯,她可别把父亲吓着了,以后再也不敢穿就惨了。
“是,真的很好看,象女儿说的那叫一个字:帅!”
叶长志被妻女一夸,干咳一声,老脸微红,然后走到镜子前一照,满意地笑道:
“哟,哪来的港客!”
一家人其乐融融。
叶秋桐抬腕看了下手表,对母亲道:
“妈,我回家了,现在婆婆该回来了,我去做午饭吧。”
“你不用做了,叫月桂中午过来一起吃,我杀只鸡,让她和迟丽都过来吃饭。”
钱秀花安排道。
叶秋桐干脆地点了点头道:
“好。”
和自已的妈有什么好客气的?
再说,叶秋桐现在也摸准了吴月桂的脾气,她是农村难得一见的好婆婆,一心为子女着想。
叶秋桐每次念及此,就不由地感激父亲为他挑了一门好亲事,当时父亲押着她嫁过去,她还心有怨言呢!
犹记得父亲在她嫁前语重心气地让她和迟生好好过日子,还说婆婆性情好,是个明理的人,就算现在日子暂时艰苦,但是往后会有后福。
上一辈子叶秋桐是个还处于青春叛逆期、满头刺包的“杀马特”时髦女青年,并不能理解父亲说的种种,只觉得父亲分离她和真爱,简直是天上的王母娘娘一般残忍。
然而经过上一世的嗑嗑碰碰,叶秋桐回首往事时,才知道父亲说的话,字字句句都是金玉良言,比真金还金。
这一辈子,她的性情已经被上辈子磋磨掉了浮夸和稚嫩,明白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这样虽然有失青春期的天真浪漫,但是却比上辈子走得踏实多了。
叶秋桐往家里走时,突然看到前面有个男人正柱着一根代替拐杖的棍子,一瘸一拐地走着,不过身手还算麻利,只是不敢走快了。
叶秋桐经过他身畔时,侧脸一看,便笑着打招呼道:
“向前叔,你这是做康复训练啊?你的腿好些了没有?”
“哟,是秋桐啊?穿得这么洋气我都认不出来了。是啊,前些时候把腿摔坏了,还好没什么大事,现在已经能走路了,就是走快了腿会阴酸。”
吴向前一看是叶秋桐,也热情地回应着。
叶秋桐看他走路还挺自在的,便和他并肩而行,聊了几句,便告辞回家了。
吴向前性命无忧,这一辈子也没有早亡,一想到自已竟然扭转了吴家家破人亡的悲剧,叶秋桐便心情愉快。
回到家,果然吴月桂已经在家里了,门口放着她惯用的浇菜的一担木桶,叶秋桐进去时,吴月桂正在拧毛巾擦脸。
虽然是冬天,但是干起体力活来依然会流汗。
一看到叶秋桐,吴月桂立即露出了欢喜之色,笑道:
“秋桐,回来啦?”
“是啊,妈,刚才就回来了。到家见你不在,就先去我妈家了。我妈说让咱们中午都过去吃饭。”
吴月桂一听也没有推辞,知道这是钱秀花心疼女儿的意思,倒也不会多想,而是愉快地道:
“好,我擦把脸就过去,给你妈打打下手。”
不用想也知道,叶秋桐难得回来一次,钱秀花肯定要大操大办,杀鸡宰鸭的。
吴月桂收拾完,换了件干净的衣裳,正好这时候迟丽也下课了,看到叶秋桐回来,脸上的神情多了许多热络。
自从上回叶秋桐给她带了手表,她戴着上学后,不知道招来多少同学羡慕的眼光,还有人特意和她亲热,为的就是想好好看看她的时髦手表,甚至有人出钱给她,一天五毛钱,说借她戴戴手表。
迟丽口袋里有了叶秋桐给的零钱,对五毛钱倒是不放在眼里了,加上又爱惜新手表,自然不会同意这样的交易。
因为这款电子表,让迟丽在学校里大有面子,所以看到叶秋桐,她也就客气许多,不复把柳婷婷挂在嘴上了。
而且,看到叶秋桐一身从未见过的精致的衣着,迟丽心中特别羡慕,如果不是畏惧叶秋桐翻脸比翻书快,没准已经想和叶秋桐商量借她的衣服穿一下了。
迟丽现在已经有165公分高了,女孩子发育到这时候,身高基本上不会有什么长进了。
不过因为身高和叶秋桐相仿,所以叶秋桐的衣服她倒是应该能穿的。
叶秋桐看迟丽叫过大嫂后,眼神一直往自已身上的新衣服溜,就知道她心里想什么,也不戳穿她,道:
“迟丽,大嫂给你买了一套休闲装,放你屋里了,你去试试?”
迟丽一听,欢呼一声,就往自已屋里跑去。
不一会儿,换了新衣服出来的迟丽,跑到叶秋桐的屋里照镜子,米色的帆布裤,样式仿的是牛仔裤的样式,现在牛仔裤还特别时髦显眼,而帆布裤布质和牛仔裤差不多,但是整体显得低调多了。
上身则是粉色的圆领套头卫衣,里面是加了绒的,只要不是霜降的天气,里面套上毛衣,在南方都可以作为外衣穿,当然,也可以外面再套件棉衣,把卫衣作为打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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