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天山再美,却几乎无人涉足。
如同项皇这种脑子有病,非得去爬一下的,这大项皇朝里,估计再找不出几个。
大烟记得,当时看到天山景致时,虽然感觉到很美,却隐约给她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只不过当时她没太在意。
倒是巫舜,直接就挥了剑。
后来她去洗手,现在想来似乎跟项皇般,拧了一股劲,你不让我去碰,我还非得去碰一下。
之后就碰了,把自己给恶心了。
虽不太乐意承认,但事实上她的这个性格,的确跟项皇有点相似。
转眼两天过去,一切都准备就绪,可以启程去鱼尾村。
大烟以为巫舜会很快来找她,没想到等了这些天都不见人。
都不知道他上哪抓鸡,那么费劲。
也不对,可能是有别的事情。
说实话大烟有点担忧,怕巫舜抓鸡太入神,让黄鼠狼给掏了。
不过也只是担心一下下,没敢流露出来让娇爷看见,省得娇爷说她惦记野男人。
来时有夏大夫,回去的时候就换成了王嫣。
人家当娘的不放心儿子,想要看看儿子生活的地方,是不是有传说中的那么好。
“你真不让我带先祖走?”大烟很是不开心,项族人她都已经接手,先祖却不让她带走。
项皇是拒绝的,因为他不能放心大烟。
“你急什么,等寡人到了鱼尾村,观察过情况,再考虑一下要不要把先祖移到这里来。”越是被催促,项皇就越是不放心,因而要考察一下。
“整天寡人寡人的,活该你现在孤家寡人一个。”大烟瞪了他一眼,转身离开。
项皇被噎得,好想摸棍打人。
哪怕是亲孙女,也喜欢不起来。
原地转了几个磨磨,去了属于自己的那条船。
项皇想要去鱼尾村,但又不能带太多人去,船就只有三十艘,因此他只能带两个人,一个是跑腿的侍卫。
另一个,他选择把周崖带上,把周崖给乐得,整天见牙不见眼,尽管不到最后一刻,他都不能出马厩。
看起来人好少,其实也不算少,毕竟还有项族人。
出发的那天,夏公爷一个劲地生闷气,却没有任何办法,倒是他妻子王嫣,包袱款款登了船,让目送他们离开的夏公爷很是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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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44章
等到再也看不见夏公爷,估计夏公爷也看不见他们,本来依依惜别,满脸不舍,看起来无比娇弱的王嫣,立马满血复活,整个人的气质都产生变化。
“九儿媳妇,待在王八壳上好玩吗?你回来,让娘也去坐坐。”王嫣撸了袖叉着腰,冲着站在八爷背上的大烟喊。
小白花妙变泼妇,光头看得直瞪眼。
光头抹了把脑袋,简直不敢相信,在他的记忆里王嫣是那种特别温柔,又美丽动人。
与之一对比,他家大脚媳妇就差远了。
现在看着,就觉得还是自家媳妇好,不自觉地就远离了一点。
不是说光头对王嫣有什么想法,而是犯了男人的一种毛病,爱拿来做比较。
就如大烟,偶而也会拿娇爷与人作比较,并不是说大烟会因此嫌弃。只是人都是贪心的,总想着别人身上的优点,她男人也能有。
比如能有个好身体,能有别人好。
大烟往边上让了一下,对王嫣说道:“地方还很宽,你过来就是。”
王嫣把包袱往娇爷怀里一塞,用力一蹬就跳了过去,稳稳地站在八爷背上。
拉着船,背上还多两人,八爷感觉不太舒服,喔叫了几声。
王嫣问大烟:“它在叫什么,声音挺特别的。”
大烟想了想,对她说:“可能见能回家,很是开心。”
王嫣点头,她一点都不开心,那是儿媳妇的家,又不是她家。
偏生她就养了一个儿子,这儿子还要跟儿媳妇走。
娶儿媳妇还是要娶温柔贤惠点的,面对这种儿媳妇,她压根撑不起婆婆的威严来。
所以咧,现在要拐走她儿子,她也没得话说。
“你说的那鱼尾村,真有那么好?”王嫣居高临下地看着儿媳妇,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低头着看儿媳妇,而儿媳妇跟她讲话的时候要抬头。
这个子好,对上压力才不算大。
大烟想了想,其实鱼尾村也没多好,只是过得比较自在,没那么多的规矩,想撒野就撒野。
“还行吧,除了虫子多了点以外,别的还是挺好的。”大烟想着,浑身气势一变,杀气腾腾地说道,“不过杀气外放的话,虫子近不了身。”
王嫣:……
好好说话不行吗?突然就冒杀气,差点把老娘给吓死。
“不过这治标不治本,我打算弄个阵法,那样就可以杜绝有虫子。”其实不是打算,是一直都在琢磨,想拿先祖来当阵眼使,但项皇不肯给她。
其实她怀疑把先祖躯体弄过来,都不用设什么阵法,周围就不会有虫子靠近。
不过她不敢把这用途告诉项皇,怕项皇抓狂更加不肯给她。
人家无比尊敬的先祖,给她拿来驱虫用,的确有点那啥。
哪怕只是借一点点势,对先祖没有任何损伤,估计项皇也是不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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