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米讽刺我:“人家聪明,又有良心。”
我不响,过一会儿我问:“到你家去睡,可以吗?”
他说:“不行!让你进门的话,没完没了,领死人,我qíng愿替你付租钱,替你找家旅馆。”
“咪姐她──”
“不是说不回来吗?”他很气愤,“等你?都臭了。”
“但我还是回来了,不过稍迟一点,带我去看她最后一面。”我哀求,“原谅我。”
“老实说,你们两个人,谁也不值得帮,”他叹口气,“两个一样可怜,两个一样可恶。”
我低下头。
“百佳,你现在憔悴得似个老太婆,你根木不像人了,找个地方休息吧,明天再来找你。”他把我送到酒店。
我没有意见,回到老家,有种踏实的感觉,我愿意听天由命,从头来过,我问汤米,“我还有机会吗?”
“路是人走出来的。”他放下我便走。
我淋了热水澡,告诉自己: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便睡着了。
半夜我自酣睡中惊醒,因为觉得身边有人对住我呼吸,我睁开眼,看到一个朦胧的身型。咪姐!我张大嘴,是咪姐!她来看我,她不放过我。我很平静,我自chuáng上靠起来,她正看着我,酸多了,穿黑色的衣服,双目空dòng,我一向不信鬼神,此刻只觉得凉飕飕的。
“你终于回来了。”她说。
“是我不好,我对不起你,我害了你。”我轻轻说。
“但你终于回来了,这才是重要的,你心中还有我。”
我不响,她会怎么样?她为什么要对我显灵?
“──我们可以东山再起,百佳,我也有我的不是,现在朋友们都愿意帮助我们。”
“什么?”我伸手开亮了电灯,“你──充满意外及惊喜!她是活生生的,咪姐并没有死,她不是鬼。
我掀开被子,起来拥抱她,在那一刹那,一切谈会都冰释,我到这个时候,才落下泪来。
“不要怪汤米,不是出这一招!咱们两个人都下不了台。”
“可是好端端的咒你死──”我哭泣。
“难道我俩不是死后复生,再世为人吗?”她很有深意的说。
我无话可说。
我们和好如初,把旧房子再装修一次,才搬进去,经过这次风làng,我明白许多,幸亏我还年轻,还有机会,咪姐仍然做我的经理人,我多数为厂家表演,不大公开亮相,钱还是赚得到的,不过辛苦一点,生活也过得不错。
我也开始与咪姐找些小生意来做,计划将来,见到老朋友,也没有觉得不好意思,人们是健忘的,他们早忘记咪姐嘴里说过的话,而我,那时候我人在纽约,我没听见。
我们两人的关系跟以前却不一样了,现在比较客气,有距离,现在我已懂得做人之道。
我俩元气恢复得很快,咪姐改变作风,认识了一位小厂家,两个人走得有纹有路,很多时只把我一个人留在公寓里修身养xing。咪姐也真脱胎换骨。
我跟她,都似裁坏了的衣服,要尽一番努力,才能往正路上走,略一疏忽,失足立刻成千古恨。
想到在纽约那段日子,不寒而栗,特别珍惜目前。
至于家里,我仍然寄钱回去。他们是对的,小市民生活闷是开一些,但是平静可贵,姐姐还是在做速记员,弟弟找到份书记工作,母亲一日煮三顿饭,父亲或许在明年退休,如果我跟他们一样!我也不失为是一个幸福的人。
但是我。
我是只黑羊。
我的经历与他们不同,以后的日子里,尚会发生许多许多故事,许多。水晶花
那个美丽的女人,我早留意到她了,三十上下年纪,无论何时何地,都穿黑衣服,配戴着许多钻石首饰。
钻石这样东西最古怪,冷艳、闪烁、梦幻,能够真正把一个女人的容光衬托到一个新的境界。
她喜欢镶得很累赘的古董首饰,但她穿得简单,看上去很顺眼。
我叫妹妹看她,“怎么样?是不是全城最美的?”
妹妹笑说:“城里有许多美女是不出来走动的。”
“有这样的美女吗?岂非锦衣夜行?”我问。
妹妹笑,“金丝雀有时候不可乱跑。”她提醒我。
“这一位也是别人的金丝雀?”我问。
“她是何老三的外室,最近何太太病得厉害,她便跟着老爷出现。”
我点点头。
难怪,她双目有呆木与厌倦的神色,不容易看出来,但留意一下,还是注意得到。就因为这样,她另有一种矜持的样子,与那眼珠子转得掉出来的小舞女大大相异。
“……你去不去?”妹妹在说什么。
“嗯?”我问:“什么去不去?”
“我在问你!玛姬明天结婚,你去不去?”
“不去,我累得慌。”我说:“想多睡一点。”
“上午睡够了,下午可以到三婶那里吃饭。”妹妹说。
“三婶又是怎么回事?”
“三婶生日。”
“她认几岁?”
“谁敢问。”妹妹抿嘴笑道:“大约四十一、二吧。”
“四十?她会把你杀掉,她顶多希望你说她三十二。”我说:“再聪明的女人在年龄上头还是神经兮兮的。”
“其实一眼就看出来了。”妹妹感喟的说。
“睡醒就去,睡死了就不去。”我回答她刚才的问题。
“当心妈妈骂你,”妹妹说:“说话没点正经。”
这样的罪名我背着已经有很多年了——说话没正经,做事没正经,做人没正经……
生活真令人失望,闷闷闷,太闷了。天气好,坐船,天气不好,吃饭,去舞会,大伙儿大眼对小眼,硬碰硬原班人马,偶而有张新面孔,几乎必然的,一定是电视台的小明星,半年就这么胡混着过去了。
我打一个阿欠,找个籍口提早离场。
外头在下雨,空气有种腻答答的味道,一地的汽油虹彩,我深深叹口气,不知不觉,回来已经有半年了。
要走的时候,爱伦娜无论如何不相信。
“你父亲叫你回去,你就得回去?我们最多不用他的钱!”
爱伦娜是混血儿,至少有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一双眼睛是深棕色的,长发如瀑布,但皮肤如牛rǔ。我们走了两年,谈及婚嫁的时候,父亲发慌,下十二道金牌把我召回家。
混血儿?洋女?不可能的事,玩是可以的,结婚?不要开玩笑。
在爱伦娜来说,屈服于任何事,都是爱得不够,我也认了这一点。可是没有父亲的救济,而叫我留在欧洲,这是没有可能的事。
叫我出来找一份年薪约三千镑的工作,净受洋气,也是没有可能的事,我拖延半年,越来越害怕,终于还是回来了。
爱伦娜苍白着脸说:“我一生都不要再见你。”
我也没有抱着再见她的心qíng。感qíng这种事,完了便是完了,无法再走回头。
回到香港,才发觉潜意识中,我爱爱伦娜,比我自己知道的多。
父亲见我一个人回家,很漂亮的处理整件事,他连提都不提,就当爱伦娜不存在,但我不能够。
我的梦魂常常飞回去欧洲,看到爱伦娜只穿着薄衣,坐在初冬的窗台,窗外白蒙蒙一片,而她捧着一杯热茶喝,牛rǔ般的皮肤,黑瞳孔,肿肿,如刚哭完,犹如一张图画。
我讪笑自己对她念念不忘。
特别是这半年来,看到此地的名媛,没有一个上眼,我便会偷偷的想起爱伦娜。
香港的女孩子越来越僵、越来越浓妆,头发全部烫得像铁丝,鲜红的唇,人工的面孔,一丝灵魂都没有,披着悉悉索索的舞衣,身材细小得像发育未全,抖着走路,像具塑胶洋娃娃,不约而同地拥有黑眼圈,看上去也够疲倦的,仍然为抓金guī婿而到处颠扑,真是惨淡。
妹妹曾刻薄的说:“看看你爱搭救谁,拉人家一把,行行好,娶了她回来让她专心在家发胖。”
除了爱伦娜,我还没有动过要娶人的念头。
这半年来郁郁不乐是每个家人都看得出来的。
一睡睡得老晚,呆呆的吃午饭,看电视录映带,晚上跟妹妹妹夫出去泡,晚上回来读小说至天亮。父亲只要把我留在香港,其他一概无所谓。
他也想我结婚,结了婚更加飞不了,乖乖的替他养孙子。
妹妹说:“他才廿六岁,晚几年不妨,别把他bī急了。”
父亲是很宠这个女儿的,也更迁就我,事事处之泰然。
偶而也问:“要不要到公司看看?嗯,学以致用,堂堂会计师,别太投闲才好。”
我还是心倩坏。
一路踯躅回家,益发不原谅自己,为了享受放弃爱伦娜犹可,但我根本不是爱享受的那种人,我只是不想吃苦,偏偏现在就苦得十足。
走错一步棋子,只要不顾一切的在欧洲结了婚,生下孩子,父亲总会心软吧。
我也别太乐观,父亲是硬脾气,爱伦娜亦是硬脾气,任何一方面都不肯退缩,到时只有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