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葵拿着鸡腿,尴尬的看着老妇人。
“那是山庄主人家的小孩儿,他说给你,你就拿着吧。”
小葵开心的道了谢,怕手里鸡腿凉,匆匆忙忙往回奔。小路分支多,天又彻底黑了,终究还是迷路了……她叹了口气,清清嗓子,低声道:“于肆遥,于肆遥,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外面好冷啊。”
黑夜中出现一团水雾,于肆遥从水雾中走出来。张嘴刚要骂她傻,走路都会走丢,小葵抬手就是个大鸡腿堵住的他嘴。
于肆遥嚼着鸡腿,眼神却依旧发狠,瞪着瞪着小葵忽的露出惊喜之色。“好吃诶,哪弄的?”
“那头的房子后面,有人在烤,不过不卖,是自己吃的。”小葵遥遥一指。
“不卖?很有可能是钱没到位。”于肆遥把大衣扔给小葵,嗦喽着鸡骨头,自说自话,径直向她说的方向遁去。
烤鸡孤零零一只待在那,周围空无一人。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于肆遥在烧烤架旁压了两百块钱,拽了个鸡翅膀。
“干什么呢,偷鸡摸狗摸到小爷头上了。”小男孩不知道从哪里跳了出来,桃花眼气得吊上眉梢。
被抓了现行,于肆遥扶额感叹,‘真丢脸’,摇摇头,转身没入夜色中。
小葵原地等他,冻得直跺脚,往手里不停的哈着热气。我的哥啊,你什么时候回来……
正在念叨着,于肆遥从半空中栽倒在不远处的雪地里。一只红色小狐狸龇牙咧嘴,咬住他的小腿不放。
于肆遥搓搓手指,指尖上燃起丁点萤火,对着小狐狸的鼻子飞快的擦过。狐狸鼻子敏感脆弱,小狐狸哀嚎了一声跳出半米远。
“哥,你别伤它。”小葵快步跑过来,抱起小狐狸,心疼的摸了摸它的头。
“姐姐,你从雪堆里把我拉了出来,我送你个鸡腿是报恩情。万万没想到,你和那个小偷是一伙儿的。”怀里的狐狸变成小男孩,气呼呼的对两人侧目而视。
小葵受到惊吓,一甩手将他扔了出去。男孩半路被只大红狐狸叼住了衣领,这才免于四脚朝天。大红狐狸轻轻将男孩放下,扫了眼小葵,不屑的撇撇嘴,迈着轻盈的脚步走向于肆遥面前,嘲讽道:“哟,现在可长本事呢,不仅偷人,还会偷鸡了。”
于肆遥抿着嘴沉默了会儿,无奈的把头一扭,“胡春花,你是不是要追我到天涯海角?”
“要脸么?真以为四海之内皆你家呀!这里是我家!我家!”胡春花指着脚下的土地,转而笑嘻嘻道:“要是你肯入赘,这里倒也可以是你的家。”
“不了不了,打扰了打扰了,告辞告辞。”
☆、胡仙祖太爷爱记日记
随着周围乡镇越来越城市化,胡仙祖太爷为了让狐子狐孙能够保持天性,可以满山遍野肆意的跑跑、跳跳,倾全堂口财力承包了这个枕山臂江的小镇子,留下一片未被开发的原生态。建造山庄初期目的,一方面是用于掩人耳目,一方面用于维持收支,由于管理有善,竟成了狐族的主要经济支柱。
寿命极长的狐仙儿对时间是没有什么概念的。胡三太爷和胡春花在外七八十年,思乡之情就像是刚离家七八天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东北人对过年很重视,每到年关,胡仙祖太爷在堂口燃香,招八方子孙归家。
太爷、太姑们都回来了,山庄杀猪宰羊。小狐狸元宝想了想,把自己养了三个月的‘宠物鸡’烤了。他的‘宠物鸡’是千挑万选的好鸡苗,元宝每天吃过饭、读完书,就满山的溜(追杀)它。久而久之,这只鸡越长越壮实,大有山庄鸡王的既视感。可惜它还没来得及利用自身优势去占领小母鸡,就在今天傍晚被一刀毙命,呜呼哀哉……
狐族烤鸡技术堪称一绝,再加上‘宠物鸡’优秀的肉质,完美~
然而,天不遂狐愿,舍了鸡腿又赔上了鸡翅。看着眼前高大的男子,元宝磨牙霍霍向贼鱼。“姑姑,你认识这个偷鸡的王八蛋?”
“啧!”胡春花粗暴的扯了扯男孩肉嘟嘟的小脸蛋,嗔怪道:“小崽子怎么说话呢,这是你咸带鱼叔叔。”
“原来是条带鱼精?怪不得……”元宝伸出短短的胳膊比量着于肆遥的身高,“怪不得这么长、长、长呢!”他觉得要是不连用三个‘长’字,不足以生动的形容此鱼精的海拔。
“小孩子要懂礼貌是不是?”于肆遥咧着嘴,皮笑肉不笑的说。
既然是姑姑的朋友,一个鸡翅膀的仇也就算了。元宝点点头,乖巧道:“嗯,咸带鱼叔叔好。”
“叔叔不是带鱼。”于肆遥拇指和食指掐出窄窄一条,认真的摆了摆手,继而比划了个非常大的形状。“叔叔是鲲。”
“没听过。”元宝并未对自己贫乏的学识感到羞愧,反而少年老成的拍拍这位本体不怎么出名的妖精叔叔,同情道:“以后有困难,报我小元宝的名。那不是吹,狐仙儿在东北这旮沓所向无敌!”
与当年胡春花初次见他时说的话几乎一模一样,于肆遥嘴角一抽,“真看出来你们是亲姑侄了。”
“死咸鱼你怎么在这儿。”要开饭了,胡三太爷奉命出来寻这对儿‘亲姑侄’,却意外的看到了于肆遥。他转头问胡春花:“妹呀,你把这货叫来吃白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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