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元烈和岳绮云为着什么吵了起来,她们确实是无从得知,但是做为岳绮云的贴身丫鬟,她们容不得自己主子受一点儿气。
“我说句僭越的话,大汗若是真心想迎回大妃,那就亲自过来一趟,好好地给大妃道歉才是正理儿!”
“你们两个,都少说几句吧!”岳绮云是真心听不下去了,自己这两个丫鬟一个是为了她的名声,一个是为了她的利益,但是这些都不是她想要的。
如今的她别无所,只想在这个山谷营地中,安安生生地把孩子生下来。至于以后的事,连她自己都没有什么把握,只能看是走一步看一步。
“回去告诉元烈,我无论如何是不会回去王庭的,你们元姓王族嘴脸我一个也不想看到!倒是麻烦你们省点事儿,别跑到这里凭白地给我添堵。以后......就这么着吧。”岳绮云有些意兴阑珊,她轻抚着小腹站起身,在两个丫鬟的搀扶下走了出去。把元瑞晾在了大帐中。
走在明晃晃的阳光下,感受着风中越来越浓的春天的味道。
此时她已经是五个多月的身孕,无论是龙虎卫还是山谷外的牧民,都已经知道了大妃正在孕育着未来的汗王。然而,也有人在私底下悄悄议论着孩子的父亲。对于所有的一切,岳绮云是了如指掌,因为她有一张遍布草原的情报网。
第一百二十五章 莫筝的心思
>> “这么说,当初是莫筝第一个置疑这孩子的父亲身份了?”她慢悠悠地在营地里溜达,跟藏身在乌兰脖颈厚厚的毛发中的顺风小声交谈着。
“没错,可不就是她!”顺风露出了雪白的门牙,小眼睛里闪着恨恨的光。“那个女人,我隔着好几里就能闻出来她身上又算又臭的气味。还整天装出一幅善良娇柔的样子,可是恶心死我们这些鼠辈了!”
顺风的话让岳绮云差点笑出声来,烈焰族汗王的这个心头好,却是连草原上的老鼠抖嫌弃的,真是让人贻笑大方了。
“我看着汗王的意思,估计这几天就要将她娶进去呢......不过,那女人正痴缠着汗王,要给她一个最隆重的仪式......你们人类也真够麻烦多大,不就是交配嘛,至于搞得这么大的阵仗?”顺风也不管岳绮云听还是不听,犹自在念念叨叨地说着有关莫筝的事情。
“隆重的仪式?”岳绮云在顺风的唠叨中捕捉到一个令她警惕的词汇:莫筝,她是个有野心的女人。
若是放在之前,岳绮云才懒得理会莫筝这么个角色,因为她对于元烈以及元烈大妃的地位一点都不刚走心上,但是现在不同了——在她的孩子没有成年之前,她决不允许任何人动摇自己大妃的地位。
莫筝,那个她从未放在心上的路人,那个她连正眼都懒得去看的小丑,如今成了她孩子称霸草原的拦路虎,岳绮云在心底勾画着莫筝的样貌。
想起那个总是把野心藏在娇柔外表下的小白花,岳绮云的嘴角轻蔑地勾了勾,一个有趣的计划悄然酝酿出来。
“阿木尔,你给我说说那个女人倒底有多大的本事,居然让整个部族都对她俯首帖耳?”莫筝在自己的毡房里,悄悄询问着她的侍女。
不同于岳绮云的漫不经心,莫筝可是从来就把岳绮云当成对手的,一日不将她压倒,莫筝就一日不得安生。
当初她把阿木尔留下来,就是为了能监视岳绮云的一举一动,顺便让她帮着苏茉儿给岳绮云添些堵。然而,显然她高估了苏茉儿的能力,最后倒让岳绮云彻底征服了烈焰族的族人。
“大妃确实有许多神奇之处呢......”阿木尔半跪在莫筝的面前,把从族人那里听来的有关天马,有关神獒的故事细细讲给莫筝。
“......最后,连大扎撒都说,她是得到长生天祝福的,恩赐给我们草原的大妃。”阿木尔说得口干舌燥,用大扎撒的话总结了关于岳绮云的传说。
“有什么了不起?”莫筝不服气地撇撇嘴,极其不甘地道:“降服了一匹野马,就说明她得到长生天的赐福了?”
“公主你是没见过那匹马,真是神骏非凡。反正,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一匹马能跑得那样快,身材那么高。”阿木尔也曾远远地见过照月,确实对它念念不忘。
“那我若是也降服了一匹野马,会不会也是被长生天护佑的女主人呢?”莫筝眯起了如烟似雾的眸子,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个想法非常可行。
她若不是被神明眷顾的女子,那为什么会在元烈最虚弱的时候发现了他,并阴差阳错地成了他的救命恩人呢?
她若不是这烈焰部族理所应当的女主人,那为什么梁国嫁过来的和亲公主在新婚之夜发生那么难堪的事情呢?
她若不是被烈焰族人所拥护,那为什么元烈偏偏让她跟随出征呢?
没错了!莫筝紧紧地握了握拳头,心中忍不住地雀跃起来。
若留下来的人是她,那草原的天马,还有那只认一个主人的雪山神獒,还不全都是她的?
若是自己也能降服天马,元烈看到后,一定会痛痛快快地用迎娶正妻的仪式,把自己迎进汗王王帐的!
就在莫筝思索着如何去找一匹野马的时候,元烈则坐在王帐中,看着手心里的那枚小小铜铃发着呆。
正午的阳光透过王帐顶部的天窗落了下来,照在那被摩挲得温润光亮的紫金铃铛上,散发着一圈儿神秘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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