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奔跑而搏动的肌肉,洪亮的嘶鸣声,自由奔腾的马群,漫天的尘土,脚下震颤的大地,让这草原充满了粗犷的力与美。
野生野长的骏马,不同于军队马厩中的战马,也不同于牧民马场中的马。它们有着最强壮的肌肉,有着令所有野兽望尘莫及的耐力。
这是一群遵循着自然法则生存的,经过了无数次淘汰,最终获得生存权利的最优秀的物种。
看着洪流般飞驰而过的马群,岳绮云的双眼亮晶晶的。如果,这些马成为战马,那拥有这群军马的骑兵,将是多么恐怖的存在!
随即她又为自己的贪心感到好笑,即便有铜铃在手,她也没有把握收服这么庞大的野马群。
“幸亏刚才躲在了这片树林里,这要是在河边,还不得被这些发了疯的马群给踩成肉泥!”过了好一会儿,马蹄声渐渐远去,岳绮云狼狈地站起身,吐出了满嘴的灰尘。
“发疯的不是马群,而是那匹领头的白马。”乌兰摇头摆尾地一通扭动,把它一身的土抖落了岳绮云一身。
“喂,你倒是看着点儿……呸呸!”岳绮云满嘴的干草屑,不断地拍打着身上的尘土,凶巴巴地踹了乌兰一脚。
“那家伙自视极高,如今被一个人类骑在身上,不发疯才怪!”乌兰甩着尾巴走出了胡杨林,看着地平线那头的大片尘土说道:“也不知是哪里冒出来的,真是不知死活!”
第四十三章 宝马
>> “你认识这群野马?”听乌兰的语气,好像对它们很熟,岳绮云问道。
“刚走下雪山的时候,跟它们混了一段时间。”乌兰的眼神有些黯淡,它一边趴在河边喝水一边说道:“一群吃草的家伙,跟它们一起的那段时间可把我给饿坏了!”
“看看,还是跟着我有肉吃!”岳绮云大喇喇地坐在乌兰的身边,取下腰间的水囊,仰脖咕咚咕咚地喝水。
自从乌兰身体恢复了过来,每日供应给大妃的牛羊肉,都被它吃了个干净。好在岳绮云这个大妃不用同牧民一样劳作,只吃些乳制品和肉粥就饱了。
“哎!”乌兰慢悠悠地顺着野马跑过的道路走着,还不忘抱怨道:“就是那窝老鼠有些讨厌,总是逗弄巴图。”
巴图已经长到了乌兰一半的身高,一身乌黑发亮的皮毛分外地漂亮,在配上暗金色的四只小爪子,又威风又霸气。然而小奶狗特有的二货调皮劲头,却让它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尤其是寄居在王帐外面的草原田鼠一家子。
“听元烈说,小巴图是铁包金,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想起巴图那乌金乌金的皮毛,岳绮云不禁好奇地问道。
“那都是人类根据獒犬颜色胡乱起的名称,我和巴图的爸爸是真正的雪獒,哪里是普通的獒犬能比拟的?”乌兰不屑地道。
王庭里也养着几只獒犬,无论是皮毛还是体型,都和乌兰不可同日而语。今天岳绮云又见识了乌兰奔跑的速度,当然知道雪獒要比普通的獒犬优秀太多。
“好大的血腥气!”乌兰忽然停住了脚步,高昂着鼻子在空气中嗅着。“糟糕,那个骑在马王身上的人要遭殃了!”
“乌兰,我们去看看!”毕竟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岳绮云呼啸一声腾空而起,朝着马儿奔去的方向疾驰。
“喂,你当心些!”乌兰像一只豹子贴地飞奔,一边跑一边对前面那娇小的身影叫道:“那人的气味很危险!”
“在这边!”乌兰随后紧跟在她的身后,只是提着鼻子在空气中略微闻了闻,立刻锁定了方向,毫不犹豫地向着远处绵延的高山奔去。
“乌兰,前面就是烈焰山吧?”又跑了一段时间,岳绮云终于看清那是一座被红色石头覆盖的高山,忽然想起被族人称为天然屏障的烈焰山。
“是,翻过这座山,就是克伦族的地盘了。”乌兰也没想到,岳绮云的轻功如此之高,只用了一个多时辰就跑过来两三百里。
岳绮云自己也没料到她居然会为了一个风一样的影子,跑了这么远的路。在半路上她就想起来了,部族里那匹老马曾经对她提起过的天马。
——貌似,刚才那惊鸿一瞥应该就是它了。
半年多前,她心系父帅的安危,为了尽快地回到梁国,活活累死了自己最亲密的伙伴——汗血宝马,这是岳绮云心中永远的痛。
无论是岳绮云,还是齐云,每当回忆同枣红马度过的快乐时光,她都会追悔莫及,其后悔的程度甚至高过了无意中丢掉的那片薄膜。
“血腥味道就在那山峰上!”乌兰看向山顶的红色巨岩,肯定地道:“快点,那白马是想把那人杀死。去晚了这人的性命不保。”
“那白马倔得很,死在它马蹄子下的人太多了,我是不想它背负太多的罪孽。”乌兰回头,黑褐色的眼睛充满深意地看了看岳绮云,随即不再说话,灵巧地在悬崖峭壁间穿梭跳跃。
“咴——!”马嘶声从山巅远远传来,乌兰和岳绮云不约而同地加快了速度。
刚一跑上山顶,岳绮云就被眼前血腥的一幕吓得一个激灵。
坚硬的岩石上,一个浑身浴血的黑衣人躺在上面,手里还死死地拉着一根粗粗的套马绳。他一动不动的,根本就看不出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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