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中,岳绮云没有看出尉迟霄眼中的疼惜,她自嘲一笑:“我原打算把购来的粮草藏在此处的,没成想,却成了我们的栖身之地。”
“这次出来,我只带了一千人马。”尉迟霄并没有理会岳绮云的话,反而自顾自地说下去:“把粮草卸车之后,我就带着粮车去趟烈焰王庭。”
“七哥的意思?”岳绮云迷惑地看着不苟言笑的尉迟霄。印象中,自己这个七哥一直都是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如何现在看着,却是冷硬得陌生?
“没什么,就是带人去那里转上一圈。”尉迟霄板着张脸,一双剑眉压得很低,慢条斯理地道:“我是奉命给烈焰族大妃送粮草的,怎么也得在烈焰王庭见一见岳元帅的女儿!”
“让那些草原蛮子知道,别以为岳家女儿远嫁,岳元帅的兵锋就指不到草原腹地了!”尉迟霄声音里带着杀伐的味道,眼眶微微一皱,星眸里寒光一闪而逝。
岳绮云嘴巴委屈地一撇,眼泪又不争气地涌了上来。“七哥!”
原来七哥是因为烈焰族对自己的冷酷,所以才压不住心里的怒火,这一身的冷硬,是冲着烈焰王族的人而发。
“小妹莫哭。”尉迟霄收敛了身上的嗜血气息,星眸里的寒光渐渐融化,嘴角噙着安抚的笑,“小妹受的委屈,七哥定会让那些人加倍地偿还!”
第七十六章 鸠占鹊巢
>> “尉迟将军,你们星夜赶来,一路辛苦了!”门帘一挑,罗兰带着士兵端着几个大托盘走了进来,笑盈盈地道:“我让人煮了些羊肉汤,你们快喝些去去寒气。”
羊肉的香味顿时充斥在毡房之内,尉迟霄已经从周郎将那里得知他们从草原狼嘴里抢食的事情,又是愤怒又是心疼。
“七哥快尝尝,这黄羊肉最是鲜美,我们这里虽说没有粮食,可是羊肉管够。”岳绮云指着尉迟霄手里的那碗羊肉汤笑道。“若不是时间太仓促,你还能吃上烤全羊呢!”
此时的岳绮云虽然依旧脸色苍白,但因为见到了久违的亲人,心情好了许多,又恢复了以往活泼的笑容。
尉迟霄原本就没有吃晚饭,又是一路急匆匆地赶来,腹中早已是饿的慌了。当下也不客气,捧起陶碗就喝了一大口肉汤。
羊肉虽然鲜美,因为没有盐,却是膻味太大,喝在嘴里油腻腻的味道实在是不敢恭维。
尉迟霄一口气将碗中的汤汤肉肉喝了个一干二净,心中对岳绮云的怜惜有多深,对于元烈的恨意就又多盛。
她是义父唯一的女儿,从小锦衣玉食地娇养着长大,即便是跟着义父出入军营,也没有在吃食上亏欠过。现在不但被皇帝算计着远嫁到荒蛮之地,还被那些该死的草原蛮子赶到了这光秃秃的山坳里,缺衣少食地艰苦度日。
“李大龙!”吃完了羊肉汤,尉迟霄对着毡房外面喊了一声。
“将军有何吩咐?”门帘再次挑起,一个身材精瘦的士兵走了进来,先是对岳绮云行礼后,在躬身站在尉迟霄的身旁。
“用飞鹰传信给曹都统,让他们加快速度,务必在天黑之前赶到这里!”尉迟霄吩咐道。
“七哥,现在风雪这么大,乌龙沼泽距离这里又实在太远,如此的急行军......”岳绮云微蹙着黛眉劝道,百余里的距离,若是轻装的骑兵还能勉强赶到,而那一队押送着粮草辎重的队伍,委实有些困难。
“通知那边,先派出三百骑兵,每人每骑驮着一袋粮食,快马加鞭地过来!”尉迟霄沉吟了一番,修改了命令。
“是!”精瘦汉子抱拳退出了毡房。没过多一会儿,一声清亮的鹰隼鸣声破空而去。
“七哥带的可是海东青?”岳绮云听到那穿入云霄的鹰鸣,眼睛一亮,惊喜地问道。
“小妹好耳力!”尉迟霄眼神闪了闪,带着宠溺的笑说道:“这次随军过来的几只传讯用的海东青里面,还有你的穿云。”
穿云,是被岳绮云驯养的海东青,是最为机敏鹰隼。无论多远的距离,只要让它出来,总能将信息送达到自己人的手里。
当初她远嫁草原,因为心系着镇国公的战事,才忍痛把穿云留了下来。如今战事已经到了尾声,岳元帅就让义子连同那只海东青一起给岳绮云送来。
又是连续一天一夜的暴风雪,烈焰部族中的牛羊几乎全都被冻死了。
曾经是岳绮云的王帐中,苏茉儿捧着珐琅彩镶宝石的精致手炉,斜靠在铺着白虎皮的长椅上,看着炭盆中烧的旺旺的银霜碳,抑制不住满心的得意。
“娘娘,燕窝粥已经温了,您尝尝味道?”一个上身穿锦缎镶兔皮棉袄,着一条青色锦缎长裙的婢女端着细瓷盘子,上面用的白玉小碗冒着热气,躬身走到苏茉儿的面前,恭敬地道。
此人正是几天前,跟苏茉儿一唱一和地将岳绮云挤兑走的,那个曾经服侍过莫筝的乃蛮族侍女。
“啧啧......”苏茉儿看着侍女那一身不太合体的衣服,端起白玉小碗啜了一口软糯的燕窝粥,嘴里啧啧有声:“阿木尔,你这是从哪儿找到的衣服,看这一身打扮,就跟梁国的贵妇一般无二呢!”
“让娘娘笑话了!”阿木尔把细瓷盘子放在案几上,粗糙的手局促地拉了拉崩的紧紧的袄子,笑着说道:“这衣服奴婢是在伺候大妃的两个小丫头毡房里找到的,要说这些梁国人也太糟蹋东西了,多好的衣衫,就那么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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